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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大道根本不用重置

星光大道根本不用重置

攝:梁敏德

香港星光大道的出現是個偶然,只是當年的權宜規劃,是旅遊陷阱而不是經仔細討論的香港文化策略。它既是無根的旅遊景點,也很難有具意義的未來。為何要重置?

香港的星光大道「靈感」來自荷里活。不過,人家的星光大道源起有根有據,它在上世紀六十年代由荷里活商會發起,經洛杉機市政府同意,在荷里活大道兩旁行人路放置了一顆顆的星星,「星」是電影、電視和音樂界名人。被星光大道選中是因為他/她的專業成就和對娛樂事業有貢獻,被選者還要付三萬元美金予荷里活歷史信託基金。

荷里活星光大道是旅遊景點,它不是商業和餐飲的附屬,是公共空間,全年開放,市政府擁有管理權,維修則由歷史信託基金負責。若今天在荷里活有人提出荒謬的建議,把星星移離荷里活大道並搬到後街,簡直休想,持份者都會群起而攻之。五十年來,「星星」與荷里活大道締結了緊密關係,已分不清誰成就了誰。

我們的星光大道要搬到後街了,卻無人反對它的移動和搬遷。連灣仔一幢小小的同德押也讓如此多人不捨,誓要保育它,「文化地標」是真假分明,勉強不來。如果星光大道真的重要,該有一個完整和公開的重置計劃:未來的手印放在那裡?由誰決定增加那位明星?為何在狹窄的海濱需要建一個微型電影展覽館?熟悉城規政策的朋友點醒了我:星光大道的明星銅像、牌匾和手印未來被安置在那裡,如何設計,原來還未決定;已批准的方案只是概念,城規同意的是更改土地用途,增加餐飲設施。城規會不是處理文化政策的機關,它不會定奪星光大道是否值得重置。

香港市民不愛星光大道,只有遊客會在李小龍像前模仿他出拳的姿勢拍照,那段尖沙咀海濱也與香港電影發展史拉不上關係。其實香港已有電影資料館,如需要多一個展館把電影業「木乃伊」化,不如選擇剛被評為一級建築的邵氏片場!

那麼,政府和商界愛星光大道嗎?看著大家你推我讓,不願面對公眾,也看著不同發展商的反對,都明顯表達了他們也不愛的立場。星光大道只是方便未來規劃的幌子。

我關心的是尖沙咀海濱。那是香港最重要的公共空間和文化資產,屬於七百萬市民。我們需要的不是餐飲,而是可休閒、hea和享受的空間,或踱步或緩跑,欣賞對岸的萬家燈火和太平山輪廓。這才是世界著名的景色,是我們的香港,多少遊客為此慕名而來,甚麼手印、銅像,還有幻彩詠香江,都是劃蛇添足。

這樣說,星光大道根本不用重置。同意的,請揮手及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