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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香港把脈——給來屆特首的一些建議(之十)

為香港把脈——給來屆特首的一些建議(之十)

攝:Alex Leung

早前特首梁振英指出學生在校園裏討論港獨,如同講粗口一樣,理應被逐出校門,因為校規應比法律更加嚴格。這不禁使我想起一件往事。

那年中四前夕,在最後一次面試中我決定了選科後,副校長就只派了一本薄薄手册給我準備。但裏面除了一些如地址電話等的必要資訊外,校規就只有僅僅一頁,連校服的樣式也沒有提及。到了上學的第一天,我只好硬着頭皮穿上「校服」,戰戰兢兢地走進校園。但不知是走運還是倒霉,一踏進校園就踫見了校長!心一虛,雙腳便不聽使喚,只有呆若木雞地站在他面前。他愣了一下,低頭詢問發生了什麼事。我只好和盤托出,不好意思地問他我身上的校服是否合乎校規。他笑了一下,摸摸我的頭,竟說我們華仁並沒有任何校規!那時的我簡直不敢置信,只好繼續呆站,目送着他的身影遠去。

雖然我當時並不能明白他的含義,但他的答案卻深深印在我的心裏。現在回顧,才明白這「沒有校規」本身就是華仁的精髓。可不是嗎?作為學生,需要每月向學校繳交學費,但反過來卻被裭奪了人身自由,在校園裏需要遵從一切所謂的校規行事,不然便會被踢出校。而並不是學校因懼怕招不到學生而不敢貿然把學生趕出校。

為甚麼會這樣的違反常理?答案無非只有一個,就是因為整個教育市場都已被政府控制和壟斷。學校資源絶大部分均來自政府津䀡,相對地來自學生的學費根本微不足道。政府美其名說是為了減低學生的負擔,但實際上卻把學校的話事權從學生或家長手中搶了過來。既然政府才是最終金主,那學校又何需理會學生的感受?

但要數為禍最深的,是學校不但不理會學生的感受,而且更變本加厲,制定一系列的校規,來「規範」學生在校內的行為,嚴厲程度甚至比社會的法律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才有梁振英「校規應比法律更嚴格」之說。但這是我們最初設立校園的原因嗎?為什麼現時學生並不能無拘無束地在校園內做他們想做的事?只懂不斷地強調學生要尊師重道,卻忘記自己身為老師就是為了給予學生更大的空間以發揮他們無限的創意,試問這些老師還有資格被稱為老師嗎?

再進一步推論下去,我們就會發現訂立校規的最終目的並不是為了學生,而是為了營造老師們至高無上的形象,以保障他們在學校裏的權力。我們不難發現,很多以前在班上搗蛋的同學,出來社會後比所謂的「好」學生更有所成就。究其原因,就是因為老師只以學生的聽話程度來界定「好」與「不好」,而並不是以學生的創造力或想像力來衡量。事實上,我們眼中所謂的壞學生,往往都是因為課程沈悶,或老師講解不得其法的關係,但又要被逼呆坐在班房裏才不得不反抗的。我從來沒見過一個能把課講得娓娓動聽的老師,會有學生在班上搗亂。因為他心知,即使老師不出聲,其他在坐的學生也會替老師出手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