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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譴責梁君彥濫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譴責梁君彥濫權

今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押後梁頌恆和游蕙禎再宣誓程序,等候法庭就司法覆核作裁決。民主黨七位立法會議員譴責梁君彥的決定,認為他的做法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9條,立法會議員須於其任期開始後盡快作出立法會誓言,並由立法會主席監誓,梁君彥的做法開了極危險先例,濫用主席身份執行政治決定,嚴重破壞議會的尊嚴及憲政地位。

我們絕不認同及譴責梁頌恆和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加入「支那」的辱華內容,認為二人的行徑侮辱市民智慧,令人反感。但亦不能接受以個人好惡或政治判斷凌駕法律,摧毀制度。

梁游二人是根據《基本法》及香港法例下選舉制度產生的民選議員,經政府刊憲確認其議員身份,立法會主席亦有責任盡快安排當選議員宣誓。而早前政府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亦被法庭駁回,高等法院其中一理據即為「如限制宣誓或會影響二人行使憲制權利」。上星期梁君彥亦以相同理由容許梁游二人重新宣誓。

然而,今日梁君彥卻打倒昨日的我,有鑒於上週三立法會會議流會告終,建派制表明不惜一切阻止梁頌恆及游蕙禎再宣誓,認為立法會運作將完全停頓,決定押後二人再宣誓程序。

我們認為,法庭上星期就臨時禁制令的裁決已顯示,即使有司法覆核申請,立法會主席仍應為梁游二人監誓。梁君彥明顯屈服於建制派的恐嚇,漠視法庭判決,並配合政府的行動,此舉開下極壞先例,破壞議會的尊嚴及憲政地位。梁君彥身為立法會主席,無需亦不必理會任何議員的政治行徑,更不能因為有議員的政治行為,而以人治取制制度。此例一開,日後就會不斷出現因某當選議員政治立場不為建制派及政府接納,便透過流會手段,要脅立法會主席不為其作出監誓,使其無法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 胡志偉 黃碧雲 許智峯 尹兆堅 林卓廷 鄺俊宇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