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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為警暴添籍口,警察的特權早已夠多

別再為警暴添籍口,警察的特權早已夠多

攝:Manson Wong

七警案暫時落幕,有人說是遲來的正義,而有些人就一次次的為警方使用暴力護航,包括理應為警隊良心所在的警察以諾團契。是的,又是一堆「法庭卻輕判暴徒」,「判案也離不開情」不談道德,只是警隊等於正確的論調。

但大家知道警隊有多大的特權嗎?他們可以在未有足夠證據下把你鎖在警署48小時,你要找律師嗎?他們會一直拖,若你知道律師名字,你有幸可以在早點見到。若你連原因也不知道的情況下被拘捕,他們有權不讓你聯絡親人找律師。去年我在觀塘警署許多只是路過旺角街頭的少年少女,一句懷疑參與暴動,鎖在警署接近40小時仍未見到律師。一句「no outside contact.」,你連告訴人被捕的機會也沒有,還要在錄口供時勸你招應。

然後,更殘酷的還未開始。他們可以用索帶綁實你兩手,想喝水和去廁所嗎?他們會故作聽不到,開著大燈,連睡覺都不能。然後有社運朋友的飯盒是撒滿沙子,在街上用警棍打不夠可以捉入廁所打。一句要求「協助調查」可以收起你家中任何東西,就算撤控和法院判無罪也會一直拖拖拖。然後期間做成任何損失,完全不用賠償。然後下一次再拘捕你,又有新玩法。

高薪高津貼,可以合法使用暴力,有宿舍有浩園。七警就算被查依舊每月有人工,安家費另計,現在判兩年,有全港同袍夾錢,又一筆安家費,然後出來去前同袍開的保安公司,又一份高薪厚職。

打人,坐兩年,大把安家費,許多基層市民做五六年都賺不了這麼多錢,打完人爽完,賺得仲多過撈偏。

許淑芬牧師這種人,你們知道嗎?那些為香港未來站出來的年青人,他們被警察毒打後沒有安家費,他們被帶到法庭,可能要和親人反目,會失去工作機會,許多人賠上自己的未來,去換這個城市的未來。

所以我呼籲這群人,尤其是作牧師的,拿出你們的良心,而不是在故作可憐,為警暴說項。紀律部隊不能自律,就只是著制服的黑社會。

持證作惡,They are well paid for it.

P.S 談起抗爭之前路,我認為必需著力思考,如何為抗爭的一代提供生活資源和工作機會,有資源的民主派朋友不妨考慮會否有方法幫助因為去年旺角事件和雨傘時被捕的朋友提供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