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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學生會命危, 所有學生活動屬系會可能成陪葬品

筆者按: 近年有關「學運」的新聞只有學聯內鬥揭瘡疤找碴與及近期大熱之港大退出公投,本身早已沒有太多人理會甚麼學運,或者嘆言「學運已死」,簡直係講黎都哂氣。可惜的是港大公投觸礁,暫時不能專注做好「爭取單面變雙面影印服務」運動。

另一邊廂,以博雅教育為賣點的嶺南大學, 因為學生少,「上庄」仿佛是嶺大人必經之路,而「嶺南人」和「嶺南教父」陳坤耀校長皆經常以「全民皆庄」為傲。近年上「學生會」「編委會」的學生雖然hea,沒甚建樹,大志免問,連「社會良心」的label都費事掛上了,但「宿分」和將來student activity record(或因跟朋友上而誤入歧途)仍有一定的吸引力。如果當上庄係「青春活力」的表現,那麼同學們上庄時都會耗用了一定的精力,都算做了一場「運動」(sports),「贏唔到波都起碼贏咗友誼」。

頹至今年,學生會編委會可能同時出缺,可能是因為同學已經連「運動」(sports)也厭棄,倒不如留在宿舍打winning eleven上網盡用時間談情說愛更好。

文:轉載自嶺南大學第三十九屆學生會編委會《號外》 (19/11/2006)

學生會危在旦夕

雖有消息指,來年2月或再重開選舉,但各方紛紛表態,選情並不樂觀。這似乎表示下一次選舉亦未有十足把握產生幹事會或編委會。往後,若第四十屆代表會成立後十四天,仍未能接獲四分一學生會會員的聯署支持再籌備臨時選舉,學生會即告解散。

出缺一屆變兩屆

針對學生會面臨解散危機,現屆幹事會及編委會早前已盡力游說有關同學參與選舉,惜雙方均因人數不足而告吹。而現行唯一辦法使學生會得以繼續保留,便是修改現行會章。代表會修章委員會為了化解學生會這次危機,在十一月十七日已向代表會提交修改會章的議案,並獲得一致通過。

是次的修章議案中,修章委員提議將學生會解散的條件放寬。原有的條文訂明如一工作年度未能選出新幹事會或編委會即告解散。而是次修改則將一工作年度加增成兩年,即學生會解散必須連續兩年均未能在學生會選舉中成功選出新內閣。

同學把持學生會生死存亡

雖然修章委員會已向代表會提交修改會章的議案,並得到代表會的一致通過。但根據會章所示,會章的真正生效需經全民投票,獲三分之一同學支持才能通過。

故此,修章委員會必須要在11月27及28日得到近一千一百位同學的贊成選票,否則,學生會可謂危在旦夕。不過,他們的宣傳期只剩一星期,能否取得足夠同學支持將成疑問。

修章投票日程

* 11月27及28日為投票期
* 投票地點﹕飯堂對出空地
* 投票時間﹕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半

《號外》11/11/2006

僅十一名普選代表

代表會選舉委員會早於十月三十日公布選舉日程,惟截至十一月十日下午六時三十分,選舉委員會均未接獲任何幹事會或編委會的內閣提名。

學生會或解散

根據嶺南大學學生會會章第14章,幹事會及編委會同時於去屆選舉後出缺,而當屆臨時選舉中幹事會或編委會沒有一個候選內閣成功當選,學生會便會宣告解散。

課程聯會、屬會同告解散

由於各課程聯會及各屬會均隸屬學生會,故此今次事件均同受影響,即當屆課程聯會及屬會亦告解散。

二月或再籌備學生會選舉

另一方面,部分同學向本會記者表示二月將重開學生會選舉的消息,惟本會列席代表至今尚未接獲任何重開選舉的通知,相信消息未獲證實。不過,輿論或促使代表會在稍後時間討論二月重開選舉的機會,解決學生會面臨解散的危機。

回應

如此學生會,不要也罷!

千載難逢!嶺大應該帶頭發起解散各大專學生會運動。切勿讓所謂修章成功!

會章是嚴肅的憲法,隨意修改,就是蔑視憲法精神。可以想想,因為一屆沒有人上庄就修章為二屆,讓解散條款名存實亡,那明年又沒有人選,則又改為三屆。行為就仿如陳水扁做滿兩屆,不肯下台,就公投修憲讓自己再做第三屆。

大學生視憲法為抹腳布,又何怪政客玩弄法律和政治。

要死的就讓他死吧!

為求維持服務,不計是否有真正的學生自治精神,這是最最敗德之事。此例一開,終有一日,會章會被修改成:如無學生上庄,學生會幹事會則由校方委任產生。如此學生會,不要也罷!

從最高權力架構到最頹無力架構

近年大學學生會好像從以往的最高權力架構的學生組織變成了一個最頹無力架構的組織,大學生沒有上學生會的興趣,有的認為太政治,有的認為吃力不討好。好多學生會都係頹下頹下,甚至連O camp都摺到因為唔夠人而搞唔成。

為了可以接庄成功,上屆老鬼必會拉攏freshmen,但係咁「鼓勵」新人參加,換黎可能只係「玩玩下唔對路,不如返hall打winning 好過」的半途而廢。

讓它歸於黃土吧

會章只為一時的需要而服務, 是極度危險的做法。會章等同一國之憲法, 不是不可以改, 但應以符合長遠發展和定立方向而修改, 需要經過詳細而嚴謹的研究和諮詢, 不是因為今天有需要, 所以就立刻去改, 這根本就是無視會章的嚴肅性。就如泥彩所言, 如果今年改了, 明年又沒有人上莊, 是不是又將它再改???

若果學生會真是這樣就解散的話, 便由它解散吧! 讓同學們都上一課, 知道原來我們都不可以獨善其身, 對學生會的付出不止於會費, 既然沒有人願意上學生會莊, 那便讓它和其他所有的課程聯會和屬會一同消失吧!

長話短說

不是講笑,既然沒人想上莊,無謂浪費時間,令社會對學生運動有虛假期望,根據我當年資料,嶺大學生會財政充裕(財產照理該超過6位數字),此時絕對該履行社會責任,實踐會章解散學生會的條文,把所有財產撥捐慈善團體,讓社會上其他有心關心社會的慈善團體得到資源,去幫助有需要的人。

大家點睇﹖

To wincy

也對,就算是投放回該校,作副學士的資助,也比現在放在不知何處的強。(不過或者嶺南寧願擺銀行食息都唔肯拎出黎,由佢地d 副學士收咁貴就知有關人士幾咁著重錢呢樣有限資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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