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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謀、袁智仁、蘇菲:屯門公園──多元的人民公園

屯門公園──多元的人民公園
洛謀、袁智仁、蘇菲@社區文化關注

當我們一行三人離開屯門市中心喧鬧嘈雜的商場,經過天橋橫過四五條行車線和兩條輕鐵軌,同時穿越好幾個寬頻上網、家用電話登記的攤位,我們看見十多個叔叔在下棋看棋,到達新聞所說「噪音擾民」的屯門公園。我們走進屯門公園,看見綠樹林蔭、小橋流水,同時看見不少管理者懸掛的黃色、橙色橫額,寫著根據〈簡易治罪條例〉在公園內使用揚聲器會被檢控、如有人在公園內使用揚聲器可以打電話去辦事處投訴之類的字眼。我們在屯門公園逛著,發現公園內的人並非如新聞所說的一堆用揚聲器擾民的人,卻是很多元化的使用者:露天劇場有曲藝社唱粵曲,過了小橋有個很受街坊歡迎的女歌手唱時代曲,再過一道小橋有另一個女歌手和她的小型樂團唱粵曲;往前走,有叔叔姨姨在彈電子琴玩結他,街坊告訴我們,他們就是早陣子被康文署票控的夫婦,當他們彈奏音樂的時候,有很多人又會一起跳舞,他們很多是印尼華僑,當我們很爛的加入去跳的時候,有位叔叔實在看不過眼,主動過來教我們跳慢四步;再往前走嘛,又有別的人在唱歌跳舞,他們也挺厲害的,有人甚至穿著民族服飾起舞。公園裡面還有很多不同的使用者,他們流動,會談天,為一些事討論、傾談。

如果說「公園」是「公眾的園地」的話,屯門公園的使用者真的在實踐著這一理念,多元的使用方式,來自不同地區的使用者,彷彿把屯門公園變作人民公園。相比每個星期日一次的城市論壇,屯門公園更像一個人民論壇,那裡沒有事先預設的臺位以及一分鐘發言限制,有的卻是更直接的表達方式。我們去屯門公園的那天,區議會正在派發一張「屯門區文娛曲藝活動推廣試驗計劃」的綠色宣傳單張,人們接過單張就在討論;當一位叔叔看報,讀到某專欄作家說應該把在公園裡面唱歌的人「見一個拉一個」,附近的人立即起哄,圍剿那個專欄作家;不少使用者對管理者的介入亦相當敏感甚至反感,當有幾個保安和兩個警察經過,原本坐在橋上的叔叔都站起來,甚至往前走了兩三步;當電視台的記者要拍攝一位不太希望上鏡的表演者時,有些人又會自動擔當保護者的角色,希望擋一擋攝錄機的鏡頭,當拍攝隊伍走了,有人高呼「支高射炮走囉」。可是,康文署卻不太欣賞這種有機的使用方式,搞一個排隊玩攤位遊戲兼且要有救傷站的「屯門公園樂繽紛」嘉年華,玩的人數卻少得可憐。我們發現,在使用者的看表演、吹水閒聊、一齊玩的過程中,他們其實彼此在交流著,形成了社群。下面的訪談,也是從搭嗲、一齊玩開始。

需要抽籤的露天劇場

在露天劇場表演唱粵曲的團體叫做眾聲、群聲,據負責人鍾先生所說,他們在屯門公園唱曲是希望給街坊帶來娛樂,已經有兩、三年了。他們最初沒有任何音響設備,現在有一些小型音響,都是靠一些人捐出來的。鍾先生說,最初只有他們在這裡表演,但「瘦田無人耕,耕開有人爭」,越來越多團體用這個地方。除了在公園表演外,他們有時也會到社區會堂去表演。鍾先生說,相比「來來去去幾個人」的曲社裡面,人流多的公園是一個更好「練膽」的地方。團裡的表演者來自四面八方,有在職的,也有退休人士,其中有位中年巴士司機是唱子喉的。鍾先生說,不少來聽曲的人都是退休人士,下午就會來聽曲。在聽眾中,並非所有人都是住在附近的,其中一位住在銅鑼灣的叔叔由於聽聞屯門公園有曲聽,所以遠道而來,他認為在空曠的戶外,不會把聲音困死。鍾先生說,搬去別處的話街坊會有意見的。露天劇場是要向康文署申請抽籤的,結果貼在公園的壁佈版上,鍾先生的曲團在五月份抽到了一連十天的表演時間。

然而,並非所有團體都像鍾先生的團體這麼幸運。有一位朱先生的曲團和另一個曲團原本抽到了六月其中幾天的露天劇場使用權,卻被康文署取消了。朱先生說,康文署認為他們上次在四月份表演時,音量過大,而且有錦華花園的居民投訴。就現場所見,錦華花園和露天劇場相隔了馬路、輕鐵軌和樹叢,用朱先生的話,「賽馬都有幾百碼」,有噪音的話,投訴輕鐵都未到投訴公園。康文署量度音量也是很奇怪的,朱先生的團體沒有看見有關當局如何和在哪裡量度,就收到了說他們音量達71分貝的警告,而最高的限制是70分貝。朱先生說,他們的表演很受觀眾歡迎,隨時有數百人圍觀,公園多人去應該是好事,管理者卻走去說他們「橋都踩塌」;朱先生說,若果這是真的話,「康文署應該修理下道橋」。

可笑的管理主義

當我們看見公園裡面,有人跳舞,我們也加入,有一位從北京來的佘姓退休老師主動和我們談話。佘老師住在大興?,他的太太是印尼華僑,他早上在大興做運動,下午如果太陽不猛的話,就會來屯門公園和一些印尼華僑唱歌跳舞,非常開心。佘老師說,在北京、上海有許多公園,聚集不少退休的長者在唱歌跳舞,是最正常不過的事了,他從來沒有見過任何一個公園會像香港的屯門公園一樣,掛滿禁止玩樂器禁止發出滋擾別人的聲音的橫額。「這是很可笑的事!」佘老師指著橫額說。佘老師身體十分健康,我們沒有一個人猜出他已經七十多,還以為他只有六十多,他說,「老人的生命在於運動和開心」,應該鼓勵長者多到公園運動,聽歌跳舞陶冶性情,減少去醫院,這樣可以節省不少醫療開支。

我們和佘老師談話時,有一位穿藍色T-shirt的叔叔和我們談話,他很不滿康文署那種一刀切的禁止式管理方法。他認為這樣做沒有意義,如果真的有人覺得吵耳的話,大可以走過去勸他/她把音量調節,而不用一刀切管理。就現場所見,其實樂器唱歌的聲音都要在公園內走到附近才聽到的,公園的使用者真的是自己會調節音量而毋須管理者的介入。穿藍色T-shirt的叔叔說,以往康文署只是掛著那兩條黃色寫著〈簡易治罪條例〉條文的橫額,但發現管理不了,就再掛出印有投訴電話的橙色橫額,「這根本就是一個預謀,鼓勵投訴」。由於投訴人的資料只掌握在康文署的手上,有沒有人投訴、幾多人投訴只有康文署知道,但它們卻隨時可以利用這些根本不知道是否存在的投訴人去管理公園。這位叔叔認為這條鼓勵投訴的橫額,無疑是分化使用者,這些橫額不但有礙觀瞻,而且還阻礙視線,所以才沒有人發現在那裡跌倒的老人,令他失救至死。

公園是要讓人去的

我們也和一些在公園看表演和閒聊的使用者談過,他們都異口同聲,現在不少的投訴是「對人不對事」,有人不喜歡你,當你一唱,就會有人投訴;他們認為,公園是開放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裡和在這裡表演,「抽不到籤的日子都可以來唱」,「唱得好自然多人看」。他們所言非虛,當一個表演得好的歌手唱歌會有很多人圍過去,唱得差勁的話甚至會被噓。他們認為公園有樹蔭,又免費,是過日晨的好地方,不像室內地方「又侷又要畀錢」。他們拿著區議會的單張,在談論有關當局撥出的新地方,「泳池那邊都沒有人去的」,「有乜理由叫我們去廟那邊聽歌,又曬又無樹蔭,而且比這裡更要近民居」。

其實,屯門公園並不是一個獨特的例子,香港不同社區都有對公共空間、人民公園的渴求。比方說,有馬鞍山唱曲的姨姨表示,那些大劇院都是給大老倌的,而民間很需要公園這些免費的練習場地;有晨運的姨姨覺得,如果不讓她們唱歌,根本不算晨運。本來公園就是開放給公眾的園地,但為甚麼當人民去使用公園作出交流表演的時候,會被視為問題呢?興建室內場地不是壞事,但是否就可以替代一個開放而免費的人民公園呢?當很多事情都可以利用人與人之間的有機互動關係去處理,為甚麼又要納入製造更多問題的管理方式內呢?當有一塊比屯門公園更大更廣的空地,應該把它變成一個開放多元的人民公園,還是一個管理主義擴張、鼓勵投訴的場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