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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人‧大弓‧卜金‧田金

竹人‧大弓‧卜金‧田金

文:李慧@保險起動

那年,我中一,剛剛脫離「小學雞」的階段,不看新聞,除了交剪報功課,平時與報紙無緣,最多看C版。拉車邊在精英班邊緣徘徊,日讀夜讀,結果考第五,不過是從最後數上來,中二那年就跟精英班告別。

平常家裡只有老爸看新聞,每到新聞報導時間,總會「有話說」,看著新聞報導說言罵那,再說我「有知識沒常識」。除了參與六七暴動,從來沒參與任何社會議題的活動,不會參與遊行、靜坐、集會,也不會出席城市論壇,但會在電視螢幕前發表偉論。

老媽,常說「呢啲嘢關我咩事」,就算我下課後「巴啦巴啦」說著學校裡的大小日常,也是與她無干,到現在我還是搞不懂有甚麼是「關佢事」。

至於老弟,盡得老媽真傳,就算「雨傘七十九天」,他也可以完全沒有反應。

那年那天的翌日,看像平常的星期一,平常的上學日子,但是回到學校,氣氛很不一樣。班主任紅著眼說著之前一天發生的事,她邊說邊流淚。然後全校響應摺紙鶴,以紙鶴送上祝福。印象中班上沒太多同學討論事件,或許是以當時我們的認知,尚且未能完全明白在發生甚麼事。那段日子,我們繼續上課,依樣預備考試,我們會為事情感到震撼,會傷心落淚,但事情還是離我們很遠很遠,沒多久就已經重拾心情,「學照返,波照打」。不過往後數年,每年都有同學、朋友因為「那年夏天的一件事 」而隨家人遠赴他鄉。現在他們有些已經回流,有些在彼邦落地生根。

至於家裡,沒印象有為著這事情談論過甚麼,只是同年年底,孻叔娶了位澳洲籍太太,婚禮後就隨太太遠走澳洲,之後澳洲發生罕見的嚴重水災,曾經報過一次平安,之後就失去聯絡。很多年後我們曾透過紅十字會找到他,但他回覆說不想見我們,往後也再沒有人見過他。還有另一位叔叔,取得英國國籍(不是BNO),但九七還沒到,他就已經帶同家眷北上工作,長居北京,女兒從小學到大學到現在工作,都是在北京。我爸我媽沒說過要移民,可能沒能力移民,可能害怕到陌生地方重建生活,也可能真的是沒有想過。

「那年夏天的一件事」,對大部份香港人來說,是似近還遠的一件事。我們當中有多少人親歷其境?慶幸我們有一群為求真相深入敏感地帶的採訪人員;慶幸香港新聞界編採及出版自由,根據許家屯先生[註]在他的《許家屯香港回憶錄》裡記載,新華社香港分社對《文匯報》、《大公報》等左派報章的編採沒有加以限制,才有機會出現「痛心疾首」的頭版天窗;慶幸香港有一群人,努力地將歷史記下來,讓沒有經歷過當天的下一代有機會從口述歷史、圖片、影像中認識那年夏天的大事。

經過了二十七年,有人說每年的燭光悼念活動流於形式化,根本改變不到甚麼,說要取消活動,解散組織,還有許多不堪入耳的說話。有人堅持燭光的意義,決意繼續薪火相傳。無論是哪種方法,也是一種形式,論壇也好,燭光集會也好,也只是一個方法,目標都是要將歷史記下來,傳下去,讓「那年夏天的一件事」得到平反。「條條大路通羅馬」,方法太多,何必執著哪個好哪個不好,何必要為此互相謾罵。

建制派在大部份選舉中均能配票成功,不是因為他們做得好,不是他們有豐功偉績,而是他們懂得「槍口向外」。非建制派有時就是把時間、精神、資源都耗在認為「自己的方法是最好」,未能團結一致,明明本來勝券在握,最後就一敗塗地。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唯望非建制派早日明白,別讓垂手可得的議席雙手拱上。

每年的燭光能發揮多少作用?說實在,我不知道,但我們不可以遺忘這段歷史,而更重要是,香港保存了相當完整的記錄,而這些記錄不應該只放在博物館裡,更不應讓這件歷史永遠只是「那年夏天的一件事」。有人會認為跟我們何干?鄰家的事鄰家也不理,別枉作小人。沒有人用槍指向你的太陽穴要你參加燭光集會,要你回憶當天,但也請尊重別人。

「竹人‧大弓‧卜金‧田金」,我只願往後不論何年何月何日何地,我還能暢談歷史,明明白白的說著「八九六四」,而不是「竹人‧大弓‧卜金‧田金」。

註:許家屯先生,1983年至1990年初為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在他的《許家屯香港回憶錄》裡,詳細記載香港回歸問題,當中有頗長篇幅記錄六四前後,中央政府處理香港問題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