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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妄自菲薄 讓我們在過去的成功基礎上繼續鬥爭

不用妄自菲薄  讓我們在過去的成功基礎上繼續鬥爭

二零一六年五一勞動節,有一些香港的青年學生組織發表聲明,指由九七至今,「香港勞工權益……毫無寸進」。撰寫這聲明的人沒有忘記在2011年起實施的最低工資和近日才通過的3天侍產假,不過聲明強調「最低工資、侍產假等修訂僅是擠牙膏式推出」。

我們對今天香港的勞工狀況滿意嗎?當然是極度不滿意。但過去近二十年工人和工會的努力,卻絕對不能抹煞。儘管我們認為最低工資要一年一檢而不是兩年一檢,而且時薪$32.50的價錢實在是太低,但法定最低工資的出現本身就是一場了不起的戰役。

在2000年5月,當李卓人在立法會動議設立法定最低工資時,六十名議員中僅得九人讚成。他們是李卓人、劉千石、梁耀忠、何秀蘭、劉慧卿(何劉二人當時是前線成員)、陳婉嫻和功能組別勞工界的三名議員。當年,民主黨因為對最低工資的立場而分裂,而該黨的主流派更是反對設立最低工資的。

不過,到2004年,民主黨和民建聯都由反對法定工資變成支持。當年在立法會就有關的議案辯論時,直選議員中僅得自由黨投下反對票,其他直選議員一致支持。不過,特區政府態度依然強硬。諷刺的是,反對特區政府一向不遺餘力的《蘋果日報》因為其右傾經濟立場,所以在最低工資這議題上是政府站在同一陣線。由此可見,支持法定最低工資的勞工組織面對的是多麼艱難的狀況。

幸好,工人和工會沒有氣餒。他們一直堅持爭取,總算在2011年見證了法定最低工資生效。如前所說,就《最低工資條例》的很多內容,我們無法同意。但我想難以否認的是,有了最低工資後,成千上萬的基層勞工確實可以感受到自己的生活有所改善。在一個沒有民主體制而且意識形態嚴重右傾的香港,能爭取到最低工資的落實,也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了。

其實除了法定最低工資外,2011年實施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交津)也是一個針對在職貧窮的新政策。交津初時只接受申請者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這引來基層勞工組織極大不滿。在不同形式的施壓後,到2013年政府終於引入「雙軌制」,即申請者可以個人或者是家庭為單位申請交津。這安排令到更多人能受惠於交津計劃,使他們能改善生活質素。誰說傳統基層民間團體的抗爭必定無用?

工人運動的目標,應該就是要讓工人成為社會真正的主人。就算是西方民主國家,他們的工人運動距離這個目標還有很遠的路要走。香港在英殖時期就是資本家樂園,現在中共又跟香港的大資本家合作,勞工運動要做出成績又豈是易事?幸好總有人持續組織工友發動抗爭,否則香港打工仔女的狀況肯定比今天更加水深火熱。而這些工作,是一年365天都在做的,不是只有勞動節這一天。

同樣重要的是,工人要改善權益,不能單靠向政府施壓,還要靠職場的組織和鬥爭。除了紮鐵工和碼頭工人外,其實有成果的職場抗爭時有發生,只不過未必能吸引外界眼球而已。過去一年,就起碼有通利琴行的導師、港龍航空的空勤人員和威爾斯親王醫院的外判清潔工透過不同形式的抗爭取得了重要成果。

你還能認同九七年後的勞工運動是一無是處,無法改善工人權益嗎?我們雖然不會滿足於現況,但總不能妄自菲薄,忘記取得實質果的經驗。工運未來要做的,就是要在這些成功基礎上繼續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