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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三定未來 香港成「示範作」未除隱憂

文:簡懿娟(香港仁人家園傳訊及市場主任)

聯合國本周一至四(17至20日)在厄瓜多爾首都基多舉辦第三次「住屋與城市可持續發展問題會議」(簡稱人居三),會議每20年舉辦一次,決定下一個20年的世界住屋和城市規劃的方向。香港在人居三前期文件成為「少數良好例子」供其他地區示範,但事實上,香港仍有不少住屋問題急待解決,作為人居三「公民社會」代表及國際慈善建屋組織,仁人家園促請大會優先處理房屋問題,令人人可獲得適切及可負擔的居所,並提倡人人擁有「土地居住權」。

全球城市難安居 香港屬縮影

現時全球已有超過一半的人口住在城市,並估計全球進一步城市化,至2050年將有七成人口(約70億)住在城市,百萬計人口因天災戰亂﹑渴求就業教育或社會資源而蜂湧到城市,追求活得更好。不過,縱使大部份城市已將70%土地劃為房屋用途,但規劃欠佳,令超過800萬人仍住在貧民窟,聯合國更預計2030年更增加30億人急需適切居所,居民只能住在欠缺基本設備﹑環境惡劣危險的貧民窟。

城市楷模背後的港式貧民窟

香港就在此背景下,成為人居三的其中一個研讀對象,以現代化城市的身份作借鏡解決貧民窟問題。人居三在前期議題文件曾數度提及香港,並列出「地鐵發展地產模式」作城市楷模:文件提到地鐵成功發展鐵路附近的土地,以賣樓的收益來補貼興建鐵路的成本,屬少數「有效﹑能收回成本」的交通系統融資﹑建設社區的良好示例作借鑑。

但事實上,香港也有「港式貧民窟」須待處理。本港已連續六年被評為「全球樓價最難負擔的城市」,眼見不堪負荷的樓價﹑不知等到何時的公屋,近20萬人唯有住在劏房﹑萬計市民住在工廈單位,這些棲身之所既擠迫﹑又欠缺受監管的防火通風設備,根本並非適切安穩的居所,這類「港式貧民窟」反映出基層住屋需要問題迫在眉睫,極需更多創新有效政策對症下藥。

確保土地居住權 安心立命

仁人家園促請全球保障「土地居住權」(Land tenure),讓市民可合法使用及控制自己的土地,令近至香港住在劏房﹑工廈等居民,遠至全球10億名非正規住所的居民,可安心住在適切居所,且免受迫遷風險。

土地居住權為土地權利的其中一種,只要能保證居民可控制及使用土地,即可保障他們安居。土地居住權可與土地擁有權(Land ownership)完全分開,並可分不同程度以界定土地權利,除了全權擁有土地外,亦包括集體擁有或租借土地﹑分地式擁有地權﹑租借期受保護等,這些都是保障居民擁有安定居所的方法,在亞太地區如印度﹑泰國已有不少成功例子,而歐洲國家波蘭更在去年修改重建樓宇法案,不但提供資金讓居民修葺殘破﹑不正規的居所,更可在居所修繕後留居原地,免受驅趕。此舉除了保障了240,000人的居住權,亦有效鼓勵居民維修危險居所,只因他們不再擔心居所獲改善後被業主迫遷,能夠安心生活。

香港以至全球城市都面對土地供應不足﹑樓價高企的問題,令市民無法住在可負擔的適切居所,唯有無奈地棲身不正規建築物,政府與其「砍掉重練」趕走居民,倒不如改善貧民窟的環境,讓他們擁有土地居住權安心立命。《新城市議程》(New Urban Agenda)即將在人居三通過,勾勒未來城市規劃的藍圖,雖然這不如應對氣候問題的《巴黎協定》般具法律約束力,但文件將為聯合國成員國及機構提供指引,影響舉足輕重,寄望提案不是空中樓閣,而是推出實質政策,令貧民窟居民不再空望高樓而輕歎,腳踏實地安居。

(原文刊於蘋果日報網上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