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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油法為私有化掩飾

作者/Emad Mekay

華盛頓,二月二十七日(IPS)-美國支持的伊拉克政府內閣於星期一通過了一項新石油法例,讓外國公司獲得他們期望已久的長期合約,以及安全的法律框架,這項決定令不少工會及國際人士震驚,他們一直認為,石油生產應該由伊拉克人控制。

獨立分析員及勞工組織亦批評草擬法例的過程,並警告說,法案是偏幫外國公司,並將會令阿拉伯國家的政治關係緊張升級,同時,令不穩定的局勢蔓延。

例如,該法案訂明,三分之二已知的伊拉克石油油田將由跨國公司開採,合約可以長達十五至二十年。

這個政策將會是伊拉克石油工業的180度轉變,過去三十年來,它一直是國營的,現在的做法也與中東大部份國家的做法完全不同。

根據當地工會領袖所說,把石油擁有權轉移到外國公司,將會提供予美國一個借口,讓美軍繼續駐守伊拉克,因為,這些公司的油田將需要保護。

工會領袖批評,雖然美國聲稱已在伊拉克建立了民主,但他們與其他公民團體在法案的草擬過程中完全被排斥。

法案所規定的生產分享協議(production sharing agreement),將使那些石油公司在任何爭議中,不受伊拉克法庭管轄,亦不受任何一般仲裁官所規限。

批評者指出,根據法例,油田的擁有權在形式上屬於國家,但實質上將不是。

二月八日,工會發出了一封阿拉伯文信件,予伊拉克總統塔拉巴尼(Jalal Talbani),促請他重新考慮這種協議是否恰當。

信中提到:「生產分享協議是六十年代的產物,它們會把伊拉克經濟重新圍困起來,並侵犯伊拉克的主權,因為,它們只保障外國公司的利益,我們在此發出警告,不要墮進這個圈套。」

英國的人權及環保組織PLATFORM是監察石油工業的,它的研究員亞斯維斯(Ewa Jasiwicz)在電話訪問中告訴ISP的記者:「首先,這個法案的草擬並沒有經過民主程序,而是由戰爭及軍事佔領所推動,這本身是一個既怪誕又不民主的過程。」

法案是由三位伊拉克內閣成員草擬,當中有庫爾德人及什葉派教徒,一般估計,國會會順利通過,因為政府裡有權力的黨派領袖已清除一切障礙。

法案的第一稿,除了負責草擬的伊拉克技術官僚的委員會見過外,就只有九家國際石油公司、英美政府、國際貨幣基金會看過,伊拉克國會下星期才會有機會一睹這份草案。

整個法案的草擬過程令人擔憂的另一個原因是,伊拉克的內閣及議會的合法性,一直頗具爭議性,它是由駐軍所組成的管治局所籌組,這個機構本身是2004年按著派系分別而組成。

伊拉克石油工會主席尊馬(Hassan Juma)在二月初一次演講中指出(刊於工會網站),他要求伊拉克政府諮伊拉克石油專家,並且「在伊拉克陷進黑暗及不公義的大海之前,徵詢他們的意見。」

國際關注人士及伊拉克本土的團體十分憂慮法律的內容,他們說,這將會使伊拉克的石油財富,推到完全的私有化的道路上。

「這條法例反映出有人早想把伊拉克石油私有化,草擬過程秘密,由外國列強操控,過程毫不透明,亦不民主,由駐伊軍隊強行推動。」亞斯維斯說。

亞斯維斯說,這條法例可以被視為戰爭及駐兵的經濟目標,他說:「伊拉克人可以視之為不合法,是一項戰爭罪行。」

但是,來自伊拉克政府的官員已把草案送交國會審議,他們說,這是一個飽受戰火摧殘的國家向前邁進的一大步,根據法例,石油收入將會按人口分配給十八個省,地區政府有權跟國際石油公司商討。

首相馬利基(Nouri al-Maliki),是美國的盟友,他稱該法例是「立國的另一塊基石」。

「法例會向伊拉克人提供保障,不單是現在,而是將來,這些自然財富仍由國家全面控制。」石油部長沙赫雷斯塔尼(Hussain al-Shahristani)說。

法案的初步草擬在八個月前已展開,當時已看到控制北部的庫爾德派系以及什葉派集團,想著要在國家的石油財富中分一杯羹,伊拉克石油蘊藏估計有一千一百五十億桶,他們最後能達成協議,可能代表了終於能夠獲一直尋求的穩定局面。

然而,包括伊拉克石油專家、工程師及工會的技師等論者,一直倡議技術服務合約,換言之,任何一家公司會進來,提供建造各種服務,包括煉油廠、鋪設管道、提供顧問諮詢等,取得應有收費便可以離開。

「這是一個平等得多的關係,因為,生產的控制及石油業的發展,將留在伊拉克手上。」亞斯維斯說。

「這是沙地阿拉伯、伊朗、科威特一般的模式,行之有效,在中東沒有其他國家擁有伊拉克如此巨大的石油藏量,會簽署這種生產分享協議。這是一種私有化,同時,亦是為甚麼那些國家不會簽署這種協議,因為,這並不合符國家的利益。」

原文:
New Oil Law Seen as Cover for Privatisation

照片:f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