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必也正名乎——由郭琳廣的一篇文章說起

子路曾問政於孔子:「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孔子答:「必也正名乎。」子路對老師的話不能認同,覺得政事甚急,不應迂腐地花時間在「名份」之上。孔子聽後,直斥子路,並說:

「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論語・子路》

孔子認為,君子重名份,不是迂腐之舉,而是謹言慎行。因為他們在社會上具有影響力,一言一行都不能隨便為之,否則禮崩樂壞,社會就會亂作一團。

今天(7月4日)郭琳廣在《信報》刊登了一篇文章,就「本土」、「城邦」、「港獨」發表評論。本來在現代社會,每人都有言論自由,有權就任何議題發表看法,沒人會有異議。

但是,郭琳廣發表文章時,卻用了「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監警會主席」兩個公職銜頭。

他在文章中,一面倒批評「本土」、「城邦」、「港獨」。這本來都不是問題,他有他的見解,同意與否,自是讀者的選擇。可是,當他用了公職身份來發表言論,問題便來了。

首先,他整篇文章,都是在批評「本土」、「城邦」、「港獨」如何「傷害」香港,與香港交通規劃完全沾不上邊。根據交諮會網頁,交諮會的職權是「就各項交通事務,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供意見」。郭琳廣既用了「交諮會主席」的身份發表文章,內容應至少與交通問題有關,但該文並沒有半句與交通問題直接相關的論述。

其次,他又同時用了「監警會主席」的身份。監警會的職能是「觀察、監察和覆檢警務處處長就須匯報投訴的處理和調查工作」,簡而言之,就是處理與投訴警方執法有關的職務,是香港重要的監察機構之一。近年香港公民社會發展迅速,不同的社會、政治事件都引發了不同的團體走上街頭表達訴求。警察作為與示威者直接接觸的執法單位,自然有更大機會與市民發生衝突。由於警察擁有使用武力的公權力,他們也應合乎比例地接受監察與制衡,以保障市民的基本人權。

「本土」、「城邦」、「港獨」是近年新興的政治議題,社會亦屢有討論以至爭議,但只要他們不違反法律、不傷害他人,他們如何倡議、如何行動,都是他們的自由。而同時,警察在行使公權力的時候,只要不濫用,我們就應支持他們執法。但當他們執法時濫用公權力,市民便可以透過機制投訴警察,而「監警會」在此的角色便非常重要。

如今「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在發表評論,批評某些政治倡議,我們很難不懷疑,萬一所謂「本土」、「城邦」、「港獨」的倡議者投訴警察濫用權力之時,監警會是否仍能秉持「獨立」、「公正」、「誠信」的價值觀來執行《監警會條例》所賦予的權力。

使用公職身份發表意見,務必小心又小心,郭琳廣是兩個機構的主席,一言一行就是代表著機構,不能亂來。或者有人會說,他擔任公職就不能有言論自由嗎?不錯,他仍然有其言論自由,但既然他選擇了擁有公權力,個人自由就要相應的放棄,或至少只用個人名義而不是公職身份。

擔任公職的人,名實不符,此為禮崩樂壞的表癥之一。

作者網誌
作者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