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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箭在弦的活動中心,粗糙不堪的地區諮詢

如箭在弦的活動中心,粗糙不堪的地區諮詢

灣仔區議會建議利用社區重點項目計劃的一億元撥款,於摩頓臺臨時遊樂場、排球場現址興建活動中心。目前項目已經獲立法會的民政事務委員會的支持,將項目交予工務小組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審議撥款。區議會稱決定興建活動中心,是因為區內的社區會堂已經飽和,未能應付居民的需求。然而,在這項耗資約一億四千萬 (當中的四千萬由賽馬會捐出) 的工程背後,卻是一個粗糙的諮詢和決議過程。

區議會早已先斬後奏?

筆者早前翻查灣仔區社區重點項目的決策過程,發現灣仔區議會早於成立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的第一次會議 (2013年2月5日) 中,已經有共識將撥款用於興建社區會堂及展覽場地,並在約三星期內 (2013年2月24日)馬上舉行公眾諮詢會作第一輪諮詢。公眾諮詢的過程如此倉促,居民是否清楚此計劃、有否充足的時間和資訊去考慮撥款的用途亦成疑問。

行禮如儀的公眾諮詢

同時,筆者亦向區議會索取了關於第一輪公眾諮詢的文件,當中並沒有一份完整的諮詢報告,只有公眾諮詢會的發言和意見書摘要。文件聲稱不少參加者在諮詢會上建議在區內興建一所多用途的社區會堂及展覽場地,但筆者參閱有關公眾諮詢會的報道時,發現發言者的意見並不止於興建社區會堂,亦有其他增建社區設施的建議:

當中居民的建議包括興建長者綜合大樓,滿足長者醫療需求;和預留撥款來制定計劃,協助少數種裔融入社區等。然而,這些意見在摘要上卻被忽略,或被簡化為「推行非工程項目」等建議,最終歸納成興建社區會堂的大方向,讓建議於同年四月在區議會通過。到底這個公眾諮詢的程序,是為了吸納民意,讓灣仔居民決定撥款用途,還是純粹的行禮如儀,滿足程序的要求,讓區議會的建議可以通過?

居民對規劃的意見何從彰顯?

左一句「市民需求」,右一句「缺乏場地」,加上粗糙的諮詢和決策程序,就使灣仔區議會完全主導社區重點項目的走向。區內的居民對工程撥款的意見就此被漠視,只能在第二輪諮詢中就會堂設計、摩頓臺設施重置、宣傳等工程細節發表意見。居民真正的意願無從彰顯,不符民意的決策,這項重點項目的合理性,又從何而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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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柏堅@灣仔廣義

原刊於灣仔廣義 facebook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