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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ing in Silence:不捍衛司法制度 「一國兩制」也盪然無存

Marching in Silence:不捍衛司法制度 「一國兩制」也盪然無存

身穿莊重黑色西服的人群,上周二(11月8日)黃昏約五時半,在金鐘高等法院外水池附近聚集,然後彼此低聲問好傾談,逐漸站滿了整個空地。這是法律界發起的黑衣靜默遊行(Silent March),是香港回歸以來的第四次。

今次的導火線是,民選立法會議員梁頒恆和游蕙禎,被指在宣誓時造詞辱及中國,而引伸出來的風波。在香港法院未就有關宣誓的司法覆核作出裁決,人大常委就於周一(11月7日)進行釋法以圖一錘定音,反招來極大迴嚮,法律界以靜默遊行對這種粗暴干預作出抗議。對上一次, 是2014年中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指香港法官為「治港者」並要「愛國」,與司法人員是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這說法震驚法律界,當時逾1800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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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外,不少人襟上佩戴著紅色罌粟花,未有遺忘11月11日為兩次世界大戰陣亡將士紀念日;歷任多屆立法會法律界議員的吳靄儀也不例外。坦言心情惡劣的她說,人大以政治的手腕去粗暴干預並改變香港法例,又公然對香港法治踐踏、代法庭作出裁決,簡直與所謂「解釋基本法」相去十萬八千里。「人大完全不要臉、根本不掩飾是赤裸裸的強權。我手中有權喜歡怎做就怎做,你奈我唔何。」她說。「基本法是人大通過的,你都尚且不尊重,令人對這大國崛起,究竟對法治有多大的誠意?這有很大的破壞力,這才是不愛國、不愛港的力量。」

數日之間,已有數名市民入稟,就民主派議員的宣誓就職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對民主派議員可能受打壓而影響席位,吳當晚認為釋法之後,中共要用強的話,什麼事也可能發生。「但他們終要為此付出很大的代價。」她說。

今次中央為針對港獨,不惜下重手借釋法為名、判案為實,這做法完全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這政府常掛在口邊的「金漆招牌」置之不理。這地位著實得來不易,主要是來自獨立的司法制度對營商的保障。每次釋法,就如大錘把這重要的司法獨立基石,一點點去撼動、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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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形高大的「法政滙思」召集人任建峰,環顧四周的黑衣同行後對筆者說,留意到一樣與兩年前遊行不同的事。「今次有很多(企業的)in-house律師特地出席遊行。你說起民主或白皮書,可能很多人認為不關他們事,但看到這樣多(in-house律師),就知這次真的會影響搵食。」他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是源自健全和備受尊重、不受政治干預的法制系統。「現在未審就先搞壇咁野出來,算點呢?」他說。「一有牽涉法規的,他們就可以用《基本法》為藉口拿走,還要以釋法解本地法律去『博大霧』!你唔驚呀?係咪先?」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亦認同,再次釋法會進一步影響投資者信心。「今次是政治事件,下次可以是商業事件!只要影響到中國很大的利益就可以釋法,投資者和國際金融糾紛都會受影響。」他說。「之前(釋法)的剛果案,涉及中國在非洲龐大的利益和外交政策,再來一次這樣的案件,不如都係釋法囉!你話比人聽你不會,人地又點相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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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釋法是驚香港法院「獨立得滯」

他說,今次比過往任何一次釋法的影響更為深遠,因為是正面衝擊香港的司法制度,即是嚴重破壞「一國兩制」。「兩制」中最大的分別,就是香港一直堅守的司法獨立,法院只會以法律基礎去作公平的審訊和裁決。「今次一個政治機構在法院未判前透過釋法,告訴法院如何去判。平日法院審案時,如有人這樣做、指三道四時,已構成渺視法庭,法院機制是要根據法律、在法庭內作判決,而不是外力能告訴法庭如何判。」他說,判前釋法,就是要「約束法官」所出的判決,符合中央眼中的觀點和利益。「今次看到人大釋法的內容,就正正是法院將要處理的問題,即是我聽聽下審時,突然政治架構要話比我知...法院在審理立法會主席能否讓議員重新宣誓時,人大就告訴你,不可再宣誓了。我們怎去相信法院?法院還可以怎樣運作?」

既然連律政司的說法,也是認為可在香港的法律制度解決,毋須釋法,但人大仍一意孤行,其實是出於對香港的不信任。「這是對香港政府沒信心,亦是對香港法院沒信心。就是驚香港法院『獨立得滯』,判出來的跟他們不同,不如我不俾他們判。」

法院判決關鍵基礎:釋法是沒有追溯力!

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指,釋法效力應追溯至《基本法》生效時,若落實的話,釋法或令多名已宣誓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失去議席。陳文敏教授在這技術問題上,說得清晰:「解釋法律是不會有追溯力!」他說法律是不變的、原本存在的,故是沒有追溯力的;立法就更加沒有追溯力,即是說不能以今日法例去衡量昨日的行為。

不過問題是根據內地法例,釋法是一種立法行為,不單是解釋條文,而是可以增加或修補現在的法制。「如果人大可以透過解釋去為香港立法,是嚴重破壞「一國兩制」。」他說。「李飛的說法是,現在香港法律不足有漏洞、我要幫你增加,所以在說的是一種立法行為,多於真的解釋法律。在我們的制度裡,如是立法行為,只能在通過當日生效,而不影響之前的行為。」

「這當然是個爭論,究竟法院會不會這樣解釋,如沒有追溯效力的話,當日(梁游)宣誓時人大仍未釋法,所以要根據當時的《宣誓及聲明條例》去判。」陳文敏教授續說。「如法院真是這樣判時,人大會否說解錯、指這是有追溯力的,而又引致另一個釋法?這是我們不知道的問題,但這是另一個法院要處理的問題。」

「我們不去捍衛這司法制度的話,『一國兩制』也會盪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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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跳出《基本法》框架思考 民主自決或為出路

沉默遊行由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發起,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夏偉志、余若薇、梁家傑及李志喜等走在隊伍前,長長的黑色隊伍綿延金鐘道,神色凝重地步往曾為高等法院及立法會大樓的終審法院。大會指參與人數有逾二千人。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隊伍到達終點時,以坦克車作比喻今次粗暴釋法,是把香港法治體系在輪下輾過,人大常委是有權解釋的只是《基本法》,而非香港法律,今次對《宣誓及聲明條例》釋法,根本就是越權。「今次釋法是幫立法會立法、修改了法律。」他說。「這是有史以來最曳的一次。」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在遊行的人群中,向筆者問了一連串問題:「單是遊行是否足夠?可能愈來愈看到是不足夠,但我們又可以做些什麼呢?可能要再想,但只出來遊行是不足夠的。」他指,這件事證明了《基本法》或「一國兩制」不可信,要看到未來就必須跳出這這框架思考,而他相信,民主自治是出路。

「我們要求擁有一個能真正由民主選舉產生的自治,這模式根本就超越了『一國兩制』的模式。『一國兩制』給我們的是『不民主自治』。《基本法》本身的框架根本不能確保我們能實踐民主自治。」因提出「佔中」和「雷動計劃」而備受指責的戴教授,顯然沒有因壓力而停止為實踐民主思考。「我地無話要搞獨立,但想有個香港人真正管理自己嘅制度。 具體如何做未知,但起碼是否一定起越《基本法》或「一國兩制」去思考。」

今次釋法,他說只是曝露了真相:當年通過《基本法》的人大,是會釋法為名去做任何事,包括修改《基本法》、為香港立法,甚至裁決香港法院的案件。「根本不再跟規則做事,是你想點就點,你想講A就講A、你想講B就講B。今日你可以話港獨,聽日你可以話自決、後日就反23條,再後日我們的樓房產權,是否可以這樣給你解了去?」他說。

對於很多人嘲諷今次受打壓的本土派民選議員,他輕嘆,引用了一位納粹時期被囚的德國牧師馬丁˙聶穆勒(Martin Niemoller)為著自己獨善其身所作的行為懺悔的說話。「很多人想他們不支持港獨,所以這些事不關我事。當年納粹黨也是這樣對付猶太人,跟著對付共產黨、然後對付工會,跟著對付基督徒。到最後埋到你身時,你身邊已再沒有其他人,因為全部都已對付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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