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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屍報告前後矛盾(悼黃靜,十之四)

  黃靜的朋友師生,紛紛向她的母親指出黃靜生前一直十分健康,沒有理由死於心臟病。母親為了進一步搜集證據支持女兒的健康狀況,便嘗試到市教育局去翻查女兒檔案的體格檢查紀錄。令人驚訝的是,黃靜的體檢表竟沒有了。母親質問,工作人員卻回覆那是黃靜本人不小心弄丟了。黃靜的母親也是教師,她深知個人檔案是不可以隨便拿走的。而且,體檢表是檔案中的重要文件,每個學生於畢業時學校都會填寫清楚交給教育局,只有教育局才有權拆封,故此不可能落在個人手裡。發生了這件無法解釋的事情,令黃靜母親及傳媒市民更懷疑是不是有人要隱瞞甚麼的。

  此外,黃靜初步的嚴重外傷報告出來了,發現她右腿傷痕36處以上,其中煙頭燙傷7處以上;針紮傷痕5處以上;紅腫塊狀傷痕4處以上;青紫淤血塊包括大腿內側傷痕20處以上;膝蓋青紫有淤血;左腿亦有傷痕33處以上。左右手有傷痕,手腕有掐傷、紅腫及青紫多處,手臂有掐傷破皮傷痕,左頸、右頸、耳垂下、後頸與脊椎、背部、臀部、會陰等皆全都傷了。

  體檢表不翼而飛,外傷惹可疑。想不到驗屍報告就更離奇了。在案發的第一天,法醫應黃靜母親的要求重點檢查了屍體下身,發現陰道口、處女膜有五分之二處被損傷,化驗結果亦顯示性器官沾有少量精液。可是,當正式報告書出來後,卻指死者的會陰部乾淨,處女膜完整,因心臟病急性發作而猝死。母親要求再次驗屍,結果卻變成肺梗死。何以每次驗屍的結論都不同?黃靜母親實在無法接受結論.同一時間,醫院及公安方面以屍體腐敗為理由不斷催促家屬火化屍體。(十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