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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支持馮敬恩同學?

為何我支持馮敬恩同學?

社會上,任何規則的訂立都是要為該群體帶來好處,否則訂立來做什麼?

各種會議的保密協議當然一樣。

可是,港大校委會,顯然有部分委員將保密協議拿來做擋箭牌,無論他們反對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理由多荒誕、多麼的莫須有,也有擋箭牌護身,不能披露、無可質疑。

換句話說,規則不但沒有為群體帶來好處,反而保護壞人幹壞事。

就好像市民不應搶去警員的避彈衣,但避彈衣卻先被悍匪搶去,著上身,姦淫擄掠。你說,在這情況下,若有勇敢市民搶回悍匪的避彈衣,何罪之有?

在思想極度保守和誡條主義的香港社會,很多人還未分清罪惡(sin)與錯誤(mistake)的分別。前者是道德性而後者是技術性的,而由於不少人將二者視為同等程度的禁犯,造就了罪惡的人藉著指責別人的錯誤來自我救贖。

李國璋丶盧寵茂們犯下的是道德性的罪惡,而馮同學所犯的是技術性過犯,即使當中有道德性(例如破壞誠信),程度遠遠不及破壞港大百年傳統丶把政治任務帶入教園丶並強詞奪理達其陰謀的校委們。

我完全支持馮同學。港大和香港,太需要《國王的新衣》裡面那位不知好歹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