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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古希臘男男戀的現代改編

《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古希臘男男戀的現代改編

文:陳穎

這篇文章寫得有點晚。我第一次看《以你的名字呼喚我》(Call Me by Your Name)是在去年十一月的金馬影展上,如今該片雖然仍在上映,但檔期也近尾聲。不過,也許等到第九十屆奧斯卡金像獎的賽果塵埃落定後再寫,也是好的。因為,在四項提名中,[1]《以你的名字呼喚我》所得的是最佳改編劇本獎,而這篇文章,我想從該獎項的得主──詹姆士.艾佛利(James Ivory)──談起。

艾佛利在《以你的名字呼喚我》一片中的角色是編劇,但他也是一位知名導演;而儘管艾佛利所執導過的電影無數,卻只有1987年的《墨利斯的情人》(Maurice)是同志電影。《墨利斯的情人》的原著為英國作家E.M.福斯特(E. M. Forster)的小說《墨利斯》(英文書名與片名同為Maurice),艾佛利身兼導演及編劇,另一位編劇則是基特.赫斯凱斯.哈維(Kit Hesketh-Harvey)。在《以你的名字呼喚我》被拍出來以前,今年將滿九十歲的艾佛利只編寫過《墨利斯的情人》一部同志電影。為甚麼要強調同志?因為艾佛利本人就是同志。他在領完最佳改編劇本獎後所發表的得獎感言中,感謝了於2005年離世的「終身伴侶」──伊斯曼.墨詮(Ismail Merchant)。當然,同志不一定只能寫或拍同志電影,反過來說,同志電影也不一定只有同志能寫、能拍(最成功的例子莫過於李安)。不過,強調艾佛利的同志身分及這兩部他有份參與的同志電影之間的關連,有助於把早已享譽國際,[2]如今又因奧斯卡而更趨「普世」的《以你的名字呼喚我》拉回到同志電影的脈絡。畢竟,愛情也許是普世經驗,同性戀卻不是。

《以你的名字呼喚我》是男同志電影,《墨利斯的情人》也是男同志電影,但男同志電影那麼多,若不是因為艾佛利,我們未必會將兩片聯想在一起。若簡單比較,兩片雖然同樣改編自小說,但《以你的名字呼喚我》的原著小說由生於埃及的美籍塞法迪猶太裔(Sephardi Jewish)作家安德列.艾席蒙(André Aciman)所著,而如前述,《墨利斯》則來自英國。儘管艾席蒙所寫與埃及無關,也與美籍和塞法迪猶太裔無關──不完全無關,因為主角艾里歐是義大利裔美國人,其戀人奧利佛則是美國人,而兩人皆擁有猶太血統,艾里歐更視這點為與奧利佛的連繫,但國籍和種族都算不上是《以你的名字呼喚我》的關注──但也不至於與英國有關。艾里歐和奧利佛的故事不發生在英國,而發生在1987年(電影改為1983年)的北義大利鄉間,無論如何都跟英國扯不上邊際。除了地點的差異,時間也相距頗遠。《墨利斯》於1971年初版,但其實早於1914年完稿[3]。完稿後,雖然福斯特於1932年及1959年至1960年間,先後兩次對稿件進行修改,但故事的時間設定仍維持在撰寫第一稿時的二十世紀初。《以你的名字呼喚我》與《墨利斯》在時間設定上,至少存在著七十年左右的差距。倘若拿《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原著小說出版的2007年與1914年比較,則時差更大,而兩電影版的首映日也差了個三十年。然而,當我們因著艾佛利的緣故,而把兩片並置作比較,就會發現,兩片及其原著小說中尚有另一個地點與時間上的共通點,而這個地點與時間更與男同性戀息息相關,甚至可以視之為西方男同性戀的根源,或《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和《墨利斯的情人》之所以為男同志電影的根源──那就是,古希臘。

古希臘就寫在男主角們的臉上,誰叫他們都俊美如希臘神像呢?但除此以外,古希臘在兩片及其原著小說中皆為男同性戀的隱喻。《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對古希臘的執迷更是到達了明喻的程度。艾里歐的父親帕爾曼是考古學教授,奧利佛是他按照慣例於每年暑假邀請到家中同住、協助研究的博士生。打從奧利佛第一次在帕爾曼教授的書房中參與討論,話題便沾上了古希臘。帕爾曼教授首先發表了一番「杏桃」(apricot)的字源為阿拉伯文的見解,奧利佛卻反駁說「杏桃」是少數希臘文反過來引用拉丁文,而非拉丁文引用希臘文的例子(事後帕爾曼太太也就是艾里歐的母親安娜拉告訴奧利佛,那是她丈夫故意要測試他)。但電影畢竟是視覺媒介,小說被改編成了電影,我們總不能只在文字上看見古希臘,因此,電影改編加插了另一次帕爾曼教授與奧利佛在書房中的對話。這次,艾里歐和安娜拉皆不在場。帕爾曼教授邊和奧利佛一起看古希臘運動員石像的幻燈片,邊忍不住讚嘆:「很美吧它們?」(Beautiful aren’t they?)奧利佛回應:「美得驚人,但這幾個也太……性感了。」(They’re amazing. But these are far more…sensual.)帕爾曼教授逐解釋說,這批石像偏向希臘化風(Hellenistic)[4]多於公元前五世紀的雅典風(Athenian),受雕刻家普拉克西特列斯(Praxiteles)所影響,肌肉緊實,體態彎曲,有時彎曲得超乎常理卻又從容不迫,營造出年齡不明的曖昧感,彷彿以此激你來慾望它們。[5]觀眾未必能瞬間了解希臘化風和雅典風的分別,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些石製的男體性感不已、挑逗不已。被剪接、穿插於這幕之間的,是為了對奧利佛的感情而忐忑不安的艾里歐的特寫,再剪接回看幻燈片上的男體看得臉紅耳熱的奧利佛──電影改編以古希臘對男體的崇拜來比喻艾里歐對奧利佛或奧利佛對艾里歐的男男愛慾,不只比喻,更令愛慾燒得更旺。

帕爾曼教授和奧利佛獨處一室、共賞男體,艾里歐卻不在場(或僅出現在剪接中)的這一幕,在原著小說以艾里歐為第一人稱的基礎上,開發了新的視角:帕爾曼教授的視角和奧利佛的視角。艾里歐、奧利佛和帕爾曼教授皆為男性,儘管發生愛情的是奧利佛和艾里歐,但電影改編所引用的古希臘男體崇拜──不只崇拜男體,也崇拜男男戀──同樣適用於帕爾曼教授。更何況如前述,率先讚嘆石像美麗並指出其激發慾望的,正是帕爾曼教授。顯然,單憑與女人結婚這點並不能斷定帕爾曼教授就是異性戀者。妻子的存在或使他不能像兒子和奧利佛般說愛就愛(但奧利佛最終同樣向異性戀婚姻屈服),他對男體乃至於男男戀的慾望卻不因此而消除。帕爾曼教授在這一幕所展露的慾望為片末與剛失戀的艾里歐的一席話埋下了伏線。連帕爾曼教授自己都說,換了是別的父母,會期望這段無疾而終的戀情煙消魂散,他卻勸艾里歐珍惜失戀的痛楚,因為艾里歐與奧利佛那超越友情的關係是何等美麗;父親認了兒子的男男戀,還表示嫉妒,並進一步暗示自己年輕時也差點談了一場男男戀。[6]我們大可以稱讚帕爾曼教授開明,哪個同志不希望有這樣的父親呢?但稱讚帕爾曼教授開明的前提是,視他為父親先於慾望男人的男人──即男同志,如果一定要定義的話。值得注意的是,帕爾曼教授不是以父親的身分來安慰艾里歐,所以他首先澄清自己與大部分父母不同,而是以男同志的身分來向艾里歐表明,自己也是過來人,所以他接著認了自己也曾經要與男人戀愛,只差沒有踏出那一步。

聽罷父親的一番話後,艾里歐問:「媽媽知道嗎?」(Does mother know?)帕爾曼教授回答:「我想她並不知道。」(I don’t think she does.)在原著小說中,艾里歐所指的是母親是否知道他與奧利佛的關係。但被改編成電影時,原著小說中對白以外的原文,也就是艾里歐的內心戲(在艾里歐提問前,原文有這樣一段內心戲:「我想問他〔帕爾曼教授〕是怎樣知道的。但他又怎可能不知道呢?怎可能會有人不知道呢?」〔I wanted to ask him how he knew. But then how could he not have known? How could anyone not have known?”〕)[7],難以被完整重現。這可能是電影作為視覺媒介的局限,也可能是改編策略,而此處理應屬於後者。因為,既然電影版將奧利佛回美國前與艾里歐的旅行改寫成由父母促成,也就意味著父母早知道二人的關係,換言之,父親不可能不知道母親也知道。於是,電影版提供了對這一問一答的另一種解讀──媽媽知道(爸爸年輕時差點與男人戀愛)嗎?我想她並不知道(我愛過並且仍然慾望男人)。同樣地,當帕爾曼教授答完「我想她並不知道」後,小說原文還有以下補充:「他〔帕爾曼教授〕的聲線透露著,但就算她知道,他也肯定她會持相同態度。」(His voice meant, But even if she did, I am sure her attitude would be no different than mine.)[8]這句話是指母親會跟父親一樣,接納同性戀的兒子。又一次地,電影改編難以重現,或選擇不重現非由對白所交代的這層意思。如前述,由於電影版在較早前已交代父母知情並接納,因此便淡化了原文所指的母親的接納──母親接納兒子愛男人在電影版而言是毫無疑問的,但她也會接納丈夫愛男人嗎?似乎不會,因為父親認定她不知道、不會懂(回歸字義,“know”可以是「知道」,也可以是「懂得」)。電影版把母親對兒子的同性戀的接納轉移為對父親的同性戀的(可能)不接納,這一幕因而不像在小說版裡般以父母對兒子之愛作結,而是以把女人排除在外的男同性戀,和以男同性戀為共通點的父子同盟作結。

無論是男同性戀,還是父子同盟,又還是兩者其實互為關連,這都是一個排除女人的結構。正如艾里歐在與奧利佛彼此確認心意前,曾和法國女孩瑪齊亞交往,但當有了奧利佛後,便把瑪齊亞揮之則去。然而,若指控《以你的名字呼喚我》排斥女人,這排斥也是有根有據──這根據就是古希臘。如前述,古希臘在《以你的名字呼喚我》中是男同性戀的隱喻。「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即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即靈魂伴侶,而靈魂伴侶這個概念源自柏拉圖(Plato)的《會飲篇》(Symposium)。[9]《會飲篇》是從事同志文學(尤其是男同志文學)研究者必讀的經典,其中對真愛的定義──「真正的愛只能尋覓於同性之間,異性之戀則流於肉體慾念」[10]──廣為後世男同志文學作品所引用。《墨利斯》及其電影改編《墨利斯的情人》便是一例,卻在引用的同時反證真愛並非精神戀愛,而是靈慾合一。[11]然而,《墨利斯》和《墨利斯的情人》只為肉慾平反,而未為女人平反,因為它們畢竟是男同志文本,《會飲篇》之所以被引用,是為了給男同性戀站台,而不是給異性戀站台。《以你的名字呼喚我》有異曲同工之妙,古希臘被引用為男同性戀站台,但文本也因而繼承了古希臘的重男輕女,正如我們在《會飲篇》裡所讀到的。

這一切矛盾都必須放回到歷史脈絡裡,重新檢視,才能釐清,包括:若按傅柯(Michel Foucault)所言,「同性戀」作為一個身分認同或一個情慾類別是隨十九世紀晚期的論述所生成,[12]那麼,視寫於公元前的《會飲篇》(385-370 BC)為男同志文學的根源,是否恰當?以現代的性別平等觀反過來指責二千四百年前的《會飲篇》重男輕女甚至歧視女性,又是否恰當?福斯特寫成《墨利斯》的1914年,英國尚未實行同性戀除罪化,但出版及被改編成《墨利斯的情人》時則已經實行,[13]在同志運動史的不同階段讀小說及看電影,對文本的理解是否不同?對文本所引用《會飲篇》的理解又是否不同?……對於兒子的同性戀,《以你的名字呼喚我》電影版的母親比小說版的知道得更早、更多,卻同時對丈夫的同性戀懵然不知──至少丈夫這樣認為。女人與男同性戀的關係究竟是甚麼?母親作為一種女性身分,與男同性戀的關係是知道並接納;妻子作為另一種女性身分,與男同性戀的關係卻是不知道並被排除在外。《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在引用古希臘以自我定位為男同志文本的同時,在女性角色的處理上便呈現窘態,儘管電影版以其改編策略嘗時取得平衡,但始終擺脫了不了古與今、男與女、同性戀與異性戀之間等不能二分卻又無法釐清的種種張力。

然而,這亦無損《以你的名字呼喚我》的「普世性」──它依然廣受男與女或男女以外、同與異或同異以外的各種觀眾所歡迎。也許,正如身兼變裝皇后和專欄作家的米茲.克卡(Miz Cracker)在〈男同志為何都愛《以你的名字呼喚我》?〉(Why Do Gays Keep Falling for Call Me by Your Name?)[14]一文中寫道,這分明是個「異男忘」的故事,但愛上異男卻又是男同志們的共同經歷;又正如這分明是一本男同志小說、一部男同志電影,但它不只叫男同志瘋狂,大部分為異女的腐女也跟著瘋狂。這場各種張力的大混戰越是矛盾,反是越是催生出各種矛盾卻未必完全相斥的視角,自有其觀看的位置,自得其樂,而不受文本引用了誰、從而自我定位為誰所限制。

注釋

[1] 除了最佳改編劇本獎外,《以你的名字呼喚我》所囊括的其餘三項提名為:最佳男主角獎、最佳影片獎和最佳原創音樂獎。

[2] 在贏得奧斯卡最佳改編劇本獎前,《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已擠進了各大電影獎項的提名及獲獎名單,包括:金球獎(Golden Globe Awards)、廣播影評人協會獎(Critics’ Choice Awards)、英國影藝學院電影獎(The British Academy of Film and Television Arts,簡稱BAFTA)等。

[3] 《墨利斯》之所以被「冷藏」了近六十年,至福斯特去世的翌年才被出版,是因為福斯特堅持該小說的結局必須是快樂的。但寫同性戀就算了,還要寫同性戀以快樂收場,想必不是當時同性戀尚未除罪化,社會普遍恐同,同性婚禮根本天方夜譚的英國所能接受。因此,福斯特有生之年從未嘗試出版此書。見該小說「最後筆記」(Terminal note of Maurice)部分。

[4] 公元前323年至公元前31年。

[5] 劇本原文:“Because these are more Hellenistic than fifth-century Athenian, most likely sculpted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greatest sculptor in antiquity: Praxiteles. Their muscles are firm—look at his stomach for example—and yet never a straight body in these statues, they are all curves, sometimes impossibly curved and so nonchalant, hence their ageless ambiguity. As if they’re daring you to desire them.”

[6] 劇本原文:“You had a beautiful friendship. Maybe more than a friendship. And I envy you. In my place, most parents would hope the whole thing goes away, to pray that their sons land on their feet. But I am not such a parent. In your place, if there is pain, nurse it. And if there is a flame, don’t snuff it out. Don’t be brutal with it…I may have come close, but I never had what you two had. Something always held me back or stood in the way.”

[7] André Aciman, Call Me by Your Name, (London: Atlantic Books, 2009), 225.

[8] Ibid.

[9] Alissa Wilkinson, “Call Me by Your Name is an erotic film in every sense of the word. It’s also a masterpiece.” Vex, November 22, 2017, ; E. Alex Jung, “Armie Hammer Should Have Eaten the Peach in Call Me by Your Name,” Vulture, November 27, 2017.

[10] 黃心雅(2008),《從夜櫃的裂縫我聽見:現代西洋同志文學》,台北:書林,頁4。

[11] 陳穎,〈《墨利斯的情人》:同性戀憂鬱、下流肉慾的快樂結局〉,《酷異影誌》,2017年5月28日。

[12] Michel Foucault,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 1: The Will to Knowledge, (London: Penguin, 1990), 43.

[13] 1967年的《性犯罪法案》(Sexual Offences Act)是英國同性戀除罪化的第一步。根據該法案,雙方皆滿二十一歲並在私底下進行的男男性行為,不再犯法(從未有法例明文禁止女女性行為)。該法案於英格蘭及威爾斯行使,蘇格蘭和北愛爾蘭則相繼於1980年及1982年達成初步的同性戀除罪化。

[14] Miz Cracker, “Why Do Gays Keep Falling for Call Me by Your Name?” Outward, November 28, 2017,

原文刊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