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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論不是特權論

本土論不是特權論

本文旨在論證公共資源屬於香港人的正當性以及合理性,以更正港人優先之說法,其實本來就是港人之權利。套戴卓爾夫人一言:這個世上沒有公帑,只有納稅人的稅金。再套陶傑早年在光明頂一言,加本廢青延伸其說法,香港較低層的普羅市民就算沒有正式納稅,生活在香港其實早就在交間接的地產稅以及利得稅(高地價政策、企業壓榨工資盈利的關係)。香港的公帑同樣來自本土香港人營營役役的付出,因此香港的公共資源,尤其是社會保障等福利,是現時香港人以及其祖輩長期付出累積的財富,社會的財富分配以及社會保障是香港人盡義務下得來的權利,而不是一種特權。

殖民者的殖民政策下,香港失去審查中國移民的權力,被逼接收部份無經濟能力的「新香港人」。「新香港人」從第一天到香港,就可以申請(酌情權)綜援、公屋等福利、社會保障,未盡義務就先瓜分香港人過去世代經營的財富,而這就是殖民者享有的特權。更不用說,殖民者在香港享有各種的政治、經濟、教育、法律等等特權(例子不用我說吧)。中國人和「新香港人」的身份以及特權,既不正當,也不合理。

我對本土論粗淺的理解,他不是一種特權論,而是當地人立足本土的一種義務與相應的權利。所以我一直反對大多數本土派抽取優先一詞來解釋本土論,我不想本土派支持者認為這是一種特權,因為本土論正是反對特權而生,怎能自身淪為特權?

所以我主張,將來香港獨立或真正自主自治時,用公平公正、機會均等的方法,重新訂立社會契約,禁止任何人享有特權,或利用資本壟斷市場。以及釐定香港公民權利與義務;還有合理前題下的移民入境政策,如審查價值觀,以及長期居留(付出)等等條件。任何人都理應有機會,透過合法合理公平的標準成為香港人(無必要黃皮膚、黑眼睛才是香港人,香港人以地緣關係、價值觀認同為公民民族)。本土論無非是追求立足本土的相對公平、程序正義的良序社會。

結語
期望本土派別滿足當下,繼續鑽研本土論述。向左鑽,容易跟左膠同化;向右鑽,又會變保護主義的法西斯。我明白任何民主運動也有必要之惡,但一定要小心判斷;法西斯有其功能,以惡制惡,但最終也要有人來撫平克拉莉塔的裙擺。

註:文章其實由與我對文章<真假本土之分>作者:安德烈的回應中,整理而成。
如果想知道來龍去脈,可以到這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