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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的困局

共享經濟的困局

文:Jackal@HelloWorld!

自Uber及GoBee.Bike登陸香港後引發共享經濟的討論,其實以新科技並不是新鮮事,只是每種關於共享經濟在香港都會面對不同程度的困難。

如果大家試過外地旅遊搵民宿,可能會用過Airbnb,Airbnb是協助業主租房給旅客的平台,在香港亦有平台。但在香港要成為房東,房間必需領《旅館牌照》並滿足《消防條例》才算合法,黃智賢每晚講「入往持牌旅館,旅遊安全之本」真的是對遊客講嗎?試問在這樣的條件下,有幾多房東能合法出租呢?

另外大家有無諗過叫屋企的家庭主婦幫鄰居煮飯,順便賺取報酬呢?EatWith呢個平台相信可以幫到你,主婦們可以透過EatWith話俾大家聽今晚食乜餸並且定價,然後打工仔們放工就有住家菜食,EatWith絕對係共享經濟的典範。不過筆者需要提醒大家,以此方式經營其實需要申領《食品製造廠牌照》,若幫鄰居煮飯賺錢都要領牌,共享經濟又如何推行呢?

筆者並不是認為現時法例過時,《旅館牌照》及《食品製造廠牌照》都是重要的條例。但香港政府面對共享經濟,每事像Uber一樣,先推廣後檢控,再推《優質的士》利誘放棄共享經濟,此舉並不是面對新型經濟的應有手法,更無助打破財團壟斷市場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