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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頂便是封頂 再證林鄭砌詞狡辯

封頂便是封頂  再證林鄭砌詞狡辯

特首林鄭月娥的「公屋封頂論」一出,再次顯露其「梁振英 2.0」的本性。她比 689 厲害的地方,便是她懂得放軟身段。當她的「公屋封頂論」受到市民質疑和批評的時候,林鄭很快走出來道歉。不過,大家聽真一下,便會發現林鄭並非收回言論,而是訛稱自己的說法並非「封頂」,結果更加令人覺得林鄭毫無悔意,只是在耍言語偽術。

從林鄭當初接受《明報》訪問時的前文後理,我們幾乎可以肯定,林鄭當時認為80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已經可以應付基層家庭的需要,才會打算在興建80萬個公屋單位之後,政府便打算只興建綠置居,吸引公屋住戶購買,買後所騰出來的二手公屋單位,便可給予其他的公屋申請人上樓。

當公屋輪候年期開始逼近五年的時候,林鄭並不打算撥出更多土地興建,並且加快公屋的興建速度,反而突然宣布公屋封頂,必然令公屋輪候年期直接延長,自然引起社會各界的反對之聲。由於公共屋邨一直是建制派在區議會乃至立法會的票倉,致使建制派也要逼着向林鄭發炮。

言論引起社會極大反彈之後,林鄭只好在行會會議前,為「封頂論」解話。有人可能見到林鄭道歉便肯收貨,但是大家只要聽清楚,便會發現她在玩言語偽術。首先,林鄭是憑什麼認為80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已能滿足基層家庭需要?這個數字從何而來?林鄭由始至終,都沒有解釋清楚。

其次,林鄭的所謂道歉,實際上是諉過於人。她一再強調自己的言論並非「封頂」,而是怪責《明報》「將房屋概念簡單化、概念化」,然後以所謂的「非出租公屋」偷換概念。其實,所謂「封頂」的意思,便是政府從此不再興建出租公屋單位。如果政府在興建80萬個出租公屋單位,仍會繼續興建出租公屋,那便不算「封頂」。

然而,林鄭由始至終的意思,都是政府興建完80萬個出租公屋單位之後,便不會再有新的出租公屋落成,這不算「封頂」,怎樣才算「封頂」?至於改建「綠置居」,這是另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事實上,即使政府想改為「置業主導」,明明仍一邊繼續興建公屋,一邊興建「綠置居」,只是比重上有所改變。然而,林鄭當初的意思明明是不再打算興建第81萬間出租公屋,卻死口不認自己「封頂」,這便是砌詞狡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