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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辯方:梁天琦不一定全盤接受黃台仰說話 無煽惑使用暴力

【旺角騷亂案】辯方:梁天琦不一定全盤接受黃台仰說話 無煽惑使用暴力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新年騷亂案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代表第一被告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結案陳詞指,控方舉證及論述不合理、不合邏輯,提醒陪審團警剔。蔡又質疑當晚警方將人群掃蕩至亞皆老街的做法反智,容許事情不斷升溫、發酵。對於控方指黃台仰言行要「入埋梁天琦數」,蔡指梁黃兩人雖同為本民前發言人,但是其中一人的說話,另一人不一定全盤接受。

辯方提醒陪審團 直斥控方「製造煙幕」

蔡維邦提醒陪審團要對控方舉證提高警剔、極之謹慎。他舉例,控方早前指本民前已於2月7日發表Facebook帖子呼籲市民支持小販,證明本民前於案發當日前已決定前往旺角,藉以攻擊梁天琦證供的可信性;後來九龍城區議員鄺葆賢出庭作供,指2月7日實為美國加州時間,實際上本民前於香港時間2月8日才發表該帖,可是控方並沒有試圖更正錯誤,他們亦大可尋求專家協助,而不是留待辯方證人作出指正。蔡維邦向陪審團表示,可以見到控方對「真」、「偽」採取什麼態度。

蔡維邦續舉例,控方指梁天琦舉辦選舉遊行的說法是「煙幕」,實際上是抗拒警方執法;但是片段顯示黃台仰在砵蘭街與警方對峙期間,曾用大聲公提及選舉遊行共7次,蔡批評控方無視事實。就控方早前指在警方未發出驅趕警告前,黃台仰沒有提及選舉遊行,蔡指黃台仰的確沒有提及,可是梁天琦有提及過。若控方認為梁黃其中一人沒有提及選舉遊行,便已是「煙幕」,「這分析是十分反智」,「看來他們(控方)先係製造煙幕。」

辯方質疑警方清場做法反智 容許事件升溫發酵

蔡維邦質疑警方當晚是否像控方所言,處於被動的狀態。食環署高級督察賴有裕曾供稱,案發前曾兩度拜訪旺角警署,顯示食環署一早便擔心執法行動遭阻撓,希望警方提供協助。警司戴誠輝曾供稱在會議上提及警方人手資源有限。蔡維邦指,其實戴誠輝手下有很多可動用的警員,可是都不打算派到旺角。他指當晚的士事件發生前,有約40個警員、約10個食環署職員在砵蘭街,著陪審團考慮當晚執法人員「係唔係咁想執法,定係冇能力執法?」

蔡維邦提及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葉熙棠曾供稱,上級沒有指示要票控、執法或驅趕小販,只是要求他在現場站崗,跟賴有裕的供詞不吻合。蔡質疑,若當晚不打算執法,「那麽多執法人員在現場是做什麼呢?」

梁天琦早前供稱,在2014年佔領清場期間,在旺角同一地方見到警方用高架台驅散市民,所以案發當晚見到高架台感到緊張,於是選擇用自己身驅抵擋高架台推出。蔡維邦質疑,當時市民在砵蘭街仍然在開開心心過年,為何警方會突然在裝備上升級。

蔡維邦指出,當晚指揮官戴誠輝和警司莫慶榮曾作供提及警方打算在砵蘭街清場,並表明知道此做法會將人群推往亞皆老街。戴誠輝曾解釋指認為人群脆弱,但蔡認為當晚人群情緒激昂,將他們從小街推往大街,「是否有點反智呢?」戴誠輝又供稱,當時曾將本來駐守亞皆老街的衝鋒隊警員撤走,蔡質疑為何明知人群會被推向亞皆老街,還要將警力撤走。

蔡續質疑,警方為何容許事件不斷升溫和發酵,警方速龍小隊在要求下,一般需要在兩小時內到達現場,但根據控方說法,2月8日晚12點前已發生暴動,為何2月9日凌晨4點仍不見速龍小隊。

梁天琦不一定全盤接受黃台仰說話

就梁天琦被控煽惑暴動罪名,蔡維邦指,梁天琦只是想舉辦選舉遊行,以藍色外套為記,他又呼籲現場市民如果不想屈服在「公安」和「城管」下,便要留底,反問梁天琦哪一句是呼籲群眾搞破壞和使用暴力。

控方結案陳詞提及,黃台仰當晚所作的言行都要「入埋梁天琦數」。蔡維邦指,控方的邏輯是梁天琦和黃台仰都是本民前成員、都是發言人,因此彼此會認同對方言論。雖然兩人在政治理念上有很大共識,都認同「本土」和「民主」,但是不代表其中一人的言行,另一人要全盤接受。他舉例,「我又著黑袍,佢又著黑袍」,大律師的大原則是要捍衛法治,但是大家在實行上不代表想法一致。他又指,兩人出現在同一案發地方,並不代表在共同犯案。

即使黃台仰的言論要「入埋梁天琦數」,黃「最大聲」也不過是「如果你要玩,我哋香港人和本土民主前線一定會同你玩大佢!」他並沒有呼籲群眾投擲物品和襲擊警方,控方沒有證據梁黃兩人有計劃和協議去煽惑暴動,也沒有說過任何煽惑的說話,顯示他們沒有意圖令他人作出暴亂行為。

控方曾質疑沒有任何影片顯示梁天琦與選舉助理商議舉辦選舉遊行。蔡維邦指警方沒有可能拍到現場所有人做過的事,但是拍不到不代表這件事沒有發生過。

蔡指,黃台仰發出「3,2,1,去」指令後,客觀上梁天琦有撞向警方的盾牌防線,但是梁不一定想使用暴力,他當時亦知道此舉的唯一結果是自己的身驅被警棍打,並不會對警方造成任何威脅。蔡又指,當時梁天琦沒有機會跟第二、三、四被告作出任何計劃或協議,若果他們沒有使用暴力的意圖,沒有共同目的的話,陪審團應該判梁天琦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

梁天琦雖認襲警罪 但無暴動行為

梁天琦亦被控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蔡維邦指,梁天琦早前已承認在亞皆老街襲警,並對此表示歉意,形容他「在這方面敢作敢當」。蔡強調,梁仍然對於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此控罪作出否認。

控方早前盤問梁天琦時指,梁天琦並不是直線走向正被警員像挾持般帶走的女子,質疑他左閃右避,並不是真心想幫該女子。蔡維邦批評控方吹毛求疵、無理取鬧,「我哋唔係打緊rugby seven(七人欖球賽)!」

蔡又指,梁天琦從來沒有機會跟同是被控在亞皆老街暴動的第五被告計劃作出暴動行為,也沒有意圖破壞社會安寧,因此陪審團應判梁天琦無罪。

提醒陪審團肩負重要角色 必須全面考慮、細心分析

蔡總結,若陪審團置身當晚現場,即使他們不會作出梁天琦的行為,也不應判他干犯公訴書上的任何一條罪名。他指,如陪審團相信梁天琦的證供,便應該判他無罪;如果陪審團認為他有目的,那唯一目的就是要保護當晚在現場的市民,甚至保衞香港的本土文化。

蔡提醒陪審團,要明白香港的刑事司法程序中,陪審團擔當非常重要的角色,負很大的責任,沒有人可以取代他們的角色。因此他強調陪審團必須全面去考慮,細心地分析,從而作出判斷。

明天將由第二被告李諾文的代表律師作結案陳詞。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