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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鞋的價值

水鞋的價值

早幾日經過某個市區公廁,與清潔工雯姐(化名)傾偈。雯姐駐守的公廁,不僅人流多、用戶衛生習慣欠佳,甚至會有道友躲在殘廁「放飛自我」,堪稱市區最惡做的公廁之一。有時辛辛苦苦清潔了一個廁格,不到半日便打回原形。每當抽水系統損壞,工友便要手動倒水沖廁。工作量之巨大,普通人難以想像。疫情期間,公司表示不能用水喉射地,避免濺起病毒,增加感染風險。非常時間需要加重工作量,也沒甚麼好說,但政府及外判公司又是否關心清潔工人的職安健?雯姐獲發的口罩,依然只得每日一個。

其實,政府外判工人裝備不足問題,並非疫情期間才出現。雖然政府標書上圖文並茂列明,外判公司須向工人提供合格裝備,但根據過去多年工會探訪工友所知,很多工友往往須要自備遮陽帽、防滑鞋、手套等等裝備。這日雯姐便向我抱怨,「公司又唔畀水鞋,但又成日話我哋啲鞋唔合規格,一係公司就畀我哋報銷返買水鞋嘅錢,咁先公道嘛!」雯姐很想向食環署投訴,但又怕得罪公司,敢怒不敢言。

於是,我們以工會名義向食環署投訴,表示收到匿名工友求助,要求食環署「執行巡查工作時,不只檢視前線清潔工人的裝備是否符合標書規格,同時主動調查外判商是否有向員工提供裝備」。想不到發信幾日後,雯姐告訴我,管工問「食環話收到你呢面投訴喎,係咪呀?」雯姐當然答沒有。管工又向她說:「你快啲搞掂對水鞋呀。」我們知道後十分憤怒,告知食環署情況,並要求署方以「簽收」方式確認外判公司已向工人提供裝備,「派口罩都會簽收啦,水鞋點解唔得?」食環署負責人口頭答應。

幾日後,食環署通知我「件事已經搞掂」,但拒絕實行「簽收」機制。雯姐也說,公司向她表示可以實報實銷買鞋支出,「水鞋已經買咗啦,你睇,買咗三十蚊」。$30。一對水鞋$30,假如全區食環外判的「廁所事務員」有100人,支出也不過是$3,000。對上市清潔公司來說,$3,000連蠅頭小利也談不上,對基層工人來說,卻是尊嚴的肯定。

外判制度美其名為靈活及彈性,實際上卻是以寬鬆的監管制度,放任外判公司剝削工人權益。政府完全可以要求外判公司,發放所有裝備時均須工人簽收。政府拒絕這樣做,是不能,還是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