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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香港大學在國際上是有份量的大學,大學高層任命因政治理由被阻撓很影響大學的國際聲譽

陳文敏:香港大學在國際上是有份量的大學,大學高層任命因政治理由被阻撓很影響大學的國際聲譽

港台千禧年代 葉建源、張祺忠、陳文敏 訪問發言部份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葉建源(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張祺忠(港大校委會委員)、陳文敏(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

葉建源:
【校委會令制度失效】
我們校友關注組一直並非針對特定人選,我們最關心在制度上如何處理得好。香港大學的既定制度及行事習慣,今次被校委會破壞無虞,這很令人氣憤。加上昨晚校委會由主席梁智鴻交代的理由根本即是沒有理由;他說「為香港大學長遠、最大的利益」,甚麼是「長遠」、甚麼是「最大利益」,他沒有解釋。他進一步說背後理念是「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即是說他最大、長遠利益不包括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他的「最大利益」到底指甚麼?

加上後來馮敬恩披露的情況,那些(否決)理由,有哪一點涉及港大最大、長遠的利益?他們完全一派胡言,完全漠視、完全不尊重我們畢業生議會七千多名校友通過的議案、要求一個有信服力的理由,完全覺得自己沒責任向全世界解釋。他們說的其實是「朕即天下」:我們現在有票就可以決定所有事,我們亦不需向大家解釋任何事,我們有保密制,所以大家不需要知道任何事,我們的決定是最終的。

這種做法如何能服眾?今次對我們來說,最痛心的地方,是連一個合理的解釋、或嘗試去解釋的動作都欠奉,這是我們覺得最難過的地方。而隨便推翻物色委員會的建議,然後說要再成立新的物色委員會,有信心新的物色委員會做到嘢然後又是校長做主席,和原本的物色委員會有何分別?

如果他們在會上的確說了這些話,實際上他們應該懲處物色委員會;物色委員會竟然找一個這樣「差」的建議交上給他們,這怎麼行?校長做主席,以前的首席副校長,加上兩名資深教授,做了甚麼出來?是否應懲處他們?這有沒有一個交代?究竟物色委員會的工作是否合格的、對他們而言是可以接受的工作?如果不能接受,理應處理物色委員會,沒理由再成立同樣的物色委員會,然後由校長重新做主席,然後一年多後是否又一樣否決人選?

【回應否決理由】
我認為情況是一個已被定罪的人,大家想辦法從各方面加罪名給他。剛才聽到的這些罪名,以李嘉誠的說話:「不寒而慄」。例如沒博士,最近在不同地方都見到,法律界、法律學院裡是否一定要有博士銜頭,其實已講得很清楚。世界上很多著名大學的法律學院的主要領導人物都未必需要有;這些是否作為令大家信服的理由?

我相信問題在於,這些人不是不知道,而是他們在保密的環境下,不覺得要講一些令人信服的理由,然後推砌理由,隨便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物色委員會有四名非常資深的教授,他們的工作是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裡,仔細檢查候選人的學歷、學術成就、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然後作出建議。除非物色委員會是胡亂工作,否則,為何校委會裡這麼多沒有學術背景的人可以隨便講這些說話?這是匪夷所思及令人不寒而慄的地方。

【校外委員組成】
現在整個形勢是,校內委員,包括校內所有教授們、學生代表們,除盧寵茂外,全部都支持物色委員會的建議;校外人士,除了一位我們現在不知道是哪位外,全部都反對。校外人士當中,很多由特首委任。我們的看法是,政府透過它委任的校委加上其他校外校委,圍堵校內校委,結果取得了香港大學的壟斷性的控制權。這情況發展下去的話,香港大學的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已蕩然無存,這是最令我們心寒的地方,下一步發展將會是梁智鴻不再做主席,然後我們相信李國章會做主席,整個港大的校委會再無法得到大家的認同及尊重。

(校委會組成)制度有很大的問題,在剛才我們所說的校外委員當中,差不多三分一是由特首委任,另外有幾位由校委會再邀請。校委當中有三分一由特首委任,即是說他已有很大影響力,再進一步邀請的委員其實很大機會在特首的影響力範圍內。於是今次我們見到校外委員一致地否決任命。

當中可能不止特首的影響力,根據田北俊說法,特首及中聯辦都非常用力地進行遊說,似乎他們的遊說是有效的;這些校委除了校外因素外,他們很多人從事工商業活動,很多利益問題、其他因素;他們很多人是政協,有政治、經濟利益。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根本不認識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對一間大學的重要性;他們覺得陳文敏沒有某些東西,就可以隨便將港大這麼多年的傳統毁棄。這也和校外委員人數多、及當中很多權力來源是來自特首有關。在很多其他的大學,有校外委員,但權力來源不會這麼集中在政府。

【校長:電郵被入侵,內容被左報刊登】
我不肯定校長的情況,他昨天面對記者時說會再做物色的工作,但現在已經證實上一次物色委員會-也是他主持的工作-被否定,他如何能確定新的物色委員會能工作,也可以讓校委會肯定?如果他再做,會否汲取教訓後,作政治上的選擇?我們很擔心這種情況。昨天他接受路透社訪問透露他的看法,我覺得很重要。第一,他表示今次對於任命持反對意見、施壓的人是“orchestrated”,是一起做、「合謀」;第二,在他最近的工作中,他發覺他的電郵被黑客入侵,(內容)隨即在左派報紙刊登,他亦擔心背後有政治操作。我覺得這兩點很值得關注。我相信作為校長,在此情況下,除了掛冠而去還有甚麼選擇?你已被架空,一個校長連找一個副校長,物色委員會作了推薦,卻被人三扒兩撥打發走;你在大學裡還可以做甚麼?以後實際上是校委會控制了整個大學。

但是,我們知道大學並非如此運作。校委會的行事指引清楚寫明,校委會只應作策略性指引,具體管理應由大學校長去做,而且,校委會應配合校長施政。在今次事件,校委會如何配合呢?校長明顯需要副校長,很明顯提議了陳文敏,然後校委會並沒有就物色委員會的,工作表現作任何處理,而直接討論人選,其實校委會在做甚麼呢?如果它可以這樣做,不如它自己直接去遴選吧,它為何需要成立物色委員會呢?

在香港大學的條例中,我們(校友)屬於港大的members,我們是港大的一份子。香港所有大學都將校友當成是重要的持份者。在今次事件,我們亦得到港大校方的重視,我們要求見梁智鴻主席或校長都得到他們的重視。問題是為何今次支持和反對的分佈這般tup tup hum呢?兩面都是除了一人外,是校內對校外,校內委員當中,有幾位資深教授,這些資深教授和外(人)的看法是南轅北轍。我覺得這情況不是偶然,而是結構上出現了問題,需要從制度去看。我們亦看到這件事不是簡單的事。

【後續行動】
我們作為校友無法罷課,我們當然可以將意見轉達給學生會,由他們考慮。我們校友關注組會舉辦論壇,我們仍然希望講道理,亦希望校委會成員出來講道理。他不可以躲在保密制裡,甚麼也不用做。梁智鴻主席已初步答應參與,但未確定時間及具體安排。希望他和其他校委能出來清楚說明他們的看法。

張祺忠:
【校委會議】
昨天看他發言時也看得出,校內委員的發言是對任命本身的看法、人選合適與否等,校外委員的看法,基於保密制我沒法說每個人的發言;馮敬恩說了(校外委員的否決原因),這些說法是否合理,是否針對候選人是否適合這職位的說法?

校委員改組是因為當年有(Fit for Purpose report),建議校委會組成以校外人士佔多數,當時學校已接受這報告、根據這報告建議改組校委會,做成現在的現象。我在校委會做了差不多兩年,不是全部情況都是這麼野蠻,在其他討論例如新校園或深圳醫院這麼富爭議性的議題,都有合理的討論,不是壁壘分明、橫蠻無理;唯獨是這個位,已經委任了四位副校長,雖獨是這個位,我的看法是,不是因為這個位,而是因為推薦人選。我無法在這兒公開說每位委員說了甚麼,但看馮敬恩的發言,你也看得出無理的地方。

這個決定,看六月三十日、七月二十八日、有些傳媒的攻擊,都看得出情勢不妙。尤其「十二」-我稱為magic number-為何每次都是「十二」,大家都看得出中間的玄機。無論是「等埋首副」也好,否決重啟討論也好,否決任命也好,都是「十二」票;針對同一議題,但不同角度,只要是這個議題都是「十二」票,無理由十二個人在「等埋副長」、不再重啟討論、否決任命(都是同一立場),都是很神奇。

我也無法估計有沒有政治原因,我自己沒收到任何電話,(可能覺得)打給我也是浪費氣力。其他人有沒有(收過電話),沒有人說有,也沒人說絕對沒有。我很難推斷是否有人指揮,大家看事實判斷吧。

陳文敏:
【回應否決任命】
我只能處之泰然,我沒甚麼期望,所以也沒甚麼失望。但事情中,我很感謝家人、朋友、同事、我以前的學生的很多支持。從正面來看,這對自己來說也是恩惠,尤其很多以前的學生,甚至一些沒上過我堂的學生都給予支持;從中看到教學工作的意義。從積極方面,我覺得有所得著。

決定本身,我一直強調不是自己個人任命與否的問題,如我昨晚聲明,不要用勝、敗的角度看這件事,事件已發生就已發生,我們要從中汲取教訓,及事件中很多問題值得深思、跟進。

【副校長提名、遴選始末】
其實都一段時間。二零一三年底,梁智鴻醫生找我,我的(法律學院)院長任命在在一四年六月到期,時間上剛剛好,那時剛剛任命校長,開始組班,通常這些任命最困難的部份是找到合適的人選而他們願意報名,所以一三年底梁智鴻醫生遊說我申請這個位。當時我的反應,其實我預計卸任(法律學院院長)後答應去美國、英國講學,及我覺得這任命應由新校長決定,所以當時我說可以考慮;他覺得我累積了多年經驗,也熟悉校內運作,都可以對大學有一定貢獻。

新校長上任前,我和他談過,我也表明任命與否是由他決定,不要因為梁醫生或其他人的推薦,最重要是找到他認為合適的人。有些人說會否是內定,其實所有熟悉高層聘用程序的人都知道,你說服一個人申請,申請人也知道其實要經過一定程序。接著到四月時到物色委員會(進行遴選),一切跟從正常程序,到去年年底,當時物色委員會作出推薦。

轉折點在大概今年三、四月。若一切順利,應該三月開始新的任命,但有拖延。最初說是因為審核報告,說是要考慮審核報告,我也可以理解,但當時校委會的解釋有少許含糊。到三月,審核報告出來,已說了我沒有違反任何規則、條例,然後他們突然間說不接受報告,初時說是中期報告,後來說就算接受這個報告,都要進一步澄清不同的人的觀點,那時他們給人的感覺似乎是要人頭落地,要有人負責,要拉人落水。然後,程序是,審計報告已交上,然後他們有個明確的訊息是他們不收貨,要重做一個他們收貨的報告,然後找多一個人坐埋落去。

那時覺得事件越來越不尋常,加上由去年十一月開始,左派報章已披露這任命,然後翻天覆地地(攻擊),有朋友計算過,有三百多篇文章談論。你會覺得政治干預越來越大:有幾可一個大學任命要勞煩到左派報章幾百篇文章來談論,人民日報也插手,你開始見到政治(干預);我覺得這是對大學的考驗,不再是個人得失的問題。

【政治干預】
我不知道(是哪個層次發出的政治干預),是地方政府、中央駐地方機構、還是中央層次,我真的不知道,但我不覺得是中央政府的層次,因為這段時間,香港的政改在進行中,甚至去到今年六月,立法會否決前兩個星期,中央還有人來和我傾,想知道我對政改的意見、我提出的報告,那時是五月底、六月初。過往我和內地很多部門、學者關係也很好,所以也不是不尋常,也差不多到(政改)埋門,我就告訴他們我的看法,例如提名委員會,我講出我覺得如何令提名委員會更有代表性。訊息本身令我覺得,整個任命事件似乎不是中央的介入。若非(有人在背後干預),很難解釋為何左報可以連翻篇幅(攻擊我),很難以巧合去解釋。

【回應否決理由】
你見到他們一直在搬龍門。由最初審核報告,審核報告指出沒有問題,就牽強地說「期望標準」,到發覺那也是芝麻綠豆用不著,就突然搬龍門說要等埋首副。現在他們講的原因,其實那些原因不需要等埋首副,也不需要等審計報告,因為和審計報告無關。如果在法庭上,一個證人這樣不停地改口供,法庭(會說)這證供不可信,亦令人懷疑所謂的原因到底是甚麼原因,似乎是前後矛盾,很難不令人猜想其實有其他真正的原因。

【對港大的考驗】
如果我們有期望標準,那這件事達不到我們的期望標準。不單在香港,這件事很影響港大在國際上的聲譽。言論自由、學術自由是所有大學都很珍惜的核心價值。如果一間大學在高層任命時讓人看到,原來你不是跟從個人能力而是因為他的政治理由而阻撓,這其實很影響大學在國際上的聲譽。近日一些在學術界-尤其是法律界-相當有份量的學者開始有聲音,其實這不是現在才開始,因為這件事也醞釀了很久,這半年我在國際學術會議,差不多每次都被人問到這個問題,因為香港大學在國際上是有份量的大學,一定有人關注這事。

我覺得有很多事情需要做,大學同事以後對社會上的事務有批評,是否會有影響?這段時間也有同事向我表示擔心,尤其是研究人文科學的學者,很難避免涉及具爭議的問題;一旦說了對當權者而言不中聽的說話,會否有其他後果?這樣,到最後,損失的是香港。這些擔憂是否有根據,我們不得而知,但這些擔憂已然浮現,這才是最難解決:你如何改變這些人的憂慮?

在今次事件,其實很多校友及社會人士支持,我覺得大家要堅持下去,不要氣餒;若沒人發聲,事情只會變得更壞,而這件事很值得我們反思:究竟大學是甚麼地方,為何我們要維護學術自由、院校自主?

它同時是社會的縮影,這幾年間,社會上很多爭論越來越兩極化,大家非友即敵,非置諸死地而後生。以我的任命為例,那些批評排山倒海地來時,是可以否定你過去數十年所做的事,甚至最近對李嘉誠先生的批評也是如此。社會去到「非友即敵」並不是健康的發展,我們需要更多親和、更多理性表達的空間,這是要我們爭取回來,也是雙方要盡量思考。我覺得如果香港只是迫到大家走到兩極化,大家不願坐下去傾、去面對這些問題,對香港也是很大的憂慮。

【因為政治立場被視為敵人】
唉。我也不知道,我的政見,這些年都沒甚麼改變我自己的看法。我一直堅持不加入任何政黨,可能我的看法和一些泛民的人的看法比較接近,但也不完全一樣。一直以來,我覺得大學可以給予較客觀的平台讓我們作理性的分析。「理性分析」不等如「沒有立場」,有些人可能覺得你有立場已是錯;但「理性分析」其實是討論過程中如何分析那件事,那才是重要的。我不覺得自己是個激進的人,過往也盡量希望嘗試在法律的空間內做得更多,或批評一些不符合我們法律理念、法治精神(的事)。我過往的工作是這些,我將來亦會繼續這樣做。

【港大過去在社會上的參與影響今次任命?】
(港大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其實是港大的優勢。作為植根於香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大學,若港大對所有事情都不聞不問,關自己在象牙塔中,那對於社會是否好事?近年我們在研究多談「知識轉移」,大學是知識的寶庫,我們如何將知識轉移到可以貢獻社會,很多時是我們對事件的評論,正正是大學需要發揮的功能。

回歸後,我們面對很多法律上的問題。香港在法律、法治、法律教育的起步很慢,法律學院有自己的角色。我自己做院長時有個使命,法律學院不是只作為訓練律師的地方,更重要是對推動香港的法治理念有一定的角色。這是我們一直在做的事,所以我一直鼓勵法律學院的同事就社會問題多發表評論,讓我們更明白為何我們的法律是這樣。

不是所有法院的判決都被大家接受,也有些判決不是市民能明白,我們盡量客觀地,如果我們覺得市民誤解了法律,我們去解釋,如果我們覺得法院判錯或政府的運作有偏差,我們提出我們的質疑。出發點是我們希望維持社會的基本價值,這正正是我們有這個專業知識,在這個歷史時空我們可以扮演這個角色。我覺得若因此而令法律學院被打壓,這其實是可悲的現象。

【紐約大學法律學院孔傑榮教授(Professor Jerome Alan Cohen)的看法】
政治掛帥在大陸是常見口號,但在香港教育界發生是悲劇。校委會躲在保密制和私隱原因之後,不用公開、透明地交代原因,是一個醜聞。

【回應孔傑榮教授】
孔傑榮教授在法律界是舉足輕重的人物,他在紐約大學任教前在哈佛大學任教,陳弘毅也是他的學生,所有研究中國法的人都視他為泰斗。他很熟悉中國。不單止孔傑榮教授關注今次任命事件,墨爾本大學另一位國際級教授(Professor Cheryl Saunders)也提出關注,其實這事件真的在影響港大的國際聲譽,國際間的學者在注視這問題,因為這觸及所有大學的基本價值及理念。

作為公營大學、一個法定機構,我們有責任以公開、透明的方法運作。當然我們接受有時在一些人事上的問題,未必適合公開,但今次這事件拖了這麼久,廣受公眾關注、涉及公眾利益,之前亦有不少舊生指出我們過往有既定程序;若你偏離程序,就無可避免需要解釋,保密不能亦不應成為不去問責的藉口,孔傑榮教授也提出這一點,你不能以保密作藉口,作為公營機構而不為自己的決定問責。

【日後去向】
我入大學教書,從來不是因為要去管理層。我一直的信念是希望在研究及教學方面做事,尤其是年輕一代,九月開始我已開始教書。在今次事件,有很多過往的學生的支持,更肯定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向年輕一代灌輸適當的我們對法治、社會(的理念),既要有批判-有批判,我們才有前進的動力-同時也要客觀持平,避免自己走向兩極化的思維,我覺得還有更多事情可以做。我覺得這是我入大學的原因。這個位置,我一直覺得不是最重要,有心人不論在哪個崗位都可以發揮作用。

這事件也可以勉勵年輕人,我們人生總會遇到挫折、困難,問題不是那些挫折、困難有多大,而在於我們以甚麼態度面對,以及在經過挫折後如何再去堅持自己的信念。這事件對我個人也是一個考驗。我今早才收到一個以前學生的電郵,他重提我在課堂上曾說過:坐在班房裡,講人權、講自由,個個都會同意;當要作出犧牲時,才是對自己的價值、信念的考驗。

圖/Credit:RTHK
【 】內小標題為本人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