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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運9人被控妨擾罪 案件轉介區院 辯方質疑準備時間不足

傘運9人被控妨擾罪  案件轉介區院  辯方質疑準備時間不足

(獨媒特約報導)九名傘運人士早前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當中包括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民主黨成員李永達和前學聯常委鍾耀華及張秀賢;案件今日下午在東區法院提堂。代表鍾耀華等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控方用了兩年零兩個月時間作搜集證據及準備,但辯方在檢控開始至今卻只有八星期準備,質疑準備時間嚴重不足。

控方代表律師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李柱銘要求押後日期至7月5日,待其代表被告決定是否挑戰控方申請,當中黃浩銘已表明挑戰控方決定。裁判官陳炳宙表示控方有權決定審訊地點,不批准押後決定,並按控方申請把案件移交至區域法院審訊,被告各人獲准延長保釋候審。案件將會轉介到區域法院,在下月15日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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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審訊結束後見記者,認為今次是政治檢控。陳健民認為控方的文件多達1,200頁和六呎厚,辯方在兩星期前才收齊控方的呈堂文件,質疑未有充分時間作研究及準備辯護。「對方用咗兩年時間搜證,有啲唔公道。」

陳健民:認罪與否將考慮控方證據是否合乎事實

陳健民又表示,認罪與否將考慮控方的證據是否合乎事實和及罪名是否合法。他提到,在兩年前自首時被控以組織、參與及煽動罪,和現時被控的罪名有出入;強調公民抗命必定承受法律責任,但前題是罪名要合理。他續指出,更會考慮案件會否影響公民權利,例如影響港人的言論自由。

戴耀廷則提到台灣的太陽花運動,指台北法院在審訊相關社運人士時考慮到「公民抗命」作量刑,多人更被判處無罪,更認為今次案件將會影響全港及全球對公民抗命的定義。他重申,即使要面對漫長的訴訟,但仍會保持愛與和平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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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被告都表明不會因此放棄抗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表示昨晚沒有睡,並重看了雨傘運動時928的影片,指市民明知要面對的是警棍和催淚彈,但依然站出來,表示很感動,「我哋驚都未驚過。」他又呼籲,沒有忘記抗爭運動和支持雨傘精神的人,在今年六四晚會和七一遊行都要站出來,向林鄭月娥和習近平抗議。黃又透露,將就其控罪轉往區院審訊的相關法律條文提出司法覆核,正在申請法援。他希望將案件交由高等法院陪審團審理,香港人能參與審訊。

張秀賢指遭取消議員資格、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將就被控衝擊立法會的案件會在明午上庭,認為政府將不會輕易放過抗爭者,必須就事件發聲。邵家臻指今日代表佔中運動進入了司法抗爭的階段,將會堅持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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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譚文豪、許智峯、劉小麗和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等人前來聲援。他們在上庭前高叫「公民抗命,無畏無懼」、「雨傘運動,不屈不撓」和「政治檢控可恥」。

記者:麥馬高、葉世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