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領展霸權一切由房署出售物業開始

近一個星期坊間討論領展以超高估值(超出估值50%)變賣17項商場物業資產,討論擔心新買家會如前幾次買入物業的拆售車位、或以大幅加租方式迫走一些在地區提供社會服務的機構及街市小檔戶,這些論點已經有很多朋友討論,筆者不再重複。

但是自房署出售物業予領匯後(領展改名前的機構名稱),屋邨的公共空間設施改善,從此被迫只能小修小補的保養工程及加多幾張櫈或健體設施而已,但是不能因應屋邨大口老齡化而需要大幅改善的設施,如:在通道加建上蓋、升降機接駁大廈與街市、商場等設備,原於「地積比率」所限制。

「地積比率」是政府在地區發展時,因應地區人口、大廈數量、單位、車位數量,而制定出來的指標,在賣地時對發展商定出的樓面建築物的高度及樓宇呎數限制,倘若發展商在物業想加建一些設施而超出地積比率,是需要補地價,金額數以千萬至億元。

以往在公共屋邨興建時,因為房屋署屬政府部門,而且房屋署的發展計劃需要經區議會、地區大士及立法會監督,所以一直以來限制會較私人發展商寬鬆,可建樓宇面積及公共空間也較為合乎正常比例,而且在很多舊屋邨,因應居住人口老齡化及社區需要,而改變地區設施如:加設人行斜坡、加建升降機塔、在主要通路加建上蓋、公園櫈加設上蓋,為街坊遮風擋雨。

然而,自房屋署出售物業給領匯後,屋邨由政府(房屋用地)變成混合發展區,地政署必須依據地積比率限制,審批任何新加建的通道上蓋、公園櫈的上蓋及升降機塔的項目,一旦該屋邨的地積比率已經超出標準,就算房屋署認為必須興建的,也需要在領展同意,且願意「補地價」方有可能興建。

筆者,就以同屬葵盛圍的葵盛東邨與葵盛西邨來作比較,兩者都是房屋署管轄下的公屋,只是葵盛東邨的商場、停車場、街市賣給領匯,葵盛西邨則全屬房屋署物業,在過去十多年不少居民及向房屋署要求在邨內公園坐椅及較為偏遠的兩座大廈通往商場的行人通道加設上蓋,還有加裝升降機塔一事上,因應全都以地積比率已用盡,除非領展同意且願意配合補地價方有可能加建。

但是當我們向領展尋求支持有關計劃時,得到的回覆是:加建設施是否有明顯改善他們的客源的數據資料呢?這樣的回覆等於說:你們比不到客源,領展就不可能會投放資金補地價。

我數年前曾在一次會面時,向時任運房局局長張炳良提問,既然領展的爛攤子是房委會一手做成,如因為領展不肯負擔責任補地價,房委署或運房局實有責任負起補救的責任,不能因此而苦了居民,可是局長的回應一如梁振英般錄音機式的答案,政府已經知道這個問題,會認真研究解決方法,可是事隔多年,運房局局長也已經換了人,問題卻依舊存在,林鄭特首在選舉時講的施政新風格,又會否考慮到這些基層民生問題呢?

作者是街工葵盛東區議員周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