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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之過!!

  近一星期,國內連續發生二次車禍,但究竟係意外還是人為呢?   昨天!四川省新津市發生了一宗車禍,事綠有一名七十多歲的老翁,他從鄉下去到新津探望他從未見過的七個月大孫女,由於是第一次見面,他很高興,抱著不願放手,連去買餸也抱著愛孫,但好景不常;昨天,正當他抱著孫女過馬路時,被一部私家車撞倒,孫女亦被拋起,幸好及時被途中接住才不致受傷,但同時亦不幸地,該司機知道撞傷了人後,把車子駛後,再把他輾過,直至他死了為止,後來,途人看不過眼,把車子包圍,車上三名男子見勢色不對,下車逃走了。   於本月四日,浙江省發生了一單車禍,一名六十多歲的老婆婆,在屋企樓下晨運時被一部車撞傷,後來司機知道撞傷了人後,立心一橫,決心把車撞死為止,車子在她身上前後輾過五次,直到確定她死了才離去。幸好,整過過程被屋苑的閉路電視拍下,消息傳開後,引起民憤,全省高度關注。   究道,為何國內司機會那麼變態,那麼無血性呢?   根據國內現行法例,任何司機撞傷途人,不理是否途人亂過馬路,責任亦全部歸於司機,而該司機要負上傷者的全部醫療費,以現在的中國,醫療費隨時是天文數字;反之,如意外中的途人死去,只需賠贘一筆款項,而該款項可以肯定遠遠低於醫療費,或者同時監禁數年,但絕不會槍決。若果他們有點門路,懂花點錢,隨時可以不用收監,所以這些司機既然撞傷了人,倒不如把心一橫把他們輾死,便可一了百了..........   以我個人的角度而言,並不能全部歸於司機冷血無情的,而只是國內的交通法欠公平,公安執法不嚴,司法制度不健全,貪官處處,才會造就這樣天理不容的事情。如果公安及司法機關執法嚴明,國內沒有貪官,同時亦有完善的醫療制度,交通意外發生後,執法人員會公正嚴明地調查到底,依法辦事。相信,類似的事情便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