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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選委會這場仗(一)候選人一個都不能少

如何打選委會這場仗(一)候選人一個都不能少

負責選出下任特首的選舉委員會界別選舉將於 12 月 11 日舉行,將選出 1200 名選委於明年三月選出下任特首,各路候選人亦已如箭在弦。跟立法會或區議會不同,選舉委員會為香港少數使用多議席多票制(亦稱全票制)的選舉,筆者希望透過一系列的文章,讓大家對這個選舉制度有更多認識。

全票制如何運作?以筆者所屬的資訊科技界為例,在 1200 人的選委會內有 30 個席位,在全票制之下,就是指每名選民可投三十票,在選票上揀選三十名候選人,而最終在所有候選人當中,得票最多的 30 人就會當選。

全票制有什麼特點?假如參選陣型的政見壁壘分明,全票制的特點就是過半數的勝者全取。舉個簡單例子,假設在資訊科技界,民主派跟建制派各派 30 人出選,而民主派得票為 51%,他們將取得 100% 的議席。這跟立法會按選票多少分配議席的比例代表制完全不同。

那各陣型應該派出多少候選人最為理想?這是第一個常見謬誤的地方。有些人會直覺地以為,倘若對手有一些知名度高的候選人,己方無論如何都不能全取所有議席,因此派出比議席數量少的候選人也無傷大雅。但在全票制之下,這是完全錯誤的。簡單來說,假如對手會盡出跟議席數量相同的候選人,那己方亦應派出同樣數量的候選人,否則後果是災難性的。以下會用例子去解釋。

假設資訊科技界有 1000 名選民,另假設在所有的選民當中,支持民主派跟建制派的比例為 55% : 45%。如果民主派按比例派出 20 名候選人,而建制派卻派出 30 名候選人,那會發生什麼事?

支持建制派的 450 名選民會全投建制派候選人,建制派的 30 名候選人先各得 450 票。

支持民主派的 550 名選民會全投民主派候選人,民主派的 20 名候選人先各得 550 票。但由於每名選民尚有 10 票可投,基於大部份選民都會傾向盡用自己手上的選票,他們很可能會在建制派的 30 名候選人揀選 10 人。在最極端的情況下,選民隨機揀選,則每名建制派候選人將額外取得 550 x 10票 / 30 名候選人,即 183 票。

結果建制派的 30 名候選人各得 633 票,全取 30 席。而民主派的 20 名候選人各得 550 票但全數落數。

當然,這是一個過份簡單的例子。假如參選者來自多於兩個陣營,或陣營之間的政見並不是絕對壁壘分明,那出選人數的取捨將會更加複雜。但一般情況來說,盡出跟議席數量相同的候選人都是上上之算。有些人會擔心找不到足夠知名度的候選人,但事實上,在全票制之下,填滿人數遠比知名度重要。從上面的例子可見,填不滿人數的最壞後果可以是得到較多支持但全數落敗。

希望各派正盤算參選的各路候選人可以考慮這點,盡可能找足夠數量的候選人參選。

文:賀穎傑@前線科技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