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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港聯盟對城規會批盧吉道建酒店表示遺憾

【新聞稿】

城規會批盧吉道建酒店 未能釋除公眾疑慮
交通排污等問題未解決 美港聯盟表示遺憾

美港聯盟對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有條件批出盧吉道建酒店(規劃申請A/H14/79)感到遺憾。盧吉道酒店發展計劃一直備受公眾關注。美港聯盟自2013年10月起發起簽名運動,至今收集超過十三萬三千個簽名反對盧吉道建酒店。儘管城規會批出規劃限制,限制酒店朝9晚7時段不能使用盧吉道,其餘時間每小時只能兩次單程行車,但仍然未能釋除公眾對交通、排污、保育、土力安全及消防救護等方面的關注,顯然無充份保障公眾的利益。

盧吉道應全面禁車

美港聯盟重申,盧吉道路窄而多彎,部份路段僅得1.8米,沒有避車處,闊1.475米的小型電動車已佔用盧吉道超過8成的路面。早上9點前及晚上7點後,盧吉道的行人仍然眾多,包括晨運客、欣賞夜景的遊人等。根據申請人提交的交通影響評估,每小時仍有高達200名市民使用。新增的酒店車流不但阻礙行人使用港島第一徑,當遇上大量遊人或一般闊0.65至0.8米的嬰兒車和輪椅時,更會構成危險,人車爭路甚至引發衝突。儘管美港聯盟多次要求運輸署進行實地路試,但運輸署以路試為非指定程序為理由,拒絕合理要求,漠視行人安全及權利。美港聯盟認為盧吉道實際上是老少咸宜、馳名中外的步道,為保護行人安全及權益,除了緊急車輛以外,盧吉道實在不應該行車。

酒店污染郊野公園

即使城規會限制酒店不能經營餐飲和洗衣服務,酒店每日製造仍然污水高達16,000 公升,不是住宅用途能比擬。可是,酒店未有接駁公共污水渠,污水將流入毗鄰的薄扶林郊野公園。發展商提出在地底建設污水處理系統,但方案仍欠缺詳細的資料,未能證明流入郊野公園的水質符合可飲用水的法定要求[1],以及充份評估污水對郊野公園生態、土力安全等影響。

酒店發展假保育

發展商以保育包裝酒店發展,只保留外觀,未有進行文物影響評估。發展商不但拆卸屬於大宅建築群一部份的泳池,又擴建一幢全新的建築物,而且大幅度改變大宅間隔。除了盧吉道27號大宅外,始建於1913年的盧吉道極具文物保育價值,但古物古蹟辦事處對盧吉道的歷史卻懵然不知。根據古物古蹟辦事處的資料,街道獲評級早有先例,例如建於1841-1850年的樓梯街、建於1845年的砵甸乍街及百子里,三條街均獲評為一級歷史建築,中環都爹利街及煤氣路燈更加是法定古蹟。美港聯盟已於3月20日去信古物諮詢委員會及全古物古蹟辦事處要求儘快為盧吉道作歷史評級。

土力危機未評估

地盤北面及西面都是斜坡,發展商在最新修訂的計劃,擬在地底設污水處理系統,涉及大規模挖掘工程,不但將影響旁邊二級歷史建築大宅的地基及結構,還影響附近斜坡的穩定性。但發展商並未有探討其建議在土力安全方面的可行性,及評估帶來的風險。

消防救護危機未減

現時,無救護車能直達盧吉道27號。山頂消防局亦只有1部迷你消防車能駛入盧吉道。消防處就酒店火警初步調派是二級火警的資源,出動的救護人員、車輛及工具均比住宅火警為多。一旦發生意外,救護員必須要奔跑達1公里,進入盧吉道27號。大部份消防車則只能停泊於遠於一公里外的山頂廣場附近,消防人員須徒步到現場救火。一旦盧吉道27號改建成酒店,發生意外將涉及大量傷者,當局明顯不能應付。

城規會再次向發展商批出規劃許可,仍然無法釋除公眾的疑慮。美港聯盟將會研究城規會的判決及相關文件,採取進一步行動,繼續與公眾一同守護盧吉道,保護自然環境及行人安全。

美港聯盟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1]《水污染管制條例》第58AK 《技術備忘錄:排放入排水及排污系統、內陸及海岸水域的流出物的標準》,內陸水域A組,污染物的水平必須達抽取作可飲用水的供應的標準。A組內陸水域包括郊野公園界線內的所有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