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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非場所到場所:探究雨傘運動佔領空間的獨特性

從非場所到場所:探究雨傘運動佔領空間的獨特性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香港政改決定草案,引發一系列社會運動,民間稱為「雨傘運動」(Umbrella Movement)。9月22日起,學界開展罷課行動,第五日集會結束後,部份學生衝入「公民廣場」,引發市民集結支援。9月28日凌晨,「佔領中環」正式啟動。警方出動催淚彈驅散,反而引致更多市民衝出道路,形成金鐘、旺角、銅鑼灣三地歷時約3個月的長期佔領運動。在運動過程中,金鐘添美道、夏愨道、干諾道中,旺角彌頓道、亞皆老街,銅鑼灣軒尼詩道、怡和街等公路及附近行人路、天橋成為最主要的佔領空間,在國際佔領運動中獨樹一幟。佔領打破了這些空間原本通過性的純粹物理特質,將它們由「非場所」意義化為「場所」。由此引發的,不僅僅是關於佔領空間確立原因的思考,還有對這些空間在運動發展中場所化、意義化過程的進一步探究。

一、佔領空間的非場所特質

1、場所與非場所

馬克·奧熱提出的「非場所」概念與「場所」相對。在他的人類學理論框架下,「場所」是一個社會群體長期居住的空間,在社會群體與空間長期的互相塑造中形成。這類空間倶有交織的共同記憶和物質環境,定義了社群共享的社會關係、身份和歷史意義。典型的「場所」包括祭祀空間、村社廣場、小鎮的教堂等等。(Marc Auge,1995)由此反觀,「非場所」缺乏以上特質,打破了人與空間之間長期磨合所形成的關係。馬克·奧熱指出,「非場所」在現代城市大量出現,典型的包括大商場、地鐵站、候機樓、公路等通過性空間。(Marc Auge,1995;譚崢,2013)

香港「雨傘運動」中所佔領的公路、行人路、天橋正是香港城市中的「非場所」。在佔領發生之前,它們只是車輛與行人匆忙經過的通道。尤其是公路主幹道,在交通規則的約束下,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是不被允許停留甚至踏足的。在金鐘,寬闊的公路與盤根錯節的城市高架橋設計,迫使人必須走上天橋甚至經過商場內部行走,而不能「腳踏實地」使用公共空間。而空間本身的單調、無趣,也無法使人長期停留下來。空間與人之間的關係非常薄弱。

2、在國際佔領運動中的獨特性

在近年爆發的國際佔領運動中,如香港這樣長時間佔領公路等「非場所」的寥寥無幾。2010年,英國學生為抗議學費上漲而佔領校園。阿拉伯之春爆發,埃及示威者佔領開羅塔利爾廣場。佔領華爾街示威者在自由公園紮營,又在時代廣場集會。西班牙示威者佔領馬德里的太陽門廣場表達訴求。廣場和公園較之公路更利於集結,也更倶有身份和歷史,是更接近「場所」的空間。當國際佔領運動大多數都佔領廣場或公園的時候,香港的「雨傘運動」卻沒有選擇傳統的集會地點維多利亞公園或其他公園廣場,而佔領了主要幹道及附近一些形狀極不規則的地點,如狹窄的添美道。這種獨特性,與「雨傘運動」爆發的背景、過程有著密切的聯繫,並非刻意選擇或事先計劃揀選所導致。

二、佔領空間的確立與初步成型

在空間場所化的過程中,確定夏愨道、添美道、彌頓道等為佔領空間是為其賦予意義的第一步。如前文所說,「雨傘運動」佔領的空間不是運動組織者、領導者或參與者刻意「選擇」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所做的只是不選擇某些空間,如維多利亞公園。添馬公園和公民廣場則都曾經被選中作集會地點,但在多次打壓下,運動的發展就像海浪,推著人們去佔領了金鐘、旺角、銅鑼灣的街道。

1、有象徵意義的「公民廣場」被封

公民廣場,指的是位於金鐘添美道旁的香港政府總部東翼前地。2012年反對國民教育時期,數以10萬計的市民到此示威,最終成功迫使香港政府撤回國民教育。自此以後,此地被視為「公民廣場」,成為市民向政府表達不滿的示威熱點。因為地點靠近政府總部,又有過香港97回歸以後自下而上推動政策改變的唯一成功先例,對許多社運人士來說,公民廣場相比于傳統集會地點維多利亞公園更有象徵意義。

但是,2014年6月6日及13日,因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引致市民不滿,發生佔領及衝擊立法會事件。此後,香港行政署以提升政府總部安保為由,於7月17日起關閉并加裝圍欄,工程完成后市民只能在市民不准於平日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6時踏足「公民廣場」,或在周日及公眾假期申請於該處集會。泛民派議員,民主黨何俊仁當時曾說:「喺呢個地方表達不滿係有象徵意義,因為對住政府行政大樓,你連咁都唔俾市民嚟洩吓氣,咁香港點搞吖,就會爆炸,係咪想啲人走出皇后大道中,德輔道中塞住條街吖?」 即指出此舉或迫使市民日後改往堵塞主要幹道示威。(AM730,2014)

9月10日公民廣場正式重開,而罷課行動的發起組織之一學聯在公民廣場重開前,已向行政署申請在9月23日至10月2日罷課期間,每天在該處集會。但行政署指公民廣場只會在周日或公眾假期上午10時至下午6時30分,開放給公眾舉行集會,以此反對學聯申請。(蘋果日報,2014) 加上周圍安保措施甚嚴,公民廣場等同被封。此舉迫使學聯改為申請添馬公園作為罷課集會地點,也是9月26日晚重奪公民廣場行動的大前提。

2、佔領道路與公民抗命:堵路佔領作為運動形式

公民廣場既無法使用,那香港還有沒有可發展社會運動的地理空間呢?如前文提到的,傳統集會地點還有維多利亞公園。但其位置不近香港政治中心,且維園集會已有多年傳統卻無推動什麼政策改變,學聯常務秘書鐘耀華以三個字回答筆者:「沒意思」。相比之下,添馬公園位置雖稍遠於公民廣場,卻也迫近政府總部。事實上,學界也確實在添馬公園進行了四天的罷課抗爭。但不論是在維多利亞公園還是添馬公園,都無法承載新的運動形式──堵路佔領,亦不構成「公民抗命」的行為。

儘管學界發起罷課的本意不在「佔中」,但堵路佔領作為一種公民抗命的形式,早在2010年就已經進入「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的構想,並自2013年3月「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以來,形成了廣泛的討論與啟蒙。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發表《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提出「公民抗命」的概念,即明知行動違法但仍堅持進行,以貫徹法治的最高理念「以法達義」,但如果被捕,不抗辯,甘願坐牢。(張潔平,2014)而公民抗命與佔領道路的關係,則是要通過「包括意見領袖在內」的「一萬人以上」去「違法」、「非暴力」、「長期」地「佔領中環要道」,進而「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最終達到「迫使北京政府改變立場」的目的。(戴耀廷,2014)這種堵路佔領的運動形式更在7月2日被學聯首次實踐,511人堅持抗命被捕。

回看「雨傘運動」佔領的起點,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9月26日晚突然號召衝入公民廣場,本是罷課後的一次升級行動。事後他接受採訪時說,「本來只係罷課講好咗有升級行動,但諗極都諗唔到做乜好,結果當日六點幾,有個學民成員話不如入返公民廣場啦,結果諗諗吓就成咗事!呢個係史上最好的決定,如果唔係有人講咗呢個建議,而雙學又有傾,咁歷史應該會改寫。」(852郵報,2014)雖然這次升級行動以重奪公民廣場而不是堵路佔領為目的,但在打壓和抗爭的過程中,市民為支援學生從添美道、立法會道乃至夏愨道四面八方湧來,不自覺地佔領了道路。9月28日,在路已堵,人群已然站滿道路的時刻,「佔中」三子提前發動「佔中」是順勢而為,而學聯與學民思潮也在大勢之下將運動的形式逐漸由罷課轉化為佔領道路。

3、抗爭下的空間轉化

公民廣場被封,佔領道路的運動形式有構想又有實踐,但最終確立的佔領空間仍然不是運動領導者和參與者設計或是主動選擇的。決定添美道、夏愨道、干諾道中,乃至銅鑼灣和旺角的街道為佔領空間的,是「雨傘運動」最初的階段,即9月22日至9月29日之間一系列抗爭中的空間轉化。

前文中提到,在運動開始前,學聯申請公民廣場遭拒,繼而改為在添馬公園進行罷課抗爭。但在9月26日即罷課第五日,添馬公園被廣西社團總會活動佔用,罷課行動只能就近移到政府總部旁邊,狹窄又短小的添美道。這是抗爭的第一次空間轉化。

9月26日晚「重奪公民廣場」發起後,警察迅速拘捕黃之鋒,并包圍衝入公民廣場的學生。留守「命運自主」大台的學聯成員呼籲市民留守反包圍警方,以保護學生。當晚,數千名學生與市民迫滿添美道、添美道與龍匯道交叉路口,以及立法會示威區外的一小塊空地,并通宵留守。這是抗爭的第二次空間轉化。

9月27日,包括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與副秘書長岑敖暉在內的,闖入公民廣場的學生,在早晨的清場行動中被警方帶走。這使得現場的集會者決定繼續留守,以此給警方和政府施壓,要求釋放所有學生。9月28日凌晨,「佔中」提前啟動,下午1點30分,警方宣佈開始清場,封鎖現有示威區的所有入口,並稱「任何公眾人士強行進入將被檢控,場內人士將被拘捕」。(張潔平,2014)短短兩小時內,從四面八方趕來聲援的市民就擠滿了進入政總示威區的各條通道,包括夏愨道、干諾道中、紅棉路、樂禮街、添馬街、龍匯道以及中信天橋、海富天橋、附近行人路甚至金鐘地鐵站多個出口。因為無法進入現有示威區,市民乾脆在馬路坐下。這是抗爭的第三次空間轉化。

第四次空間轉化,則從9月28日晚6點警方施放第一枚催淚彈開始。是夜警方施放87枚催淚彈驅散人群,激發數十萬人來到金鐘支援留守,最終確立北至龍和道,南至紅棉路,東至告士打道,西至干諾道中的龐大佔領空間。催淚彈亦迫使人群擴散至銅鑼灣及旺角,於9月29日警方撤離時,三大佔領區成型。由這四次空間轉化中可以看出,這些佔領空間的確立是在打壓下抗爭,被迫的不斷開拓出來的,如果要說「選擇」的話,那做出這個選擇的,若不是一次次施壓的政府,就是歷史。

4、空間本身特質的客觀因素

此外,雖然不存在事前主動挑選的過程,但這些空間本身的一些特質也是其最終確立成為佔領區的客觀因素。首先,金鐘的添美道、夏愨道周邊有關乎運動核心的場所,包括作為香港政治中心的政府總部、立法會,以及最初罷課集會的地點添馬公園和學生衝入去的公民廣場。作為要進入這些關鍵場所的必經通道,添美道和夏愨道就很自然地在運動受驅散和打壓時作為後撤、轉移及擴散的地點。其次,金鐘的夏愨道、干諾道中和旺角的彌頓道都是非常寬闊,非常長的道路,可以容納大量人群。如果沒有足夠的空間,人群很難做到大規模集結甚至佔領。再次,金鐘的夏愨道、旺角的彌頓道、銅鑼灣的怡和街都有港鐵的出站口,這使得人群可以經由地下交通快速集結,而不受佔領對路面交通的影響。

三、從非場所到場所:長時間佔領賦予的意義

9月29日之後,佔領空間的人群並沒有散去,在學聯、學民思潮和「和平佔中」的組織下,示威者一方面要求政府和警方就施放胡椒噴霧和87枚催淚彈作出交代,另一方面繼續堅持公民抗命原始的政治訴求。由此,佔領運動一直持續到12月15日被警方完全清場。「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認為,佔領能長期持續下去,原因有三。一是佔領者強烈期望通過佔領迫使北京在普選問題上讓步,二是香港乃至中央政府的不流血不讓步取態,三是香港政府的清場權力缺乏認受性。(戴耀廷,2014)

筆者認為,除此三點之外,從空間與人的關係角度來看,兩者在日復一日的共處之中互相塑造,人們對自己長時間停留并參與改造的空間已經產生了強烈的歸屬感和留戀感。金鐘夏愨道成為有身份的「夏愨村」,每個帳篷都由示威者自己命名、擺放和裝飾。更因為,在社區化的佔領區中,逐漸形成了自主管理和自我營造的秩序,懷抱同樣信念走在一起的示威者之間亦產生了深厚的認同感,以及許多示威者在受訪時所提到最不捨得的「人情味」。香港城市缺乏這樣互動頻繁、自主管理,流動性又相對較小的社區,人們越來越難在佔領區外建立這樣的社會關係。這樣的空間實踐,也使香港人認識到超出「雨傘運動」原始政治訴求之外的一些需要。而以上這些關係的產生與強化,就使得佔領者不僅在運動的目的層面,即戴耀廷分析的第一點上考慮結束佔領的問題,而是前所未有地認真對待佔領過程中被意義化、場所化了的空間。

1、社區化與生活化

長時間的佔領,將原本冷冰冰的道路塑造成了一個相當健全的社區。人們在這裡生活,衣食住行全可以解決,各項設施更有自發的管理體系。一位從佔領第一日開始就生活在金鐘夏愨道,直至最後一天才離開的學生向筆者描述他一天的生活。每天清晨,他在夏愨道「雨傘廣場」旁的帳篷中醒來,去政府總部的洗手間用市民捐助的牙膏牙刷與面巾進行洗漱,還有護膚品可以使用,然後去靠近海富中心的物資站與義工一起吃早餐。餘下的整個上午他都在夏愨道的金鐘自修室裡度過,並使用自修室的Wi-Fi網絡。下午他回到帳篷,開始畫畫,晚餐前去干諾道中的移動澡堂沖涼,然後去物資站吃晚飯。有時去晚了,熟識的義工會給他留飯。晚上他會坐在帳篷外聽大台集會,集會結束後與鄰居一起聊天或者在佔領區散步,看看有什麼新的工作坊、藝術品或是演講。夜晚11點過後,他回到帳篷,蓋上物資站送來的棉被入睡。除此之外,生病或受傷可以去急救站求助,在自修室學習若遇到難題可以問義教老師,移動電話或手提電腦沒電可以去海富中心門口的叉電坊充電,等等。除了滿足這些生活的需要之外,佔領區還出現了多個垃圾及廢物回收站,自發處理生活垃圾,甚至在夏愨道與添美道交叉路口的一片綠地出現了市民自發耕種的小型農場「抗命有機豐富之園」,種植蔬菜、薯仔等。而隨著時節的變化,市民送來的物資也由退熱貼、冷飲變成了暖包、棉被、熱糖水,還有下雨時送來的卡板。

這些設施和物資的出現與維護使人可以長時間在佔領區生活,而佔領區內的留守者和義工,包括鐵馬組、物資站義工、自修室義工、急救站義工、垃圾站義工等等,彼此也產生了鄰居、夥伴或者「戰友」般的情感關聯。在夏愨道生活的人開始稱呼此地為「夏愨村」,上大台發言時則自稱「村民」。人們開始為自己的帳篷命名,如「干諾道中1號」、「夏愨豪庭」、「金鐘閣」、「藏獅閣」、「怪姐姐之家」等。據市民自發組織的「雨傘運動營口普查」統計,10月21日至11月8日三周中,金鐘佔領區帳篷數由1691到2268個不等。清場前的最後一次統計數字顯示,12月9日金鐘佔領區仍有1817個帳篷。除此之外,整個金鐘佔領區範圍內共有17個物資站,1個叉電坊,9個急救站,海富橋下的自修室可最多容納200人,過去兩個月累計超過1.5萬人次使用。(蔡俊業,2014)一個硬件設施齊備、人際關係融洽、秩序井然、管理有序的生活社區儼然在佔領區形成了。公路成為社區,人與空間的關係變得緊密,而共享空間也使人與人的關係變得親密,「非場所」被賦予意義,也開始生產意義。

2、地標的建立

三大佔領區中,金鐘和旺角因為佔領人數多,區域大,關注度高,都有明確的地標。從時間順序來看,金鐘佔領區最早形成的地標是添美道的「命運自主」大台。9月26日,重奪公民廣場從此處開始,這裡不僅是佔領運動的起點,也是此後學聯、學民思潮、「和平佔中」、泛民及其他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的地點。10月1日,幾名社工請市民在便條紙上寫下留守的初衷,并貼在夏愨道與添美道路口的牆上,是為「香港連儂墻」的雛形。同日,香港城市大學創意媒體系政改關注組利用雨傘製作裝置藝術「聚傘樹」,並放置在添美道與龍匯道交叉路口的圓形交通路島,成為又一地標。當晚,學聯與學民思潮在夏愨道的海富天橋下舉行集會,從此形成在此處集會、演講、發出消息的慣例,「大台」地標形成。10月3日,海富天橋掛上由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系40名學生用200多把抵擋催淚彈後破爛的雨傘製作的裝置藝術「聚散」,因位於大台正上方,逐漸有人將此地稱為「雨傘廣場」。10月5日,「雨傘巨人」雕像抵達夏愨道與添美道交界處,迅速引來各方關注,成為又一地標。除此之外,海富天橋和中信天橋也因為分別被掛上了「風雨中抱緊自由,自信可改變未來」和「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的橫幅,而成為相當有辨識度的地理標誌。

而旺角的主要地標則是10月9日由一名女工人率先搭建的關帝廟和10月8日出現的圣法蘭西斯街頭小教堂。這兩處地標都位於彌頓道的路障前,是為反對警方、黑社會與反佔領人士暴力襲擊而設立。「滿天神佛」的特殊氛圍,以及其後警方兩拆關帝廟引發的衝突,吸引了大量關注。尤其是關帝廟,一度被佔旺者視為守護旺角的必爭之地。

佔領空間能被人方便、長久地使用和記憶,與其中的這些關鍵地點成為地標密不可分。在佔領發生之前,無人會知道「香港連儂墻」的所指,其身份不過是夏愨道通往中信天橋的一條水泥通道罷了。而當人們要使用一個地點時,例如作集會的地點,「在雨傘廣場見」比「在通往政總方向海富天橋下的一小段夏愨道見」,「在關帝廟見」比「在彌頓道716號附近見」要明確得多,便於集結。正是長期佔領中的頻繁使用和大量關注,使得一段公路、一個路口、一個交通環島等,擁有了自己的身份,成為地理標誌。繼而,眾多地標的身份就參與組成了佔領區的身份。這眾多身份不僅建構在地裡空間上,也建構在人的記憶中,即使在佔領區清場,公路還原為公路後也不會失去。

3、藝術創作的載體

在「雨傘運動」中,充斥整個佔領空間的不僅是人、生活設施和地標,還有隨處可見的藝術創作。這些藝術創作形式多樣,從最初的黃絲帶到黃皮帶、黃銅絲帶、黃腕帶、「雨傘巨人」、百家傘「聚散」、「連儂墻」、「聚傘樹」、銅鑼灣雨傘陣、「我要真普選」橫幅、海報、油畫、水彩寫生、素描人物肖像畫、卡通畫、諷刺漫畫、自刻印章、自印明信片、移印T恤、巨型黃傘、摺紙小黃傘、千紙鶴、傘面塗鴉、大型地畫、「牛虻」裝置等等層出不窮,不能盡錄。

與普通藝術創作不同,這些創作與運動本身及佔領空間有著極其密切的聯繫,有些是無法移離的,而可以移離的作品一旦離開佔領空間,也就失去了創作的大半意義。例如連儂墻,藝術保護工作者可以在清場前夕將便條紙一張一張揭下來,在博物館重建一座連儂墻,但離開了佔領區,其原有的意義是無法還原的。此中原因就在於,運動中的藝術創作是基於這場運動政治訴求的表達,而佔領空間則是表達的載體。中大文化管理碩士課程主任何慶基說:「因為對民主自由有追求、對商賈豺狼當道感憤怒、對財富和政治權力分配不公感厭惡,爆發禁不住的表述衝動,在臨界點一瀉無遺洶湧而出,這膨湃的情感,是政治藝術的原動力。」(2014)這種澎湃的情感轉化為強烈的表達慾望,在長期佔領中獲得了廣大的空間和時間。空間為無法長期留守的參與者提供了表達的機會,只要作品留下了,就可在創作者缺席的情況下被後來人看到。同時,藝術創作的表達也突破了傳統人際傳播的界限,使運動的理念和訴求在佔領區甚至更廣泛的外部空間遍地開花。這些藝術創作軟化了生硬的公路、行人路、天橋,賦予死物以生命力,原本無意義的場所開始發聲。

另一方面,人們在佔領區內進行集體創作,也極大地豐富了公共生活。(何雪瑩,2014)例如連儂墻上,不斷有市民自發貼上新的便條紙,寫下對香港的祝福,最終形成了厚達四層的集體創作。又如摺紙小黃傘,最初由兩名女學生發起,後來越來越多的市民加入創作,一人摺一把,最後串在一起掛上天橋,或是搭成願望樹,做成項鏈、風鈴。集體創作使人們感覺自己參與其中,從而對一件作品或一個地點產生情感,使人與物,人與空間產生關聯。

在運動初期確立佔領空間以後,長達約三個月的長期佔領使空間活化。人們長期停留甚至生活在公路、行人路、天橋、交通路島等「非場所」中,并在其中進行集會、交流、表達、創作,逐漸為空間賦予了社會關係、身份和歷史意義。即使這些場所在清場以後變回普通的公路、行人路、天橋,但其曾經建構的溫情社區、集會地點、表達空間已經使它們意義化、場所化。當在這些佔領空間生活或流連過的人回到原本的地點,他們會記得哪個位置曾是他們的營帳,哪裡曾有義工幫他們做急救,哪裡是連儂墻,哪裡是雨傘廣場,哪裡是他們踩過人力發電車的自修室,哪裡曾是他們坐下摺紙傘的地方。香港「雨傘運動」在城市最繁忙的交通幹道上開拓佔領空間,並用三個月的時間在政治運動中完成了這座城市前所未有的空間實踐。這種實踐的歷史價值也許並不亞於政治運動本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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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黃之鋒:和平非暴力條線一定要守 爭取重啟政改不能多等五年(三之二)(2014年12月11日)。852郵報。線上檢索時間:2014年12月13日。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