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譚允芝:特首應站在香港人的角度呼籲中央用最大克制,盡量不要釋法

譚允芝:特首應站在香港人的角度呼籲中央用最大克制,盡量不要釋法

港台 自由風自由PHONE
譚允芝 (大律師公會主席)訪問部份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我們認為在以往四次釋法中,都未試過現在的情形:法庭程序已開展,就是司法覆核及另一個呈請程序,都是針對兩位議員的宣誓事件,法庭也即將在明天及後天展開聆訊。在這個階段傳出即將釋法的消息,如果是真就等於,很可能在法庭有判決之前就會有釋法的舉動。不讓司法程序走完而去釋法是前所未有,也會令人感覺釋法奪去了法院對這件事依據現行的香港法律及基本法的理解、解釋去判決案件的權力。

我們認為今次釋法(對香港的衝擊)有機會大於九九年那法,因為(今次)令人有個觀感,是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使用釋法權利去綁架法院的司法權力,所以觀感上是比較嚴重。

我不認同「反正都要釋法」這說法。為甚麼要說「反正都要釋法」呢?我們一向認為現在所衍生的法律問題,是在香港的法律及司法制度內絕對有足夠能力應付,亦深信法官能達到一個依據法律及公正的判決。我們是這樣表達,而律政司司長亦持相同意見,那何來「反正都要釋法」這個說法?我們不太認同這說法,以及,特首也不覺得這件事是我們的制度、法律內照顧不到或無法達到公平的判決,所以還是要釋法;特首也還未去到這說話。

我認為,若在這階段釋法,如果中央沒好好處理我剛才說的,香港人會對這現象所引起的擔憂,若中央沒好好處理這看法,沒好好解釋為何要這麼做,這是否開一個先例,將來凡有他們害怕或擔心有某些他們認為不合他們意思的判決,他們都會這樣做?若他們沒有好好解釋這到底是不是一個很特殊、很例外的情況,以及為何這麼特殊、例外,需要用這個程序去做的話,我覺得真的會對我們的制度有頗大的衝擊,也令國際間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我們的獨立的司法權是否真能維護到?不可避免會有疑問。

(基本法104條的釋法空間)相對窄,因為在某些情況下,某些人要依法宣誓以開展工作,這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依法」的「法」,說的是香港的法律,11章21條的法律,11章21條是香港的法例,這不在於人大釋法的權力內。針對依法宣誓的要求,在基本法104條下的空間有多闊或多窄,很明顯不是很闊。所以現在要具體地看他們提出來想如何釋法。

現在似乎(人大釋法的謠言)甚囂塵上,很多人都覺得一定會發生,我們現在已吸收了那份震驚,也不會有很激烈的行動要立即部署。若它真的發生,我們會看到底他們提議如何釋法、解釋哪一部份,然後我們靜待結果再作進一步的打算。

律政司司長的立場,根據媒體的報導,似乎和我們較相近,亦多次講覺得這些衍生的問題可以在香港的法庭、法制內處理到,希望留在香港的法庭、法制內處理。但媒體報導我們的特首說過不排除釋法。我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我呼籲特首及各有關部門的首長將香港人對釋法的impact、帶來的影響的憂慮,切切實實地向中央反映,亦真的要站在香港人的角度呼籲中央用最大克制,盡量不要這樣做,除非真是迫不得以。若中央覺得是迫不得以,希望他們好好地向香港人解釋及要令香港人覺得他們明白我們看(這件事)的角度。若真有這決定,這是我覺得他們最起碼要做的,亦希望他們將釋法的範圍減到最小。

圖:RT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