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班爭取子女居留權的家長在灣仔入境處附近集會,即使天公不做美,下著傾盤大雨,年事已高的家長們爭取公義和一家團圓的決心未有減退。八年前的六月二十六日是香港政府透過人大釋法推翻並更改原本居留權的定義,並聲稱167萬合資格人士將到港,用以引起香港人恐慌。這些家長們每年皆舉行集會要求為此翻案,還他們一個公道並可及早與子女相聚,綽號甘仔的甘浩望神父更多次為此進行絕食請願。
是次集會的要求亦相當明確,家長們要求與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會面雙談,原因是家長會在上月要求保安局就居留至今仍未遵守終審法院的指示而要求保安居會面與答覆時,保安居一反之前的語氣,在回信中拒絕再與家長會會談,並把所有責任推卸到內地程序的問題上,家長們顯得無奈,徬徨無助,甚至感到絕望,事故觸發家長會這次行動。
在遊行之初,警方對局權家長並不有很大的合作。在家長隊伍由告士打道天橋下來之後,就一度拒絕讓隊伍使用申請時批准使用的一條行車線,後經家長周婆婆與當場警察一番爭論後警方才得到上級指示而放行。而在遊行期間,警方對是次遊行路線似是毫不知情,然而是次遊行與路線安排是得到警方所批准的。
在遊行隊伍一直前街到軒尼詩道約軍器廠街與皇后大道東交界的電車站位置,四名家長突攀上灣仔與金鐘交界行人天橋的頂部,並放下橫額對多年皆不願聆聽他們聲音的香港政府表示不滿。其他家長及在場聲援人士皆始料不及,並非常擔心。
下午約四時許,警察及消防員紛紛到場,並封鎖了該處整個行車路面,只保留電車站的單一行車線。消防員到場後立即架起氣墊把整個軒尼詩道向金鐘的行車線堵住。而警方則增援,並進一步將現場的行人路封鎖。
此時橋上的家長提出要求多年來敷衍了事的保安局認真處理並確實派高層接見,但警方(灣仔警民關係科副主任陳sir)以保安局正在召開緊急會議為由,要家長在該處等候答覆。橋下家長及聲援人士對警方的指示感到不知所措,橋下眾人開始每約三十分鐘就向在場警官詢問有關會議之進展,並繼續要求接見。然等候多時皆未獲回覆。危坐天橋頂的家長吸取了多年來「被騙」的經驗,不接受此等援兵之計,而一直與橋上的消防員及談判專家僵持。
至六時許,警方聲稱一名在橋頂的家長被警員護送下來去洗手間,但在一個小時後仍下落仍未明,其他在街上的家長及聲援人士感到情況不妥,在追問警方多次仍未獲正面的回覆,而且警方一直沒有申明其負責人或發言人,只有多名警民關係科的人員在路旁一角,並在很多警察的保護下不停開小會,然而面對家長們則對該名失踪人士下落絕口不提。及後家長們質問他是否已被捕,警方只肯回應該家長在安全的地方。有聲援人士質疑這種處理手法相當含糊,使家長擔心不已,被捕的家長的人生安危無保證,不合乎人權,甚至有如軟禁。
直至晚上七時三十分,在一眾家長要求警方多次對話不果後,發現當初向家長承諾保安局在進行緊急會議之警方代表早不知所踪,並在多次要求警方再派員出來對話時得悉保安局根本沒有舉行過甚麼會議。被欺壓多年的家長們當然不肯罷休。雙方形成膠著狀態。
當橋下的雙方正為保安局緊急會議一事發生爭拗之時,另一名在天橋上的家長亦被送往「安全地方」。餘下在天橋上的兩名家長不接受沒信用可言的警方,故即使警方不停以正聯絡保安局為條件希望以此家長離開天橋,家長亦對警方一方面欺騙家長一方面不肯交待兩名家長的下落的愚味感到難以接受。
警方一直以保安局緊急會議為藉口拖延,直至家長們多次要求後,一名自稱灣仔警署社區執行主任之警方人員出現並說他是這個集會的負責人,家長們隨即要求警方就有關保安局緊急會議一事有所回應,警方則對會議一事作出否認,並不肯再對會議一事及兩名家長的下落作出交代。
正因為警方一直以保安局緊急會議為藉口拖延時間,令灣仔交通受阻近9小時。家長年事已高,身體感到疲憊不已,加上警方大量人手封鎖只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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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個的家長及聲援人士,並對場內外聲援人士的進出作無理限制,家長只能靠場外聲援人士在封鎖線外遞來的水和麵包充飢,更有婆婆在去洗手間時被女警不禮貌地查身份證。另外,在場外來加入聲援的團體及人士皆遭禁止進入。傳媒與特權人士除外。
至晚上十時,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張昭雄到場聲援。他們與警方經過一輪對話,警方亦相當畀面二人,願意讓家長會派出四名家長代表到保安局講出訴求。二位議員亦當場保證會直接找李少光會談。直至晚上十一時,四名代表終於完成與保安居的一個短暫會談,成功約見保安局官員而回到家長群當中,並多次向天橋上最後兩名家長講解及協助遊說,二位才先後安全返回到面,並隨即被送往一個警方表示的「安全地方」。
事件未因此完結,警方繼續耍把戲,因6時至12時,家長不停問及被捕的家長在哪,警民關係科主任們皆稱在查詢中,一查就查了6個鐘,而每次皆答不知道,之後就背向人群,不是在開小會就是在與同事談笑風生,完全不理會參與者。到最後一個家長從天橋下來後,他們仍不肯透露他們在哪、以何等原因扣押與是否等如被捕。直到家長們從路面上退回行人路而繼續就四位家長的下落向警方爭辯時,長毛才按奈不住地說出他們正被扣押在北角警署,並叫聲援人士到北角保釋家長們。然這更掀起在場聲援人士對警方的處事手法及對待議員與平民之間的差別待遇的不滿,但因為眾人更著急於被扣押之家長而急急趕往北角警署。
然而,在聲援人士到達北角警署後才發現四名家長剛從北角警署送返灣仔警署,警方聲稱此乃警察的辨事手續。當一眾聲援人士到灣仔警署,等待至零晨3時,被押返警署的家長才獲釋而從警署離開,暫時未被正式起訴。
回應
佷詳盡的報導
但原來開緊急會議係假的!離晒譜,有冇拍底或錄音?
政府最叻就係扮唔知
每次都係借左聾耳陳隻耳, 扮見唔到, 死都唔肯出來面對面對話, 淨係識得搵前線警察做擋箭牌, 用拖字訣, 使陰濕招。
知唔知幾時會再有行動?
其實…
最恐怖的是o個條友(i mean 上文提及的警民關係科副主任)明明講到實牙實齒係開緊會,點知佢自己就點完我地然後鬆人,留底個傻傻更更的阿sir就扮晒incharge其實都係俾後面d大粒點咁來耍我地。扮晒冇講過關於緊急會議的事。
而佢地個阿sir一開就咁大張空頭支票更見不負責任,當d家長白痴。查實佢地就人老精鬼腦靈,好早拎晒咪就向班大sir迫問個緊急會議o係邊度開、開成點咁,但係在場警方人員就一律唔答。婆婆們吹起水來都識講,「邊有官五點幾放左工仲同你開會丫,睇怕唔知係咁而家放緊工行過睇見仲騎騎笑tim啦」。聽見都覺得咁等有d死,但係勁就勁在婆婆有spirit,一直頂到晚上十一點幾都仲一貫講法,「再唔係最多佢咪抬我走,我預左俾人拉架喇,拉阿婆」。
照片
想問下有誰有將昨天的照相放上網?可否post條link出來,在阿野和 長鬚的文章後加link?
相就黎架喇
話說我琴日全場都有拍野, 但冇影相
所以問緊朋友囉相
成五餅TAPE, 加上其實當中仲有D小插曲同小問題, 我餅TAPE可能要HOLD一HOLD先...
建議
長鬚如果拍晒全日片段,可否由你開波搞個影片製作隊,剪番十多分鐘的片放上多媒體專欄?你不懂,可以出idea找同場的朋友剪就可以了,反正大眾都是看電視新聞的,對當天的情況掌握甚少,電視的片,我似乎不太相信, 長鬚有沒有意見?可以覆覆我
COMING UP....
回領男: 剪緊, 好快有得睇
我要真相
唔好剪啦, 咁至睇到真相嘛, 仲有, 同警方達成共識, 即係遊行路線, 可唔可以貼出睇下, 唔該
呢場波贏得好唔光彩!
答番片既問題先, 太多唔剪唔得, 前後成十粒鐘都有
放心, d片冇乜effect可言, 哈哈
但其實睇返今次警方既tactics同上一次反世貿圍著幾百人的做法非常相似
都係trap住d人同埋拖延時間, 一早出哂封鎖線, 就好似差唔多完場贏緊波果隊帶個波埋角球旗拖時間一樣, 今次就10問9唔應咁, 問個人拉左去邊, 問左十粒鐘有多都係詐唔知, 想解決都唔得, 更使traffic jaming既罪名歸於遊行者, 之後李少光對傳媒廢up再加一腳, 入左...
今次有個聲援人士被告襲警果單野個警察仲要學埋足球絕技「插水」(diving), 搞到十二碼(果單野好似要9月再上堂)
只可以借足球之神黃興桂一句明言:呢場波贏得好唔光彩!
插水?
好, 最好映到襲警過程, 千萬唔好剪佢, 唔會映唔到, 成幾個鐘喎...無effect,
係喇, 就係差佬搞到交通塞住晒, 佢應該企度睇住, 使鬼封路! 消防又陪佢做鎮壓工具, 國家機器, 仲整埋氣墊, 救人大晒咩? 天橋上面, 4位受盡欺騙. 壓迫家長, 邊個知佢一定跳?
如果無跳到, 封路, 差佬錯! 跳有人受傷, 無封路, 又係差佬錯!
長鬚先生, "在遊行之初,警方對局權家長並不有很大的合作。在家長隊伍由告士打道天橋下來之後,就一度拒絕讓隊伍使用申請時批准使用的一條行車線", 邊條線先? 有, 唔係嗡得就嗡, 你貼返共識遊行路線出, 大家見識下氣先
問心句, 今時今日, 仲有無差佬夠膽同我唔合作先? 邊次遊行, 唔係我話行邊就行邊, 點行就點行?
長鬚先生, 我呢.....有想向你表達, 不過唔係今日, 我呢排好忙, 遲呢.... 我要見你, 同你會面, 總之你一定要接見我喎, 你返咁工? 我要見! 放大假? 話之你~ 唔使安排喇
回應關於路線的問題
個文的有份打,那句關於路線的是我打的,今日咁o岩行過回覆,有咩怠慢唔好意思。
上文講到:
「在遊行之初,警方對局權家長並不有很大的合作。在家長隊伍由告士打道天橋下來之後,就一度拒絕讓隊伍使用申請時批准使用的一條行車線,後經家長周婆婆與當場警察一番爭論後警方才得到上級指示而放行。而在遊行期間,警方對是次遊行路線似是毫不知情,然而是次遊行與路線安排是得到警方所批准的。」
當中講的周婆婆就是居權家長會的成員,又係今次行遊行時帶頭的人。據時周婆婆講法就佢地申請左的路線大概如下係:
由入境處開步 --> 到稅務大樓轉出去告士打道 --> 上近盧押道行人天橋落地轉入分域街 --> 到軒尼詩道轉金鐘方向 --> 轉金鐘道上政總
而今次我到就只係行到去軒尼詩道就在到金鐘之前停左,停下的天橋就位於單器廠街前些少有彩色畫在柱上的行人天橋。
而上述所提的遊行路線出事位,就係差人去到盧押道橋位落地之後就要求我地行上去由盧押道至分域街一段告士打道的行人路;而我所講那個問題就是在於,家長會申請得全程行馬路就應該全程行馬路,而唔係亂咁 arrange,仲有就係佢地對成個路線的 setting 似知又似唔知,但係明明人地入左紙申請而又批得,咁我就好唔明佢地出差之前點解唔洗睇下先咁囉。
繼世貿事件後,又再痛恨李少光「局長」
一切都是「政府」的錯,李「局長」偏要說成爭權家長錯哂。
梁立人篇文係點? 大家可以評評!!
龍門陣
A44 東方日報 梁立人
2006-06-14
立錐之地
這算是甚麼男子漢
四名家長日前趁「落實子女居港權家長會(香港)」遊行請願期間,突然發難攀上灣仔軒尼詩道行人天橋頂,拉起「還我子女公道」橫額,並大叫抗議口號,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到場與他們會面。警方須封路戒備,適值當時是下班繁牝間,灣仔及中區交通大癱瘓。事件擾攘八小時,至昨晨零時才被勸服返回地面。
這場面看了令人眼火爆,因為這幾個家長,很明顯是違反了遊行規定,擾亂了公眾秩序,警方如果嚴格執法,就應該採取果決行動,將他們依法拘捕。
當時的情況,公眾有目皆見,那四名男子又叫又嚷,哪有跳橋的意思,何況地上已鋪了軟墊,跳下來也不會有危險。過百警員對這四個無賴束手無策,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令中區交通大混亂,這種軟弱無能的表現,實在不配稱男子漢。
這次跳橋鬧劇,做了一個極壞的榜樣,若此例一開,香港將永無寧日,天橋大舞台,將成為所有鬧事者的表演場地,所以政府對此事不能就此了結,鬧事者必須追究。負責處理這次行動的警方高層,也要好好檢討,這樣的執法者,丟盡香港警察的臉,不如回家湊孩子吧!
雖然說民主社會人民有權表達他們的意願,但表達的方式和途徑都應有所規定,逾越了範圍,就要受罰。因為,即使他們真的要死控,也應該選擇一個不會影響公眾安寧的地方去跳樓,不能在通衢大道作公開表演,阻塞交通。更不應企圖以死作脅,動搖政府的政策和原則!
紅色間低的, 足以看到寫文者說話不負責任. 揸筆寫出黎都咁露骨, 口語係點? "就算死都死埋一二邊, 唔好o係灣仔天橋度阻住哂?"
光是說香港警察就今次事件處理手法丟臉, 我又想問他究竟原因何在? 如何不當? 如何丟臉? 是否要警察強行拖走四名阿伯?
揸筆的, 良心何在?
呢份咁既報紙
駛唔駛停刊呢? 今日頭版先話要停商台牌wor
係時候又學習下梁主席o既指示
自號散打王o既梁主席曾經多次教導我o地,對付反對派唔好手軟,反對派勢力愈弱愈好。點知道,政府硬係唔聽佢支笛,佢老人家又唔親臨督師,徒教一班梁主席o既好學生又一次痛哭流涕。
唔好將「冷血評論」同「停牌」相比
梁立人有冷血評論的自由,唔好拿來同架勢堂事件相比。甚至說,如果小儀認為非禮強姦並不邪惡,她也可以拿出來認真評論,大眾唔可以濫用公權力,拿出「停牌」而威脅。
商台之所以受罰,主要係商台節目持續地美化邪惡的行為,主持人不是不知道非禮的邪惡,只是將非禮宣示成可以一試的玩意。這樣的後果同在電台持續廣播「少年賣丸仔唔會俾海關拉」一樣。
to 麥當勞
其實我係串緊該報章, 因為在該報頭版引述城大應用社科系關銳煊教授的言論, 關銳煊教授要求將商台停牌......
6‧26 人大釋法七周年燭光晚會
各位,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是香港社會最黑暗的日子
那一天,港府提請人大釋法,將終審法院於九九年一月廿九日的判決推翻,
港人內地子女與家人的團聚夢,亦隨著人大釋法而破滅
爭取子女居權的家長,並沒有因此而放棄爭取,
他們仍然每月每星期每年的透過遊行,集會,請願表達意見,
今年六月廿六日,是人大釋法七周年紀念
誠邀你和家人出席他們的燭光晚會
陪伴他們渡過這沉重的一晚
人大釋法七周年
燭光晚會
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廿六日(星期一)
時間:晚上八時正
地點:中環遮打花園
內容:分享,唱歌
陳日君樞機將出席分享訊息
同日下午,中環遮打花園將會有居權七年之圖片展覽
聯絡:正委會 孔令瑜 92681803
不可遺忘的每一個 / 堅持──居留權抗爭與甘仔絕食
不止是採訪通知書/給民間媒體運動的短訊:
不可遺忘的每一個 / 堅持──
居留權抗爭與甘仔絕食
”甘仔”(甘浩望神父) 7年來一直以不同方式參與居留權的抗爭,無論是參與子女與家長的集會遊行、倡議設立居留權大學和居留權小學…以至一個人於一‧二九(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終審庭判決居留權得勝)及六‧二六(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央政府不合情理和法理地以人大釋法剝奪居留權人士的權利)兩個重要的紀念日都會在立法會、禮賓府或政府總部一連幾日的靜坐或絕食,不單是支持整體居留權運動的抗爭,抗議人大的釋法,更是聲援居留權抗爭中可能被犧牲或被遺忘的每一個。最近數年,6月26日前數天開始,他都會絕食聲援對2000年入境處失火案中的被告──李世游的不公平判決…
今年,二00六年…七年過去了…李世游仍在獄中…居留權的抗爭未完…同時…甘仔的堅持亦繼續下去…:
為了抗議對李世游的不公平判決,要求早日釋放他…
為了抗議不合情不合法理的人大釋法,要求盡快撤銷人大釋法…
還居留權公道…還香港一個法治精神…
行動: 絕食
開始日期時間: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四)晚
結束日期時間: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一)晚8點
地點: 政府總部與終審庭中間的大樹下
希望各位有時間去了解”…”的意義…或聲援一下或其他行動…
二00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