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文化論政】原人:古蹟保育的寒冬期

【文化論政】原人:古蹟保育的寒冬期

政府不少所謂保育,最終只會變成豪宅,嘉咸街可能又是其中一例。(網上圖片)

香港古蹟保育已進入嚴峻的寒冬期,不論私人或政府的物業都被發展和重建破壞,慘不忍睹。

國際關心政府卻無視古蹟

私人的業權中,清拆和破壞舉目皆是。盧吉道28號的西式大宅,擁有93年歷史被評為三級歷史建築正被清拆;上年9月,通過整體列為一級歷史築建的邵氏片場,至今重建計劃未明;東華三院在法定古蹟文武廟旁舉建21層樓高的青年宿舍,拆掉象徵「文武廟義學」的舊校舍,影響文物的結構和整體的景觀。

官方土地上,保育依然不敵發展。中環街市復修,其中一面的外牆可能被拆除,換上玻璃設計;嘉咸街重建項目內的百年古屋遺址,專家認為可能是本地開埠第一批的民房,市建局卻無意保留。1933年興建的歌頓軍營建築群被清拆重建,地皮已賣給地產商興建住宅,只留下一楝軍官的宿舍。皇后山發展範圍內的三級歷史建築印度廟命運亦生死未卜。

本地保育問題,引起國際保育和專業界關注。全球擁有69個分會的保護現代築建組織Docomomo International於3月23日對還未被評級的皇都戲院發出「文物危急警示」,擔心全球獨有的戲院建築不保。上年該組織亦先後對中環郵政總和中環總局發出「文物危急警示」,憂慮清拆和破壞的危機。

無力的本地保育

以上列舉只是冰山一角,清拆,無日無之,官方所謂的平衡發育與保育跟本只聞樓梯響。

香港的保育多年開倒車,文物保育談不上政策,只碎片式的救火,偶有成功例子,長遠卻逐期蠶食瓦解民間的聲音,是時候大刀霍斧的改革保育。

自1976年,《古物及古蹟條例》訂立以來,古蹟保育都是裝飾。有如對小販的鬆放,只是反映經濟或政治的轉變,大體上只是從嚴。保育亦是同樣,回歸後,唯一曙光是天星皇后碼頭運動,但奇跡一轉即逝,民間來不及醞釀討論,惶論收割。政府,即是當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就提出行政措施,回應保育聲音,提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保住藍屋,成就本地第一個留屋留人的保育項目,也煞停市建局的永利街重建項目和景腎里清拆。大體上,只是增撥資源,並無改變保育的弱勢,更談不上法例和政策的改動。

沒有法例的改動,1976年的法例幾乎塵封不動,行政措施等於局長意志。局長一變,一切俱往已。

無視歷史成常態

好景不常,踏入陳茂波的年代,清拆和破壞古蹟成為「常態」,搶地潮之下,唯有犧牲文化和歷史。最新公佈五億的歷史建築保育基金,由本來建議的九億,減至五億,而當中四億是延續財困的活化計劃,只留一億作復修和教育。

單是牛棚「縮水」活化計劃,僅興建「遺蹟公園」及因成本剔除紙厰,亦要用上一億,而改建舊立法會為終審法院的建築費更達4.64億,這個一億是杯水車薪。

對建基大開水喉,不斷注資,而保育古蹟卻節省開支,反映陳茂波在保育的「無心無力」。

真正的決定權

皇后碼頭重置的諮詢在三月底展開,卻無視民間意見。2007年皇后碼頭抗爭後,民間要求原址重置置的呼聲最大。政府卻冷處理,事隔九年才重提重置,而公眾諮詢中,未有原址重置的選項,無視昔日皇后碼頭和大會堂的歷史連繫。諮詢重點只是三個相似方案和建築費由3億至2.3億的差別,諮詢淪為過場,毫不尊重市民。

擁有歷史評級的建築物,卻沒有法律保障。現時發展和古諮會在《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報告書》採用拖字訣,用上政策研究作藉口。修改法定刻不容緩︰賦予歷史評級的法定權力,阻止跟同德大押和盧吉道28號大押同類的強拆,推行保育區(即是官方稱「點、線、面」保育)。

保育政策是時候改變了

歷史評級需要有引入民間的意見,古蹟評級需要如城規會般有法定諮詢,讓市民有機會表達意見,而民間亦可提出評級意見。

古蹟辦在政府內的位置不高,古蹟保育常與發展矛盾,如在沙中線情況上,創造土地為先的發展局局長無法履行文化監督的負責,破壞文物讓路予鐵路。澳門、廣州和台北的古蹟保育都由文化部門管理,香港長遠應成立保育和文化部門,較獨立保護本地的文化和歷史。

作者為全民保育行動成員

文章原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6年4月18日

本欄逢周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