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等候董建華發落》,講述一批青少年重犯在獄中面對無了期拘禁的控訴。現實生活中,香港一個「蚊型」小島———大鴉洲,有類似「等候特首發落」的無奈。這個小島位於大嶼山以南,面積略小於鴨洲,在○二年「董治時期」已被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建議劃作受保護的海岸公園,並且設下成立的日期。但,董去曾來,兩任的特首仍遲遲不作批核,要大鴉洲繼續成為一座孤島。
○四年,政府推出《大嶼山發展概念計畫》,大鴉洲同樣被遺忘了。
大鴉洲面積只有一點二平方公里,但鄰近水域,不但是中華白海豚、江豚,甚至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文昌魚的棲息地,還是重要的魚類孕育場所,生態價值甚為重要。
然而,生態價值再高,看在香港政府眼中,仍然像個無人認養的孤兒。中華電力公司對這位孤兒頗為垂涎,想把她做為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並且在十月下旬向環境保護署呈交了發展該站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這份報告約有四千頁,是環保署歷來收到頁數最多的環評報告。
中電一直表示,使用液化天然氣較燃煤排放較少污染物,但供氣的海南島崖城氣田,預計將於未來十年耗盡,故最好另設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和一條長三十八公里長的海底輸氣喉管來取代崖城。環評報告摘要的總結認為,在香港設置天然氣接收站「是唯一可行的手段」(the only viable means)。報告的建議選址有兩個———即大鴉洲和龍鼓灘———但中電其實屬意前者,後者不過是用來凸顯大鴉洲「優勢」的對比工具。
摘要指出,選擇大鴉洲的好處包括:工程較龍鼓灘短十二至十八個月、填海面積較細。報告似乎有「靠嚇」之嫌,指若無天然氣可供,中電便要燒更多的煤,每年因而要多製造六萬公噸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粒子。
包括香港地球之友等多個環保組織,周前發表聯合聲明,反對中電把大鴉洲變成天然氣接收站。筆者必須指出,中電減排的方式,並非獨沽一味只有天然氣,更不要以此作要脅。相反,環保署必須讓電力公司知悉,倘若中電無法達致二○一一年的減排目標,是要受罰的。
要是中電減少向內地賣電,便可減少大量不必要的污染排放。○四年,中電賣給內地的電量,相當於六十萬香港人的全年使用量;去年有關供應量大幅攀升四成半、或等同八十七萬人的耗電量。又或者說,倘若中電加快青山發電廠四座燒煤機組加裝除污裝置的進度,便可大大減少該機組九成二氧化硫和八成氮氧化物。不過,這些加裝工程,竟要到○九年第四季才開展,及至二○一一年尾才全部裝組完成。
環評條例只能規管本港範圍以內的選址,對於香港以外的用地,則無法置喙,局限了公眾的思維。其實境外亦有一些選擇,舉例而言,與大嶼山約四十公里距離的黃茅島,正在興建天然氣接收站,預計○九年完工,並有擴建的空間。究竟中電有否認真探討過這個可行性,對市民的荷包是否更有利?還是僅眼於花費八十億在港興建接收站,以便賺取更多准許回報?
生態保育與對抗污染,絕非是只能二選其一的零和遊戲。可惜,政府長年把可持續發展掛在嘴邊,卻放任具生態價值的寶地被凌遲、被吞噬。到問題發生時,政府和電力公司往往操控了大眾的視點,粗暴地把解決問題的答案,局限在要嘛就選大鴉洲,否則空氣污染便變得更差的困局之內。
香港地球之友環境事務經理朱漢強
文章原載於2006年11月6日《星島日報》
回應
綠色癈話
// 要是中電減少向內地賣電,便可減少大量不必要的污染排放。//
有理由相信﹐中電發電比大陸發電更少排污。如果中電不賣電給大陸﹐大陸要自己發電﹐排出來的污染物不又是照樣飄來香港。你估污染物入境要先問過海關嗎﹖
// 倘若中電加快青山發電廠四座燒煤機組加裝除污裝置的進度,便可大大減少該機組九成二氧化硫和八成氮氧化物。不過,這些加裝工程,竟要到○九年第四季才開展,及至二○一一年尾才全部裝組完成。 //
上文不是才說過二零一一年有減排目標﹐零九年可始裝不正好時間上吻合減排目標﹐有問題嗎﹖再者在亂up批評前﹐有沒有研究過技術上的可行性呢﹖你估話裝就裝咁易呀。
// 環評條例只能規管本港範圍以內的選址,對於香港以外的用地,則無法置喙,局限了公眾的思維。其實境外亦有一些選擇,舉例而言,與大嶼山約四十公里距離的黃茅島,正在興建天然氣接收站,預計○九年完工,並有擴建的空間。究竟中電有否認真探討過這個可行性,對市民的荷包是否更有利?還是僅眼於花費八十億在港興建接收站,以便賺取更多准許回報? //
在商言商﹐理論上擴建比起新的更有經濟效益﹐那你們有沒有研究過為什麼中電不選擇擴建呢﹖是否這個方案在地理上或政治上根本不可行呢﹖
環保是好事﹐可是環保組統住住為求嘩眾取寵﹐說些不負責任的話。若中電回覆你們﹐文中的題議早已研究過﹐在技術上或經濟上不可行﹐你們豈不是立場尷尬萬分﹖下次開炮前﹐請先做好功課﹐不然你們和批評的對像沒有分別﹐一樣在操控大家的視點。
「以上議題早己研究過」
就算係,都係中電講先啦,幾時到一些邏輯不通完全沒有掌握具體資料超級自我中心又多語病又多錯字的人來說呢?誰是「不負責任批評」的佼佼者,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由頭至尾只拿著一句「有理由相信」,邊個「亂up批評」?不過發癲也許都只是為吸引人注意與之對話,螻蟻尚且偷生咪就係呢d囉。
就當是廢話吧!
是否廢話,由大家論斷。這裡稍作回應:
// 為原文、( ) 為hevangel的發言、 [ ] 是本人的簡單回應
朱漢強
// 要是中電減少向內地賣電,便可減少大量不必要的污染排放。//
(有理由相信﹐中電發電比大陸發電更少排污。如果中電不賣電給大陸﹐大陸要自己發電﹐排出來的污染物不又是照樣飄來香港。你估污染物入境要先問過海關嗎﹖)
[你的有理由相信是對的。中電所燃的煤,其含硫量較內地電廠低。但請留意,「中電向內地輸出的電力,僅佔廣東省總發電量的1至2%。」這個似乎微不足道的數字,背後代表香港人無端承受更多在本地製造的污染物。(上述資料,引述自廖秀冬在今年3月29日在立法會的書面回覆)]
// 倘若中電加快青山發電廠四座燒煤機組加裝除污裝置的進度,便可大大減少該機組九成二氧化硫和八成氮氧化物。不過,這些加裝工程,竟要到○九年第四季才開展,及至二○一一年尾才全部裝組完成。 //
(上文不是才說過二零一一年有減排目標﹐零九年可始裝不正好時間上吻合減排目標﹐有問題嗎﹖再者在亂up批評前﹐有沒有研究過技術上的可行性呢﹖你估話裝就裝咁易呀。)
[閣下如果是為辯而辯,那也無妨。當大家聽到電力公司口口聲話關心環保,所以增用天然氣 – 至少其在廣告上突顯這樣的形象。那在加裝除污裝置上,正表現出口是心非的情況。當然,裝設機組需時,但別忘了,青山發電廠是1980年代的產物,至今已有20多年的光景。這個時間不夠嗎?不長嗎?真心關顧環保的話,並不會以2011年為界。]
// 環評條例只能規管本港範圍以內的選址,對於香港以外的用地,則無法置喙,局限了公眾的思維。其實境外亦有一些選擇,舉例而言,與大嶼山約四十公里距離的黃茅島,正在興建天然氣接收站,預計○九年完工,並有擴建的空間。究竟中電有否認真探討過這個可行性,對市民的荷包是否更有利?還是僅眼於花費八十億在港興建接收站,以便賺取更多准許回報? //
(在商言商﹐理論上擴建比起新的更有經濟效益﹐那你們有沒有研究過為什麼中電不選擇擴建呢﹖是否這個方案在地理上或政治上根本不可行呢﹖)
[如果真的「在商言商」,按照現時或未來的「利潤保証」計劃,中電投放更多資本在大鴉洲,回報可能較擴建還高些呢。不過,我文章的重點不全然在選址,而是扭曲的決策過程。中電或許根本就知道擴建不可行,但就故意寫出來,提供所謂有得揀的「二選一」方案,其實是在操弄大家的視點。更關鍵的是,除了這兩個選擇外,是否真的沒有其他選擇?!]
(環保是好事﹐可是環保組統住住為求嘩眾取寵﹐說些不負責任的話。若中電回覆你們﹐文中的題議早已研究過﹐在技術上或經濟上不可行﹐你們豈不是立場尷尬萬分﹖下次開炮前﹐請先做好功課﹐不然你們和批評的對像沒有分別﹐一樣在操控大家的視點。)
[如果綠色組織有「嘩眾取寵、不負責的話」,請督促環保團體,這是公平的互相監察機制,我們頭上不應有「火數」較亮的光環。筆者寫這篇文章前,看過中電這份未出街的環評撰要版。我也可以預期,中電的正式環評報告,會提出所謂在「技術上或經濟上」的不可行, 會告訴公眾已看過29個選址,就是沒有一個看得上眼,只有政府預計畫入海岸公園的大鴉洲最合適。但,大家屆時連這29個選址在哪也不知道,如何評價技術上或經濟上不可行。又或者說,為什是哪29個,而不是另外的29個?
香港的環評制度,有太多不足之處,基本上變相成為發展者發展的通行証。自環評制度推出以外,只試過有一份報告不獲通過,其餘通通過關。但現實告訴大家,不少工程把環境害慘。]
回到理性的討論吧
只想說,環保或生態問題不是文化等問題,每事除了邏輯外,還有什麼証據?環評報告的合理性,不用說,也不用我們批評,很多中立的學者也發表了不少文章作出合理的批評,例如Hills and Liu 在九七年關於中華白海豚的保育,對環評報告作出很多合理的批評等。作批評困難之處不只要合乎邏輯,而要找出很多客觀証據。
Reference:
Liu, J. H., & Hills, P. (1997). Environmental planning, biodiversity and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the case of Hong Kong's Chinese White Dolphins. Journal of Environmetnal Management. 50, 35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