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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戴耀廷突申請明天親自結案陳詞

【佔中九子案】戴耀廷突申請明天親自結案陳詞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的雨傘運動,「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名參與者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代表律政司的一方結案陳詞指,儘管陳健民早前供稱佔中三子的角色僅為支援學生運動,隨著佔領運動曠日持久而逐漸淡出,但是供詞顯示學生領袖和三子有共同訴求,兩者長期佔領馬路的意圖是一致的。控方陳詞完畢後,戴耀廷透過其代表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現轉為無律師代表,要求明天親自作結案陳詞。

陳健民供稱淡出  控方:學生與佔中三子示威主題一致

代表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一直聲稱透過發起堵路行動去爭取普選,學生領袖在佔領期間亦要求政府重新提交政改報告,顯示三子和學生領袖的堵路計劃是一樣的,均意圖長期佔領和阻礙公眾地方。

梁卓然引用陳健民早前作供指,三子於2014年9月28日凌晨在添美道宣布「佔領中環」,以支援學生在政府總部外的示威行動;陳又稱,三子希望一直提供資源支援佔領行動,直至學生與政府進行對話。梁指,雖然陳稱三子角色逐漸被邊緣化,學生是主導一方,但是以上均顯示三子與學生領袖的示威主題是一致的。梁又指,這種一致性直至12月三子呼籲學生撤離佔領區才終止。因此梁認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干犯了「串謀犯公眾妨擾」罪。

控方:7被告煽動堵路  共152巴士線受影響

就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鍾耀華及張秀賢面對的「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梁指他們在9月27日至28日期間,於公民廣場外的「命運自主」大台呼籲市民留守、透過各種方式告訴更多人前來、緊守防線、「反包圍」警方,均屬煽動其他人不合理地阻礙道路的行為。梁向法庭呈交三間巴士公司的文件,顯示佔領期間新巴、城巴及九巴共有152條巴士線需改道或暫停,超過42萬名乘客受影響。

就7人面對的另一項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梁指他們呼籲市民留守、召喚更多親友前來、建議不同途徑前往示威現場、呼籲市民帶同糧食、緊守防線,並不斷廣播被捕後要做的措施。梁續指,第五被告、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呼籲「迫爆添美道」;第六被告、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呼籲市民呼召其他人出來聲援;第七被告、前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呼籲無限期佔領,並提議舉辦音樂會等活動使佔領「落地生根」。

控方指李永達煽動佔領6條行車線  警方封橋非合理原因

梁卓然又指,9月28日人群佔領分域碼頭街,事前並沒有通知警方。第八被告、社民連黃浩銘呼籲在場市民留守馬路及「反包圍」警方,又呼籲在場市民呼召更多市民前來;其後黃指示市民轉往龍匯道附近的警方防線前留守。梁續指,人群堵塞馬路,阻礙了警方的行動,又迫使消防車需要繞路行駛,比平常多用了8分鐘時間才能到達救援目的地。因此黃干犯了「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

至於第九被告、民主黨李永達所面對的「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梁指李於9月28日呼籲市民走出夏慤道,又呼籲他們一走出馬路便坐下進行集會,聲言要佔領夏慤道6條行車線。辯方律師早前稱,警方當日封鎖前往政府總部的天橋,使市民需要橫過馬路才能到達政府總部外的示威場地。梁則指,這不是佔領夏慤道的合理原因。

代表律政司的一方陳詞完畢後,首被告戴耀廷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戴擬申請明天親自作結案陳詞,可能需要與律師團隊解除聘用合約。

麥打趣指,一般客人都是在意見不合的情況下與律師解除合約,但是戴耀廷和他的律師團隊關係仍是和平的。另外,麥將繼續代表陳健民和朱耀明,並需時研究控方共82頁的書面陳詞。

法官陳仲衡批准案件押後至明早。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