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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就是對抗極權的抗爭

記憶就是對抗極權的抗爭

上週六看六四舞台的《那年我的孩子十七歲》,演後台下一年輕人發問「就六四嚟講,若果為時未晚,可以做乜?」他利申過去十年也有去維園悼念六四,但也真心想問再悼念下去有何用。

這類問題每每令我想起昆德拉在《笑忘書》中的一句:「人與極權的抗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抗爭。」我們去記、去悼念、拒絕遺忘,其實就是進行抗爭;放棄這些,就是放棄抗爭。

劇中的母親,在89年失去了17歲的女兒。初時朋友、同事、和其他死難學生的父母也非常願意扶持幫助她。可是,當政府發表了「平暴有理,學生是反革命」之類的定調後,他們逐漸疏遠她,孤立她,將她生活的網絡連根拔起。在忍受不了這種孤立無援的狀態下,她決定不再向人提及女兒在六四中死去的事實。就這樣,她的「朋友、同事」回來了;之後的25年,就活在這「沒去女兒的記憶」的世界裡。

她記憶的權利被剝奪了。但我們在還未被剝奪此權利之前,是否應繼續堅持?

對我來說,六四從來不單是中國人的事,而是人類的事,是一場不義殺人的暴行,就如希特拉屠殺猶太人或希斯堡球場慘案等,必需調查、追究和作歷史的判斷。堅持這些,不會變成大猶太膠或大英倫膠。同理,執著六四,不應變成大中華膠;頂多,是大人類膠。

當然,人的RAM和能力有限,若認為香港前途和爭取本土權益是當下的第一優次,六四要放到較低的位置,也無可厚非。但我總不相信前者需用盡我們的RAM和能力,以致連少許悼念六四的空間也沒有吧。又或者說,你選擇全副精力應付前者,但有人選擇悼念六四,你便由他們做吧,毋須加以揶揄或唱反調。同理,像我選擇悼念六四的,也不會苛責聲稱「悼念六四或要完結」的年輕人,只要他們心底裡真的未有忘記,只是選擇以自己的方式記著便可。

回應最初的問提,再悼念有用嗎?若認同「記憶」就是對抗極權的抗爭的話,那悼念當然有用。另外,也視乎甚麼是「有用」。我相信累積,也相信廿多年來的悼念確實令對六四的關注能一代傳一代。我認為這些也是累積,也是成效,即使不是即時和最徹底的成效。最後,又要重複那老套話,我們做事,不一定出於覺得有效才做;有時,認為正確便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