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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犧牲多少人,地政才能更進步?

還要犧牲多少人,地政才能更進步?

4月尾,地政總署將會強拆橫洲餘下數戶。橫洲強拆見證「特區政府發展欺善怕惡,漠視村民的生存權」。未來10日(20~30),地政總署突擊強拆最後四戶「地上物」。這些地上物,住著滿滿的活人,是家庭,是地主!其中,還有80多歲的長者,認知障礙的姨姨,和土生土長的農夫。

橫洲迫遷再次是血淚證明,已上樓的老人與行動不方便者被迫離開家園,身體健康惡化,難活下去!強拆,就是要殺人!發展局說以人為本,人性化處理根本就是「假話」。

餘下的居民,有一戶土生土長的村民在上月才因為「高齡父母」而妥協和接受政府的賠償方案。試問不夠一個月,地政就要連同過百警察和保安「清場」。不走就抬,妨礙就拉,這樣的處理手法沒給予村民尊重,對村民的情感也沒有適當處理,讓人感覺政府是『冷冰冰的、冷酷的、無情的』。

另一户,在兩年半前已向地政總署和漁護處申請農業遷置(即菜園村模式,自己買地建屋搞基建復耕和建造400呎2層高的構築物)。花了年多時間配合部門要求,而在上年年中已完成「地區諮詢」的程序,地政理應之後短期內出「豁免書」,讓村民起屋。然而,等候大半年,地政一直拖延,理由欠奉。據了解,政府要等埋鄉事的申請,避免「政治不正確」,先批予非原居民的村民。

政府將「貪婪」、「阻礙進步」強加於被害者身上,讓整個社會仇恨被害者,掩飾政府規劃「官商鄕黑」和欺善怕惡。多年來,非原居民只是要求和原居民「睇齊」,若要「犧牲」,那應不分是否原居民都有維持現有生活的選項,即官地上重置。事實上,非原居民居住年期很多都長過原居民,再者同是地主,原居民和非原居民卻有不同待遇,都說不過去。這裡不是要「二元對立」,而是要求政府尊重在地村民的尊嚴和生存權利。

再看東北的原址換地,發展商興建豪宅已見初形。政府雖然不用公帑收回發展商囤積的土地,只需要求財團補回地價,但日後卻讓發展商賣過萬呎的天價,賺盡一切。另一邊,擁有土地的橫洲村民只是賠$690的呎價。然而,村民不是接受將「家庭、情感、歷史、記憶、生活方式、自我認同、尊嚴、人格」全部販賣為「補償金」,他們要的只是民主規劃和公平及有尊嚴的對待。

若地政強拆是繼續要村民犧牲,甚至間接殺人成就發展和財團利益,那要殺多少老人家,犧牲多少人,才能成為進步、文明、重視生態的政府?

P.S. 翻查紀錄,收財團和原居民土地比收非原居民土地的時間更耐,例如竹園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