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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校長淪為政權傀儡 大學成為下一個天安門

八大校長淪為政權傀儡  大學成為下一個天安門

背景

自九月初起,各間院校出現了港獨標語。首先是於9月4日,中大多處出現港獨海報及橫額,隨後各間院校的民主牆上均出現聲援中大的港獨標語。而政府及建制派團體在有關標語出現後,隨即爭相對大學學生以及港獨言論進行打壓,妄想透過連番追擊以令港獨言論絕跡於大學校園。昨日,十間大學校長亦不甘後人,發出聯署聲明,指責學生濫用言論自由,並認為有關港獨之言論有違基本法,助紂打壓言論自由。就眾校長昨日之聲明,本關注組表示不敢苛同。

港獨違法毫無法理基礎

十位校長的聲明中直斥港獨違法,敢問各位校長的指控可有法理基礎?部份校長回應傳媒時指港獨違反《基本法》第一條,但《基本法》實屬憲法而非刑法,憲法是用來規管政府或公權力的行為以及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故此,個人談論港獨並無違憲,反而政權一直打壓各界談論港獨,才是真正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人權法案條例第十六條中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各位校長既然如此重視法治,何解不是引用《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來保障師生的權利,而是配合政權來作出一些並無法理基礎的威權打壓?

23條提前成立 言語恐嚇香港人

在該份聯合聲明中,大學校長不但無視大學作為自由探求學術和知識的崇高地方,未有捍衛學術自由及學生的言論自由;反而以違反基本法作為理由,恐嚇香港人。基本法在香港的角色視為憲法,並非一部成文法、普通法,只有政府在制度法例或政策時才有機會抵觸憲法。因此普羅大眾不可能在行使其自由時因觸犯憲法而被任何檢控,亦不可能被執法者引用其條文作刑事檢控。

大學校長在聲明中的論點,實為將憲法及普通法混為一談;香港自開埠至今,採用以法治精神治人(Rule of law );是次聲明以圖混淆視聽,改用法律作為工具,以法治人(Rule by law),限制民眾的言論自由;手法低劣,欲打開以言入罪的開端,貿然恐嚇市民,其行可恥。

校長實為政權傀儡 代表性零

再者,十間大學校長以代表大學的立場拒絕討論「港獨」,絲毫沒有反思自己的代表性,實在惹人發笑。一校之長,本應能代表學校、代表學生。但是香港各間院校的校長,卻是由一個大部分成員由特首委任的校董會選出,和政治直接扯上關係。本港大學校董會的組成比例嚴重失衡。以嶺大為例:33人的校董會中有18人由特首直接委任,包括10名諮議會成員及8名校董,佔校董會成員過半,即特首可間接控制校董會,更別遑論學生能在內參與投票。校長無疑成為了政府的爪牙,更成為了幫助政府打壓學校的自主性及言論自由的幫兇。這邊的組成方式,不禁令人質疑在是次「港獨」的議題上,各校校長是否以政府的立場打壓學生在校討論的自由,滅絕學生的聲音,影響大學的討論及言論自由。校長,你們並不由學生及校內成員選出,何來代表學校之說?在此,我們強烈表示不滿,並反對被毫無代表性的校長打壓、禁聲!

堅守言論丶學術自由 提倡員生共治丶院校自主

在此,本關注組重申我等對大學校長之聯署聲明表示不滿。言論自由對院校之重要性相信各位校長最為清楚,倘若校園內言論自由遭受政權扼殺,其學術自由、院校自主皆將逐漸消逝。各位貴為一校之長,不但沒有守護大學校園內之言論自由,更淪落至與極權為伍,共同打壓大專院校,實在令人失望。眼見今日大專學界日漸沉淪,自由逐步收窄,他日恐怕整個香港亦難逃厄運。在此,本關注組希望各位校長能真正尊重言論自由,守護大學校園,拒絕成為極權逐步箝制言論自由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