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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垃圾何去何從——請先提高回收率

香港垃圾何去何從——請先提高回收率

堆填區飽和的問題相信近年也聽不少,及至後來「三堆一爐」的方案硬上馬,無疑垃圾的去向是終究要處理的問題,但除了「三堆一爐」外,以及政府亦有提及的源頭減廢外,處理垃圾,還有甚麼出路?

筆者上年辭了工作到英國攻讀碩士,才開始接觸環保議題,於是在寫此文章前作一些數據搜集時才發現政府原來兩年前已經提到筆者本身想提出的方案,那也好,就轉一轉筆風,更加深入討論在香港實施的難處及筆者認為應有的正確方向。

筆者身在蘇格蘭,在歐盟中,蘇格蘭的環保議題做得很出色,她2020年減碳的目標為比1990年碳排放量低42%,以致最終極可以於2050年達致比1990年碳排放量低80%,雖然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 (2015) [1] 顯示蘇格蘭2015年只達到30%低於1990年水平,順著此勢很大可能會追不上2020年的目標,但已大幅拋離歐盟整體訂定的目標 [2] :20%低於1990年水平。

蘇格蘭其實只是順帶一提,更重要的是,香港能做到甚麼程度?香港一腳踏在國際舞台卻處處落後於世界。減碳有很多渠道,香港亦有很多發揮空間,今次討論的是廢物管理。甫文初提及筆者心中有一個方案,見香港遲遲未落實,那是厭氧分解(Anaerobic Digestion),多是用於分解廚餘、瘀泥等等較為濕潤、水份含量較高的廢物。筆者卻於搜集資料時找到政府環保署2014年一份報告 [3] ,報告指出預期今年首間位於大嶼山小蠔灣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將會投入運作,而根據政府的估算,至2024年,待所有回收中心落成並投入運作後,有望減少堆填區需求最多四成。這是基於本身政府數據顯示大約有四成都市固體廢物屬於易腐爛廢物,而將所有易腐爛物收集並適當處理後,堆填區使用量便能減少四成。無可厚非,使用厭氧分解是大勢所趨,是當今大概處理易腐爛廢物最有效並環保的方法,政府這一個方向沒有錯,但我想提出的問題有數個。

第一,實施的難度十分高。按該報告的資料,有兩成七易腐爤廢物來自工商業,而七成則來自家居,我相信工商業那兩成七不難收集,只要有相應的條例配合的話。我所提出的困難來自於七成家居產生的廢物。提出廢物按量收費以配合此新措施當然是適當,按道理而言,這是一定會成功的,因為假設了民眾會為了降低廢物收費而努力做好廚餘回收,但這是極其樂觀並天真的想法。如何去評定民眾所棄置的屬於廚餘是一個大問題,民眾又會不會為了減少按量收費的廢物重量而將某些廢物混入廚餘之中?最差的做法是把某些家居廢物棄置於街道的公用垃圾桶,當然有人就會指出我這種說法太陰謀論,我不否認會這樣做的人應該少之有少,應不屬於普及行為。但不可以不處理的問題是,要做到純廚餘收集是有困難的,做不到純廚餘回收會大大降低回收率,因受污染的部份很大機會其實會轉而棄置於堆填區中(以香港現有的設備來說)。要令民眾做好回收工作,首先要有良好的公民教育,對於垃圾處理民眾要有一定的認知,三色回收桶實施多年,當然「藍廢紙、黃鋁罐、啡膠樽」人人說得出,但你又何時有見到過有很多人使用回收桶?更重要一點是,你有多肯定你放進回收桶的都能夠被回收?有多少民眾會知道回收桶裏的垃圾需要被清潔過,因為被污染的垃圾是不能回收的,即有食物渣滓的很有可能會污染了垃圾亦影響其回收率,最差的情況是整箱資源不能被回收,最終就是送到堆填區去。在街上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民眾食完小食就隨手把垃圾放進去,你可以想像到底情況有多差,回收桶的污染度高得其實可怕。所以一切之先就是要做好公民教育,每個人也要有相應關於廢物管理的知識,但多年內我不見港府有做得多好,也預視不到港府到底能如何把香港帶到台北首爾甚至東京的水平。

第二,廢物管理需要其他設施配合以發揮最大功效。最理想的廢物分類金字塔應該是,先為預防(prevention),繼而重用(reuse),回收(recycle),能源收復(energy recovery),最後才是棄置(disposal)。在歐洲,因為回收業及能源收復業(原諒我極差的翻譯,我實在找不到更適合翻譯recovery的用字)發展得比較好,所以最後棄置率可以控制到十分之低的水平。在香港缺少了能源收復一項,加上回收方面極差的表現,香港可以如何降低棄置率呢?先要明白香港比起其他已發展國家已經走得相當之慢,而且配套也是十分之缺乏。筆者是贊同興建焚化爐的,因為在廢物管理一環中,能源收復是不可少的,雖說文中提及過的厭氧分解也屬於能源收復的一種,但亦需要焚化爐的配合。如前面提及過的例子,被污染的廢物不送去堆填區,其實應該送往焚化爐,以焚燒提供能量以作它身為廢物最後一個用途,這就是所謂能源收復。目的就是把所謂的垃圾最後一分資源也給擠出來,亦避免將其送到堆填區去,因為堆填區除了一般所理解的環境污染外,即污染地下水、發出臭味、滋生蚊蟲等等,在減碳的層面說,堆填區會產生甲烷(methane),其暖化地球的力度比二氧化碳更大,所以堆填區被視為氣候變化的其中一大源頭,雖環保署文件 [4] 提到堆填區有氣體管理系統,我無意質疑是否有此系統存在,亦假設此系統覆蓋整個堆填區,但無法否認的是,其功能有限,當然這個系統在歐洲是廣泛被應用,但這系統無法百分百收集所有甲烷也是不爭的事實,始終會有甲烷洩漏至大氣中,所以堆填區在所謂的廢物管理金字塔中被視為最後手段。

第三,提倡焚化爐以先,更應提高回收率。我贊成使用焚化爐,並不等於我認為要無底線地使用,使用焚化爐的前提應該為盡量避免使用,非到不用不可的情況下才用,這好像廢話一樣,因為會到達焚化爐的廢物已經沒有更高的能源價值。但我想提出的論點是,會到達焚化爐的廢物,是被污染以致不能被回收所以才會到達焚化爐,所以有效地提高成功回收率才是港府的首要目標,而非興建焚化爐。一個理論上成功管理廢物的城市應可避免用焚化爐及堆填區,因為理論上所有資源應已被適當回收,但當然理想與現實存在著跨不過的距離,現實中不可避免地會用到焚化爐,但應以避免使用為目標。焚化爐有其壞處,香港市民擔心的空氣污染問題是最大關注,始終焚化爐作為一個厭惡性設施,在國外被歸類為NIMBY (Not-in-my-backyard)有其原因,如何管制並減低(消除是不可能的)空氣污染是考慮之一。並且,在全球化減碳的視野看,焚化爐其中一個問題就是會減少原材料,因為被焚化的資源就如潑出去的水一樣,收不回來的,然後就要另尋原材料再製造,並不附合環形經濟的理論,亦會額外製造大量溫室氣體,所以筆者在此不斷重複一個論點,就是應先提高回收率。

提高回收率,重點不在於立法,而是公民教育,一直是回歸後港府的弱項,現今香港有公民意識的人,有多少是因政府推行的政策而被引導出來的呢?我無從判斷,但大家可以心照不宣的是,可能有更多公民意識是民眾自發的,在全球化的影響下,雖然此種自發性社會在某種角度來看是好的,因為公民會自發提高意識,但實質是沒有效率的,因為不能假設每個人也會這樣做,也要接受大部份其實只會做到最低要求。

要如何提高公民意識,這才是港府最逼切應該要做到的,當看見問題才想解決方法,無疑「三堆一爐」看似是直接的對策,但更長遠解決問題的方法,真的只有「食得晒先至好買,食得晒先至好嗌」 [5] 嗎?

[1] 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 (2015). Reducing emissions in Scotland - 2015 Progress report. pp. 6.

[2] European Commission (2007). 2020 climate & energy package [online]. Available at: http://ec.europa.eu/clima/policies/strategies/2020/index_en.htm [Accessed on 20 March 2016]

[3] 環境局(2014). 香港廚餘及園林廢物計劃. 頁5至頁22.

[4] 環境署(2012). 進一步減少廢物方案:廢物收費是否可行? 公眾咨詢 第二章 香港廢物管理政策概況. 頁6

[5] 政府宣傳片(2014). 別做浪費鬼 惜食為香港. 取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Gj3lrXGwq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