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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白皮書案檢控拖13個月 4被告申終止聆訊 下月裁決

焚白皮書案檢控拖13個月 4被告申終止聆訊 下月裁決

(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黃浩銘、人民力量陳偉業、學民思潮黃之鋒及學聯羅冠聰去年6月11日在中聯辦門外示威,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道具,事隔1年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4人質疑控方拖延近13個月才提出檢控,背後有政治考慮,涉及濫用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今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裁決。

辯方:延遲檢控令審訊不公

辯方指案情簡單,而且根據警方的調查報告,警方早於去年7月完成本案的調查,但律政司卻在事發13個月後,於今年7月才提出檢控,要求法庭傳召負責向律政司提供意見的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解釋拖延原因。陳偉業自辯時指,事發超過1年,證人和被告的記憶都開始糢糊,亦難以尋找相關的影片作證,認為造成審訴不公平。

黃浩銘自辯時表示,在2014年6月11日事發當日,未有即時被捕,警方亦無任何警告指會檢控他,直至2015年7月6日獲悉將被起訴前,從不知道警方正在調查此案。黃又指在這一年間,自己先後5次被捕,包括613衝擊立法會、旺角清場,案件都較本案複雜,但都早已完成檢控,其中兩宗案件更已開審,質疑本案拖延1年,於雨傘運動結束及政改方案否決後才提控,並不合理,涉及政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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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圖片)

官:延遲原因純屬辯方揣測

控方不同意傳召黎嘉誼上庭,認為有可能違反法律專業保密權,律政司人員的討論內容不可以在庭上披露。裁判官朱仲強認為控方並不爭議13個月的延誤,而且辯方是揣測黎嘉誼的作供內容,故沒有實質理由傳召他出庭作證,拒絕發出傳票。終止聆訊的申請押後至11月20日下午2時半,在東區法院7號庭宣佈裁決。

羅冠聰在庭外指,這次檢控必有政治考慮,特別是選擇了4個活躍抗爭的組織人物提出檢控。他亦認為焚燒白皮書本身帶有強烈的政治意味,重申抗議白皮書無罪。由於案件跨越佔領的多次行動,羅冠聰估計延遲檢控為之後的抗爭者造成沈重心理壓力,「唔知幾時先會比政府認為有問題的行動作出檢控」,甚至不可能充份準備審訊。羅亦提到,法官認為律政司不用解釋為何延遲決定,質疑「不合理」的標準,「係三年、兩年定係十年先叫唔合理?」

案件由著名大狀駱應淦資深大律師、法政匯思成員石書銘大律師及譚俊傑大律師代表羅冠聰及黃之鋒,黃浩銘及陳偉業二人自辯。律政司則委任了Andrew Bruce資深大律師。

【案件編號:ESCC22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