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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和市建局,你們還要說多久的大話?

1) 在藍屋社區保育項目的多次諮詢會上,房協的代表,物業策劃及發展高級經理彭卓恒一再聲稱,對於藍屋建築群的發展,他們沒有任何方案或者計劃,只是來聽意見。

2) 2006年10月3日新報載:〔房協物業策劃及發展高級經理彭卓恒表示,已有茶藝機構提出希望進駐「藍屋」〕

3) 在城規會的網頁上,對市建局和房協的藍屋社區項目進行申述的人士中,我實在找不到有任何茶藝機構提出希望進駐。

綜合上述1)、2)、3),你/妳會想到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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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月3日新報轉述彭氏:"「藍屋」復修後若要適合作為民居,每個單位都要加建廁所,否則不能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但這樣大興土木,未必可以達到盡量保存建築物一磚一木的原來目標。"

b) 10月3日新報轉述彭氏:"彭卓恒稱,部分木樓梯並非落成保留至今,房協將保存這些木樓梯,但未必全面開放供遊人使用,可能會圍起只供觀賞。而遊人上落的樓梯與電梯,將設於「藍屋」與「黃屋」之間一座新建的樓宇內。"

c) 10月3日香港經濟日報:"灣仔石水渠街72至74號「藍屋」及比鄰慶雲街「黃屋」(因被政府漆上藍色及黃色而得名)為兩幢獨立舊樓,房協準備在後巷加建升降機及走廊通道,將兩幢樓宇打通,地盤面積合共1萬平方呎,完成修復工程後,有19,806呎樓面可用,這尚未包括2,368平方呎的休憩空間。"

問題:藍屋建築群一直以來都是民居,為甚麼作為其本來用途也要大興土木?房協又說,計劃打通樓宇,難道這就不是大興土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