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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關於民事結合,你要知道的10件事……

【懶人包】關於民事結合,你要知道的10件事……

1. 民事結合是甚麼?

由政府認可,讓一對同性、或一對異性結合的制度,並得到尤如婚姻關係的權利和責任,但不叫作婚姻。

2. 民事結合起源?

首個設立民事結合的國家是丹麥,1989年設立,2012年被同性婚姻所取代。

3. 民事結合緣起?

當時宗教團體反對修改婚姻中性別的定義,為了迴避爭議,當時同運推動以制定新法律確認同性結合。

4. 民事結合不是婚姻?

比較英國、澳洲、加拿大三地的民事結合法,民事結合表面上不是婚姻,但法例的實際內容卻與婚姻法大同小異。最大分別就是對性別的規限。民事結合可謂是巧立名目的同性婚姻(參《香港婚姻及英澳加民事結合比較列表》)。

5. 有了民事結合的國家,就不會制定同性婚姻?

現行35個已設立民事結合的國家,其中21個已批准同婚(參《民事結合後通過同婚的國家年份列表》),其他未通過同婚的國家裡,設立同婚的訴求依然不絕。看來,爭取同婚的訴求不會因民事結合而停止。

6. 我可以反對同婚,卻又贊成民事結合嗎?

很難,除非你堅持民事結合法與婚姻法是毫不相干。只要無視民事結合法的實質條文,才能夠反同婚又「撐」民事結合。

7. 支持平等,就要「撐」民事結合嗎?

真正支持平等而又要修改婚姻制度的人,只有兩個選擇:「一齊冇」──取消婚姻制度這種特權,政府平等地不再以婚姻認可任何緊密的人際關係;或「乜都有」──取消所有婚姻制度的規限,包括人數、年齡、次數、結合年期、血緣等等,將婚姻權利和福利平等地擴闊至所有形式的緊密人際關係結合。

8. 除了民事結合,有其他方法保障同性戀伴侶的權益嗎?

有,多元授權書。多元授權書這概念啟發自現行的《持久授權書條例》。由政府牽頭推動,透過互相授權方式,保障各種緊密的人際關係,不論是同性同居、異性同居、誼親關係、生死摯友,還是獨居長者與他所信任的人。

9. 多元授權書有咩好?

以授權保障緊密關係,能同時保障婚姻以外的各種緊密關係的權利,而非只狹窄地照顧同性伴侶的權益。賦予授權人與受權人的身份,迴避了修改現行婚姻制度的爭議。而多元授權書由政府推動,亦減少各種散亂層面的行政費用及擾人程序。授權人被賦予更大的選擇權──授權對象、受權人數、授權範疇、授權時效,而政府各部門須要承認受權人的身份,並給予與授權內容相應的待遇。

10. 有甚麼原因反對多元授權書?

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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