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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版本:「12人船」出香港水域後減速近半

港警版本:「12人船」出香港水域後減速近半

香港警方昨晚發新聞稿,以肯定的語氣提出了幾個8月23日早上12人離港至被捕的「關鍵時間點」。將這些「資訊」拼入實際地圖後,發現若果港警的版本為真,12人乘坐的快艇在離開香港水域後減速接近一半,這恰恰與《文匯報》8月28日的說法剛好相反。

警方的新聞稿提出了4個時間點,指12人:
1)7時許由布袋澳出發,7時半於東南面離開香港水域
2)8時許駛至離香港水域10.9港浬,繼續向東南前進
3)9時許在21°54'00''N,114°53'00'' E的中國水域毗鄰區被截獲

聲稱被截獲的座標與布袋澳直線距離約38海浬,警方提供的時間點讓我們可大概把「航程」分為3段,即由布袋澳至香港水域界線(約13.1海浬),由香港水域界線至距離10.9海浬(約10.9海浬),再由該點至聲稱被截獲點(約14海浬)。

設定「7時許」、「8時許」和「9時許」為「0705」、「0805」和「0905」。運算結果見附圖。第一段平均時速高達31.4海浬,第二段平均時速卻驟減至18.6海浬,第三段再減至14海浬。

如果時間設定為「0715」、「0815」和「0915」,每段時速則為52.3海浬、14.5海浬和14海浬,變速更大。

這些數字與《文匯報》報導指「為了避免驚動香港水警,船隻在香港水域行駛時只以較慢的時速20公里(10.7海浬)開行」,剛好相反。

你選擇相信香港警察還是《文匯報》?在海事處交出8月23日0700至1000東部水域雷達紀錄之前,我兩者皆不信。

警方新聞稿
文匯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