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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見」即被保留追究權利 運動員也要陪葬

提出「異見」即被保留追究權利  運動員也要陪葬

近日為亞運忙得不可開交,昨日忽然見到一眾香港泳手在社交平台貼文,語氣嚴厲,實在愕然。文中有句:「個別傳媒在比賽期間的失實報道,抹煞入選運動員一直以來的努力之餘,更嚴重打擊團隊的士氣。」腦海中第一時間浮現的,不止是「被代表」三個字,而是想起了戰場上為爭勝無所不用其技下,有些冷血的將軍,會用平民作「肉盾」,放在最前,趁敵軍進退兩難時,伺機從後偷襲。

戰場上只求存活,沒有高尚卑鄙可言,多下賤的招數也要使出,可是現實生活絕對不同,泳總今次在背後不出,想借運動員來堵天下悠悠之口,卑鄙的程度與打仗用「肉盾」不遑多讓。

在香港,運動員由訓練到出賽,全都仰賴總會的支持,除非離譜如空手道總會,否則「出事」機會微乎其微。運動員幾乎要與總會共存亡,能夠做的,能夠不做的,少之又少,所以當見到好幾位泳手貼出一式一樣的「心聲」,我沒有怨懟,反而擔心他們成了代罪羔羊,果然如此。

出戰大賽,慣常都有一輪選拔過程,而在田徑和游泳等有時間可作參考的項目,入選的準則非常簡單,最快的自然入選,較次的只能後補;在遴選中,有時也會選出第二或第三快的選手,原因可能是選手可出戰的項目較多,或者經驗及穩定性上有極大差距,否則都是快者為勝。香港體壇有不少「潛規則」,尤其是足球和籃球代表隊選拔的準則,絕對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我們也盡力去監察,提出質疑,有時也令主事者有所畏懼。

蘋果今次踢爆,要回應其實相當簡單,只要提出今次選拔代表,為何與一貫「快者為勝」的原則相違,讓大家看看公開公平之處,那群眾就自然收聲;可是「聲明」隻字不提理虧之處,沒有一絲證據,反而以凌厲詞風,結尾一句「特此予以強烈譴責並保留追究權利」,完全是官樣文章。多位泳手「聯合」發聲明後,香港市民的反應也很直接,就是一齊畀嬲。連一向受港人愛戴、剛在4x100混合泳接力中為港隊贏得銀牌的歐鎧淳,發出聲明後未夠24小時,已有多達1,400個留言指責,而畀嬲的亦高達2,500人,單看嬲的數目,還以為fb屬於喜以興訟來令人收口的前特首。

惡意中傷,與本着原則去求證,從來是兩回事,要分辨也絕對不難,有人留言指泳手助紂為虐,我既心痛也無奈,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就算如何辯解也好,也真的難以開脫。

戰場上,被綁在兵馬前方的「肉盾」無從選擇,但在香港,運動員又真的只能屈從?有人留言說(大意):「如果妳游得快,卻被慢過妳的對手代替,妳會覺得公平嗎?還會為這個總會出聲嗎?」不出聲,也是取態,沉默者,已是幫兇,何況要代當權者恐嚇傳媒?在當今時勢,香港人深惡痛絕。

今日,香港最恐怖的是寒蟬效應,當有人提出「異見」,被質疑者第一句是保留追究權利,更甚是即出律師信,但求無人多聲,人人順民。泳總龜縮不出,躲在眾泳手背後,當然可恥,但泳手讓一紙空洞無力的「聲明」代表自己,亦毋異為虎作倀。稍為熟悉香港體壇運作的人都知,各總會與奧委會的高層盤根錯節,難以撼動,幾多人試過質疑,最後都無好下場;萬事從頭做起,今次其實係絕佳機會,迫使各環節慢慢變得公開公正,可惜無人揭竿,最後運動員也要陪葬。

香港業餘游泳總會聲明
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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