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erry narcissan
驚聞今天新聞,身為爭取居留權子女的家長,因聲援居留權集會,被警方強行阻止進入示威區,於推拉間警員趺到而該位家長竟被判襲警罪名成立並重判即時入獄一個月、不許緩刑。
據報導得知,裁判官判刑時表示:
1. 相信被告當時情緒激動,
2. 於推拉間,被告應該曾嘗試撥開警員,
3. 被告應曾受訓練才能清楚覆述情況所以証供不可信,
4. 辯方唯一証人表示同情示威者所以不可信。
香港何時墮落至此:
試問,
1. 一個感同身受的人因關心而趕往參與一個示威集會,被強權無理阻止人民應有的參與社會事件的權利與義務,誰不會激動。這實為人之常情何罪之有!?
2. 推拉間撥開又何以構成拳打警員,成立襲警!?
3. 在法庭上,有那個有律師代表或曾咨詢律師意見的被告沒有被所謂的"訓練"。老實說,法庭上繁瑣的程序與習慣,普通人如未受"訓練",誰知應如何面對。如裁判官此等說法成立,有那個曾在法庭上作証的人可被認為可信!?
4. 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為被打壓的人而仗義發聲支持竟被認為不可信!?
我們的家竟被這些飽學無用的權貴玩弄至此:
1. 總之強權隨時認為不容許,人民基本的參與社會事務,表達意見及對其認為正義之事的支援的權利可隨時被無理剝奪,
2. 面對強權打壓,只可逆來順受。連正常情緒反應都不可有,
3. 因為身為基層就必然無清楚表達的能力,這簡直就是歧視基層,更是強詞奪理,
4. 千萬不可有良知有正義感,否則將被認為不值信任。
我覺得這問題所涉及的實在太大,現希望借獨立媒體發起聯署聲討這樣無理無情無義的判決。希望大家多作支持及發表意見。
In-media 相關資料文章:
無線電視新聞片
四名天橋硬漢的故事
八年抗爭--爭取居港權運動
又一公關陰謀?灣仔居權抗爭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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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支持,另睇下我地可以做d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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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樺
聯署之外,還有什麼可以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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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學敏
上訴!
十分無理,一定要上訴!
聯署信
這篇文不像是一封聯署信。如果大家想聯署,是否應另寫一篇,以及說明聯署信是寄給誰呢?
法治之名
昨天沒看新聞,不知道這件事。
這種判詞,那官也好意思說出口。竟可以不要臉到這種地步﹗
多麼的赤裸裸︰4. 辯方唯一証人表示同情示威者所以不可信。
同情,絕對是一種在不同權力操作中被一再邊緣的情態。
人與人相處的聲明----哭了一場關於法庭警方對黎昆庭的不義
人與人相處的聲明----哭了一場關於法庭警方對黎昆庭的不義
本來還以為是要怎樣”比較合理”地去寫一個聲明
遲遲”不敢”著手寫出我所知所見所聽所感和所淚…
但
黎昆庭已被所謂的香港政府和法庭無理的送了入獄
既已深深發現了香港和法庭根本不是以公平公正來對待自己的人民
就只能用手寫出自己的良心
.
黎昆庭被捕被拘留的第二天上庭過堂後
我等他出來才第一次見面認識了
雖然他也是有子女被人大釋法剝奪了來港的權利
但他不是活動於居權行動或家長會的家長
(他由一開始見到我就不斷只會重覆說 :
我係屋企睇到電視見到有居權家長上天橋我就立即係屋企出黎想聲援…我起初上天橋…警察話我知下面可以入去聲援…我就入去想了解…我一隻腳跨過條繩…已經被兩個警察一人捉我一隻手…另一隻腳又想距過去…跟住隻手一發力…佢自己就訓左係度…好奇怪佢點解會訓低…跟住就比幾個警察捉住…)
所以沒有其他家長去接他出庭
只有我們幾個幾年來參與或者說是聲援居權的朋友在外等他
(+還有我們特意call來幫忙的議員)
第一眼見到他
發現他的眼神很特別
雖說是一般阿叔的模樣
但更強的是有一點爽朗和豪氣
同時亦是一般街坊感
我留了我的電話給他
也要了他的電話
我怕他不太懂申請法律援助的他媽的麻煩程序
其實我自己也不懂
只是想有多一個人可能會分擔到一點點他的困擾
所以仍硬著頭皮
.
過了一段日子
他第一次打電話給我
原來他並非著緊想攪法律的事
而是
他說他寫了自己的故事
想寫關於自己的小說
但他說自己文化低有很多錯別字
過了一兩天
我們第二次見面
他交了他的手稿給我
很多錯別字
我真的有點感動
不知何以感動
只是一個原本不認識的人
他對我又很信任
(後來我們一起去攪法律的事很長一段時間後才發現他不知道我當時也是在示威群中…真是…到底他當我是什麼人呢? 跟他太太通電才發現他只懂向他太太稱呼我做”幫佢既靚女”… )
.
直覺
真是因為人與人的相處的直覺
因為六月十二日那天警察香港政府無理地拖延年紀老邁的居權家長無理胡亂封鎖現場
我在示威群中跟幾個居權婆婆們在一起被十個大警察圍堵著不準去看出了事的另一邊
那個另一邊就是黎昆庭
.
根本沒有機會看到事發的情況
直覺
部份直覺
覺得黎昆庭根本沒有可能像”受傷警員”所言:
黎情緒好激動...一邊大聲講野一邊衝過去....而警察只是雙手攤開放在腰間表示阻止黎進入....跟黎完全沒有身體接觸....然後突然間黎就一拳由下而上'中'左落'受傷警察'面度喇!!!!!
任憑法官無法相信黎昆庭和辨方証人的証供
舉証責任是在控方警察的
但控方警員的証供是令我感到可恥的
是可恥的
可恥的地方在於他們在法庭上的作供口吻是非人語掉
可恥的是警員完全忘記了自己的職責其實應該是為自己的人民服務
而不止是接上頭命令的機器
可恥的是法官完全沒有質疑警員的庭上前後矛盾的部份
可恥的是法官一邊說黎昆庭文化水平低一邊卻認為在香港生活了26年主要時間是在廚房中工作的黎沒有可能不知道什麼是警察封鎖線
我想法官完全沒有聽到黎的聲音
部份是我自己作為一個香港市民或和示威者或身邊的朋友經歷清楚體會警方對示威者的打壓和”老屈”的恐怖
那是白色恐怖
留下了
.
流下了
.
突然又裝作平靜客觀理性地寫字
就如今天
早上
未睡醒就到了法庭
聽到法官的可恥
(我無法仔細覆述他的不合理偏幫警方…只是覺得似乎做法官的重要條件是: 不要以及不需要更不應該判斷時make sense…)
仍是未睡醒
認知上”明白”了黎昆庭一定會被判有罪
只是仍裝作冷靜
我聽到他在休息室中很氣憤
x你老母明屈我
x你老母咁能樣都得
x你老母而家d警察咁對我本來我同佢地無仇無怨而家佢咁能樣屈我
.
.
其實我平日都會不喜歡別人性別歧視地x人地老媽
但第一次聽到黎昆庭連環x
似乎是另一種情感和控訴
.
.
他又說不會上訴因為之前三個月已折磨得他要緊既然個官同警察都已經冤枉左佢上訴都唔上訴坐咪坐我怕佢咩呀
我又無錢…
.
.
剎那間
他已被帶入去即時監禁
臨走
他著緊地交了他的手稿給我
輕輕地說不要上訴
.
\
.
問過律師一些程序
.
.
.
過了很長的一個小時
有人知道了判決打電話來問
我就在車廂中忍不住哭得一直流下xzyzxyaxyzxzxihihdishihsidhdkhsdhshdhdshd
.
不知道應該做什麼
…
只會打了字關於他的故事明天希望可以去探佢時問下佢確定下係唔係將他的故事上網…還有要將暫時不能去探他的太太以及他在內地女兒的說話傳送過去…
黃彩鳳 28.9.2006
(這是很個人的聲明, 我想其他人很難聯署的, 不如寫下大家自己的..發放出來...)
聯署
Tam Wai Fung
聯署
Hung Chi Yan
搵野嚟告, 殺雞警猴
呢啲就係強政勵治, 打細唔打大, 證明自己做緊野.
聯署
JASS
編按
剛整理了放在文末,從各方連結進入本文者,可以參考事件的來龍去脈
黎昆庭:今天聲援的前因後果 給全港市民的公開信
今天聲援的前因後果 給全港市民的公開信
我 1970年在新會城與妻子結婚,當時生活用糧票,豬肉票、油票、魚票、布票的,我們是以農業為主的,每天的時間是這樣過的,早上四點出發去農田收到產品去自由市場賣,到七點回生產隊開工,十一點收工老婆回家做飯,我就繼續做私人的農田工作到兩點,老婆做好家務帶一點飯菜給我食,兩點半又去生產隊工作至五點,私人的工作做到天黑為止,我們夫妻和每個農村家庭都這樣過了,這時候食不飽,穿不暖,要食肉私人養豬,還要養雞、養鴨、養鵝來完成公社收( )站的任務,當年我養了一頭豬已一年,這頭豬還上得樹的,你知道為什麼呢?因為人都沒有得食,何來養身大這頭豬呢?當年我的三歲女兒已懂得自己「透爐」做飯了,六七歲自己已可以到市場買菜做飯了,艱苦的年代是兒女和我們夫妻共同渡過的,想起當年自己無權無錢的日子,真是黯然淚下,當官的大魚大肉,在後門多多賣光,當時孩子老老實實去排隊就買不到,孩子有一次排隊買不到肉順口罵賣肉的人,他反罵我的孩子,是你爸爸不當官。這時的社會就是這樣的,現在的人聽我這樣講,可能以為我講大話。但是當時社會我們為了生活,就經歷過這段歷史,為了一家的生活,為了妻子和兒女,不理會生死,只求有一線生機,經歷多天上山游水來到蛇口,游了四個半小時到流浮山上岸。1980年由新會偷渡成功來港,就是這樣留下妻子,和一兒一女在鄉,當時經親人介紹到酒樓廚房當學徒,早上9點半到下午2點半下場,5點至晚上11點,當時家中沒有電話的,想家的時候就寫張信回家,每月有三天假,酒樓是有得住的,一做就做到一年多放大假,82年初才回鄉,當時回鄉的公路,是泥沙路,過海沒有橋的,一早起程到晚上才回家的,我們一家人見面的這一刻裡真是不知講什麼好﹗痛苦和開心連在一齊,夫妻之間,講到天亮,這種情景夫妻之間一生難忘,兩個兒女好聽話,做好了飯叫我們食飯,自己這一刻真是黯然淚下,一時不知講什麼?到了第七天早上家人送我上車回香港,大家都是含著淚作別,一去又是一年多,有時想家的時候,整晚不能入睡,早上又要開工,開工的時候同事看我做事不對勁,教我每天打坐一個鐘,就是這樣精神才好起來,同時收工后每晚在葵芳足球場號十個圈,每分鐘教自己不要想家,只有工作,凡人就是凡人,那一個不想家呢?1984年為了家人有近距離的團聚,同妻子商量在深圳供樓,妻子怕人生路不熟沒有同意,結果沒有做到這一事,到1986年某月某日有一個特赦孩子日,當時只有一天,這時我內心十分痛苦,一日時間在新會是不能到達香港的,這一次又失去了兒女的居港機會,所以對妻子的決定十分怨恨。後來第二次同妻子商量買樓,因上次的事才同意,同親人借一部份,自己有一部份。1990年在保安縣買了房子,這時孩子還沒有完成學業,兩夫妻到處為他們找學校,我又不是好多時間,妻子又無文化,初開荒的時代,人情大過天,官官相畏,送禮都要有官路才可以,後來兩個孩子在工廠打工,有一次回家和兩個孩子講:爸爸對不起你們,不能完成你們的學業!當時他們這樣答我:無法了,社會是這樣的。我當時聽了無奈,孩子這樣明白事理,使我做父親的十分多謝,這段日子放假就回家團聚一天,這段日子過了四年,都算十分快樂,成了我一生的美好回憶。1996年妻子來港定居,留下兩個孩子在鄉,在這十六年中,我們不知流下多少相思淚,這只有自己知。到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某月某日聽到了一生夢寐以求的日子到來了,港人在內地子女有居港權了,當時我以為可以一家團聚了。可惜董建華這樣講:香港不可能給他們享受。當時我想,我的兒女年青力壯,有了居港權出來都是為社會做事呢!享受什麼呢?做官的就這樣解釋了基本法,話在內地出生後,父母才來港的沒有居港權。當時我多年的希望真是晴天霹靂一樣,使我對這次解釋基本法十分無奈,真是可悲可泣,身為中國人,連一家團聚一齊都不能,這又何來是回歸了祖國呢?今天回歸了九年還是這樣,祖國叫我們愛祖國,叫我們為祖國多做祖國有利的事。如我們幾十年要求,都是人之常情的事,在你們的商官家庭中,有那一家是同我們這樣四分五裂的一個家呢?如果有的話,這個問題早就解決了吧!如我們底下層的小市民就這樣打入了十八層地獄,真是令世人可笑吧!還有在內地包二奶的私生子就有居港權,和新來港定居十年八年的對象和兒女就有居港權,這種種的問題對我們公平嗎?
我來港後一直都是好勤力工作,從來沒有加入什麼組織,又沒有做壞事,二十多年來都是以事業為重,真是一個良好市民,只因近兩年年紀大了,身體有了職業病,每到打風下大雨三四天前就手腳風濕痛,不能做廚房的長工工作。2006年6月12晚六點看新聞,在灣仔天橋有群家長為兒女爭取居港權遊行,我都是同命相的人,十分興奮坐車到灣仔,想同他們一起了解和聲援,以表自己二十多年的心聲和了解我們居港權問題,一去到天橋腳,發現有線欄著,天橋頂有多少記者,當時我不知這條線有何用,反正沒有人,我就走上去,又想到有人的另一邊,這時警察叫我到下面這邊,說這邊可以聲援的,橋頂是比記者用的,當時我十分高興,山長水遠總算達到目的,走了下去,當時同樣有條線欄著,線邊一呎左右各有一個警察,在我正面分開呎半站著,這時同他們講我是來聲援的,因我都是同他們是同命相連的人,兩個警察不給我進去,橋頂的警察又話聲援的可這裡進去的,一邊講我的左腳進了這條線,就是這時左邊警察4603雙手扛著我的左手,右邊警察52154雙手扛著我的右手,這時我的右腳又想過這條線,這一個動作時手腳都有發力,但是真不幸,我左手的警察4603好像大樹一樣向他後來倒下,我當時好驚奇,我在想他是不是紙做的呢?還是看波沒有睡覺呢?還是他本人有病呢?就是這一剎那我都沒有動,一聲話我襲警,幾個警察把我的雙手反鎖,就把我抬上警車,當時我講他們〞屈我襲警〞,他們不理會,幾十嵗人不明不白第一次犯了官非,我身為香港人親身就知道警隊的部份在市民面前做戲,真令我內心十分痛心,真是無良,希望警隊商官們好好反醒一下吧!你們做事的時候會有小小的不對時,我們做市民的就要受好多苦了,在囚中沒有了自由,幾個月不能出境等等的不平。
其實我們是來為兒女居港權問題向政府請求的,我們這一群苦主,一來沒有文化,二來不知社會的複雜問題,為何把我們推進政治旋渦裡呢?這真是香港人的不幸!痛心!
黎昆庭2006年7月4日草上
今天去探黎昆庭,他說要補充:
官字兩個口
坐冤枉監
我無話可說
差佬知犯法
做假口供
28.09.2006
這…明顯是政治的,階級的指控
我對於整件事只感到無限的奮怒及隨之而來的無力感...
忿怒源於對警方的冤枉及無理打壓、法官的偏依...
無力源於對於黎先生的一句話....意思大慨是「把握權力的人如果亂用他們的權力,出了問題,只有在最下面的星斗市民受苦....」
今次事件的結果就是一個最極端的例子...最突顯了法律的不公義、社會階級的不公義、大眾傳媒的不公正...
首先黎先生被警方冤枉這件事本已是極不公平...試問一個小市民面對整個警察機關的指控時...所受的壓力是如何之大...
第二,法官對於黎生及阿偉的証供之不信任...並不是因為質疑黎生作供前曾受訓練...而是很明顯的對於黎生整個人的社會價值的否定...
因為法官對於警察的供詞完全沒有質疑過...這是因為整過社會...包括法律架構的價值觀...早就肯定了警察比起基層市民是比較誠實可信的...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被指控的是一位有錢有社會地位的人結果又會是怎樣?...首先最大不同的就是他可以聘請一個出名大律師吧...
第三,大眾傳媒報導整件事的消息來源全都是來自法官與警方的資料,有意無意地幫助政府送黎生進監牢、幫助政府送爭取居權的人擾亂太平的大名。
總括來講,整件事不單只是襲警的指控,而是一場階級指控、政治指控...
雖然無力....但難得黎生豪氣凜然:「上訴都唔上訴坐咪坐我怕佢咩呀!」
而又因為這不只是關乎黎生的事,我們是否應該盡力看看有什麼幫得上忙呢?
林森 28.9.2006 2:30pm
旭雯代貼
there is a law against him, and, a law against everyone
難以置信的是一個法庭的法官,可以在一個算是代表公義的場地,講到明地偏聽,講到明佢就係咩都唔信地一心要幫差人隊死一個人。
這個時候你會知道同佢講幾多警察應該要保障示威自由是無謂,也會知道一個政治打壓的機器開聲話會保障你人身安全,一樣無謂。
尤記得是在居權行動當日那些差人個個的嘴臉都似是唔知我地做緊乜多過係保護緊任何野,對於交通,佢地一臉惘然,對於居權是什麼人與及訴求是什麼,也當然是很 ready 的完全唔知,而且完全唔需要知。不過是但……因為我地也一早知道這些鏍絲釘是鏍絲釘,而且當佢地是暴力系統下的鏍絲釘時,他們也只會行駛暴力。而且攪左成日終於俾到個機會佢地大支野咁拉人,佢地心中一定覺得還得神落。
至於個官,我想佢o既有備而來一定唔止唔洗聽辯方咁間單,而係佢似乎咩都唔洗聽就覺得一野可以煮重佢米,甚至其實無論o個日有邊個人有咩野特別名目俾佢拉走的,都唔使諗住輕手放人,因為這根本就是一場政治檢控。
個官的判詞一開口就講到明,其實佢係覺得單野係用來表達佢覺得更加需要做 d 野去 「更加保護警察執行職務時的安全」,,因為d差人跟就唔 perfer 你班人對個社會有投訴,咁而家好地地你地仲攪攪震,仲要令我地差人有咩損傷,一定係 d 人唔o岩啦,仲點會係警方不力?因為而家你地來攪事,所以佢地先係有咩事上來要保護的人,即使佢地個身有槍有警棍有呢有lo,而且更主要佢要講的是你而家遊行示威,咁就即係唔係普通市民,咁警方就唔使就住你,所以佢地一開波就可以話你行埋來,係挑釁,叫你停你仲行多步,佢就可以咩都唔同你講地,亮出手扣。
而且個官而家唔止係幫差人幫出面,仲要係講地明要用來警戒黎生同其他人,咁可以算係咩意思?我就會理解佢呢句為「所有示威遊行的人」囉,因為而家香港 d 人只知道有七一o個 d 遊行方式,其他有多 d 個人參與的所有行為,唔理你係絕食定係咩都好,都會俾人邁一句「太激動,唔冷靜」,之後就係當你有遇過咩不合理對待,唔理係間屋冇左,屋企親人死左,唔知腸定係角膜無啦啦俾人割錯左,隻牙無端端俾人攪到痛死左,一律都唔關任何人事,包括那個有成個「醫療系統」、「司法系統」保護住的人,而且只要一句「唔冷靜」,就會由原告變被告,之後所有人會責怪你蠢,但係對於一個制度來講,其實冇人可以聰明 d ,包括制度內的人……
至於個官最後那一句,「所以判得重...即時入獄不可緩刑...」其實都不過係想講返俾 d差人聽,話俾佢地知「拿你想我做的我做左喇……而家都唔好話我唔幫你……」,因為攪成場野,如果班差人都冇收獲,我諗到時好多差人都會開始懷疑係咪其實有個「law against him」……
俾我諗,我只係識咁諗……
幫幫忙: 黎昆庭最大的心願是將他自己寫的文字..廣傳出去
黎昆庭最大的心願是將他自己寫的文字..廣傳出去
******************
剛才傳出來的
"今天聲援的前因後果 給全港市民的公開信"
是黎昆庭自己寫的...除了是他叫我改了一些錯別字之外..
起初我說就這樣傳出去也可以了..
不用介意錯不錯別字...
但他仍是說自己文化低...想我改一改...
於是就改了些錯別字 (可能我改完仍是有錯別字的)
今天他再說他的心願或我們有什麼可做的:
他就是想將他的文字廣傳出...
所以想問問大家有沒有方法登在不同的地方...
例如阿偉建議登出... 明報世紀版、字花(他與文學)...、...等等...
有沒有人可以幫幫忙?
黃彩鳳
28092006
請代為廣傳:落實子女居港權 家長會聲明:不是襲警 而是無心之失
不是襲警 而是無心之失
今日東區法院法官判黎昆庭襲警罪成,當即收監囚禁一個月,本會認為是錯判重判。
法庭要保護警員執勤,以傷為重是無可厚非,但是必須分清是有意襲警還是無心之失,更要視乎受傷的程度。
黎先生並非本會會員,但他自己也有子女因居權問題不能來港一家團聚。六月十二日在家食飯從電視營光幕中看到有四位居權家長上天橋示威,於是從沙田家乘車到灣仔軒尼詩道示威者的天橋,要上天橋聲援。守橋的警察阻勸:”聲援的就到下面示威家長群中去。” 黎照指示急步走到行人道向示威區走去。
由此可見黎先生是來聲援的,並無襲警之心。 究竟是否構成襲警罪呢? 就見人見智。
當時行人道已被警察膠帶困住成為封鎖區,並有李警員及杜警員兩位警員把守,為了到達聲援的目的地,黎先生就舉腳跨過封鎖膠帶入禁區,兩位警察就分別每人用力捉著黎先生的左右手制止,在跨腳不定之間,黎先生失去平衡之際,雙手向上掙脫時,如李警員所說黎的手背向上揪時就弄掉了李警員的眼鏡,李警員向後倒坐在地上,醫療報告中亦指出李警員眼角是有傷,但並非重擊所致,傷勢輕微。
以上事實清楚說明黎先生反抗是因要平衡自己的身體,造成了無心之失,李警員亦只是輕傷。如法官判案前能設身處地為被告人黎先生想想,他在香港只有夫婦兩人,留下一子一女在內地, 如果不是特區政府用假數字無理釋法剝奪其子女的居留權 而是執行1‧29判決,再循每日60個港人成年子女的單程証安排來港的話,他就早日一家團聚了, 無心之失非襲警的事就不會發生。
六月十二日既是事出有因,法官就不應該錯判重判黎先生的罪。但是今日法官卻為著保護警察,要警戒被告,甚至所有爭取居留權家長,重判更要即時入獄,不得緩刑。雖然法官手握權力可以重判,但要爭居留權的家長子女受此判決而屈服,恐怕就更難。 所以無怪乎被告黎先生聽完判決後,說: ”是法庭和警察屈我, 我不服, 絕不上訴。”
落實子女居港權家長會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要求重審, 要求讓黎先生即時保釋
雖然黎先生說不上訴,我認為還是應該有人跟他談談是否真的不上訴,了解一下他的心情.這樣給人"屈",實在太難接受了.我猜黎先生是太憤怒才說不上訴的.如果他知道很多人相信他無辜,也許他會改變初衷.
我建議大家在這裡留言,表示相信黎先生是無辜的,要求重審,並且要求讓黎先生即時保釋.並且請彩鳳將大家的留言訊息轉告黎先生,鼓勵他上訴.我覺得,我們無理由任由警察這樣砌人生豬肉,更不能容忍個法官這樣張狂地不公.
"黎先生,我相信你是辜的.對警方這樣寃枉你,我感到很憤怒。法官只聽警察一面之詞,將你重判,更令人憤慨。希望你不要放棄為自己申訴,不要讓警方得逞。 --張彩雲”
彩鳳,麻煩你代轉達上述訊息。有甚麼要跟進或支持,也請告知。
黎先生篇文
彩鳳,黎先生篇文已經出了inmedia,恐怕報章不肯再出。如果有人另外寫一篇文,然後將黎先生篇文部份節錄,出街的機會也許會大一點。
支持黎先生
法律是維持公義的嗎?
警察是守護公正的嗎?
傳媒是揭露不公的嗎?
在黎先生的例子上,我看到的,是完全的相反!
在現今香港所謂的法律、治安與媒體
已不再是維持公義為弱勢發聲的良心
剩下的,只是對弱勢社群的不仁不義、欺騙與打壓!
是...大家可以寫信給黎昆庭...
謝謝terry的提醒
大家可寫信給黎昆庭...
荔枝角收押所
九龍蝴蝶谷道5號
黎昆庭
編號:303880
關於上訴....
彩雲:
我會盡量想辦法將你的心意轉告他...
但因為一個月只可見兩次...
而且每次只有半小時...(有時沒有的...)
而又要留返d時間比佢趕來香港的女兒...
或者想辦法見佢既太太...
今個月只餘下一次機會...
他女兒快來了...
所以...可能大家都各自寫個信給他...
以防我不能見到他....
荔枝角收押所
九龍蝴蝶谷道5號
黎昆庭
編號:303880
至於上訴的問題...
上次他講左幾次不上訴...
律師也再三問他...他也不願意...
一是因為前三個月法律的東西已折磨他很緊要...
二是因為他覺得法官警察已對他不公平...
既已判了他...即是已經屈了...
上訴也沒用...(我猜他可能已不再相信法律可還他公平)
三是...現在他是坐一個月...
因沒有即時提出上訴...
如果14日內提上訴...
也沒太可能保釋...而等上訴時間可能是兩個月...
即是...
如果上訴變相他可能要多坐兩個月....
咁樣....
而今天他"已"告訴我他24/10出來...
即是他更肯定了"不想"上訴...
但無論如何...
我有機會會再嘗試問問他...
(不過視乎他的狀態才再問....)
彩鳳
29092006
注意:大家可寫信給黎昆庭...今天29/9/2006 轉了去西貢壁屋監獄
注意:大家可寫信給黎昆庭...今天29/9(五) 轉了去西貢壁屋監獄
http://www.csd.gov.hk/tc_chi/ins/ins_ind/ins_nt_pup.html
電 話 : 2623 1600
地址:
壁屋監獄
新界西貢清水灣道 397 號
黎昆庭
編號:303880
天理何全
這是什麼的世界
冤獄
官說啥就啥
唉
無天莊 無地莊
給彩雲及大家:遲來的報告──黎昆庭話會上訴....
因為近日攪社運電影節...
http://www.smrc8a.org/smff/timetable.htm
所以遲了報告...
30/9 (六)
第二次去探黎昆庭
同佢個女一齊去
佢已經算係心情好左d...
話左會上訴...
(我亦將"彩雲"及其他朋友的支持告訴了黎昆庭...)
話自己坐監都唔緊要...
但點都要上訴..
等坐完先上訴都要...
主要係:
佢話警察知法犯法比假口供...
要取回公道...所以出左黎都要上訴...
咁照計:
1. 佢已經係壁屋監獄向福利官填左上訴表格..
(14日內在監內提出上訴也可以的)
2. 可能是要等一個星期 (由30/9開始計...至7/10...應該有消息了....)
3. 可能是要申請法援...
4. 而可能上訴是要排期...無咁快...(問過律師...話可能要等一年半載咁..)...所以可能是坐完之後在外等上訴...
5. 點都可以試下搵定"比較好的律師"準備???
因為我打電話去問監獄的福利官時...佢唔係好肯講...
而探監名額有限...
2/10 (二)早上同佢太太同女同個親戚去...
我就再入唔到去探佢...
咁所以消息不太靈通...
但會盡量搵下認識的律師傾下...
黃彩鳳
7/10/2005
聯署
李卓倫
很高興知道黎先生肯上訴
彩鳳:謝謝你。很高興知道黎先生肯上訴,如果搵律師方面有需要幫忙,可以聯絡我。我估黎先生會需要法律援助,但在找法援署前,最好先找一些熟識法援署做事方式的人傾傾。
彩雲
坐監是可怕 社會有這樣的警察和法官更可怕
坐監是可怕 社會有這樣的警察和法官更可怕
今天真是多謝無良的警察和法官給我的勇氣,出來同市民見面,揭發警察知法犯法,為了立功,小題大作,違背良心講大話,這樣狠毒冤枉我揮拳打他,法官偏幫警務人員,害我坐監,毀我下半生清白。當時在糾纏中,有輕微碰撞眼鏡架底部,擦傷眼上角邊。我只想在現場了解兒女的居港權問題,那一個父母不想兒女在自己身邊呢?難道我們的希望過份嗎?難道警務人員執行任務時可以無法無天嗎?難道底下層的市民不是人嗎?可以任由打壓嗎?希望香港政府正視這個問題,查明真相,還我一個公道。
六月十二日天橋底爭取居留權家長 黎昆庭 24/10/2006 上
今早黎昆庭出來了...
彩雲及其他關心的朋友:
黎昆庭今早出來了...
我和林森去了接他...
他會將上面的文字寫在紙版上...
走出來告訴香港市民他的心聲...
至於上訴方面...
因為在監內已經交了申請表,亦同時交了法援的申請表...
要等消息...
但我想我們同時可以先找律師傾傾...
大家有沒有比較可靠的律師介紹呢?
彩鳳
24/10/2006
彩鳳
請打電話到婦進找我,電話是27200891。
彩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