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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價值與人性

  男學生不能進食,兩月來僅能喝牛奶湯水,一天刷牙時暈倒,送院診治證實患上腦腫瘤。

  這樣的資訊新聞價值一般有限,但落在個別不知廉恥的傳媒手中,卻可以變成厲害的武器。(註)

  男學生是寂寂無名的青年,既不是執紈子弟或名門之後,也不是狀元天才發明家,更沒有幹過甚麼傷天害理有乖倫常的事,不論從公眾利益、知情權以至八卦的尺度衡量,也決沒有渲染事主性器官及有關身體狀況的需要。更令人齒冷的,是那甚至不是病理陳述,而是繪形繪聲的描畫。同時,其消息的可信性亦是理性的讀者所應合理懷疑的,因為醫生和家人一般不會透露如此私人的資訊。

  如果鍾欣桐遭蓄意偷窺(當事人的說法)也說不能面對小朋友,一個剛剛成年的男學生,在他的屬於個人私隱的病況,經過有合理原因相信是由記者/編輯憑空想像或穿鑿附會的公開渲染後,他又如何面對他的親戚、同學、朋友、鄰居?

  這已不是傳媒良心、道德層次的問題,這只是人皆有之的惻隱之心,是人性罷了。

  在決定作這樣的報道前,有關的記者和編輯,有否曾經為這幾乎肯定會給男孩帶來的心靈創傷而猶疑?那些所謂的新聞價值和商業考慮,真的足以蓋過良知的呼喚嗎?那基本的、辨別人禽的人性,那怕是那麼一點點,〔太陽報〕,你有嗎?

註:內文所指的是〔太陽報〕2006年10月26日港聞版的報道,為免加深對事主的傷害,故不引原文;文首的摘要則為〔明報〕及〔經濟日報〕同日有關報道的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