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公/警察秋後算賬,六月四日晚拘捕行動直擊

(編按:樓上這位鬍鬚佬如何abuse警力,打壓香港市民和平集會,製造恐慌,一條片勝萬語千言,去片!。由影行者v-artivist製作。)

正夕幾萬市民在悼念六四之際,香港政府(孫明揚)與警方,收窄集會自由,啟動公安法非法集會的罪名,向捍衞基層住屋權益聯盟進行秋後算賬,前後捸捕五人,還要求基層發展中心的張明慧,交出參與昨天集會者的名單.

事緣6月3日,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到孫明揚住所外請願,反對政府廢法加租的政策,因為政策可能會使公屋租金於10年內增幅達42%.作為責任局長,孫公安坐冷氣房,要示威的居民市民於酷熱天氣下呆等近兩個小時,結果請願人事衝進屋苑停車場.

在推撞中,梁國雄議辦助理阿權,被警察狠狠『批了一肘』眼角受傷,需要送院;結果在醫院裡遭驅捕,被帶返警署.示威者連夜到場聲援,直至零晨才獲保釋,被控襲警.

警方又欲控告另一名示威者 Raymond襲警,今天下午6點,Raymond在律師陪同下,到軍器廠街的警署協助調查,團體和市民一如既往,於警署門外聲援.

可是這一次,警方卻動大量警察,以50-60外警察,把在場約十多名示威者用,迫到警署牆邊,再用鐵馬圍著,要求他們交出三名聯盟成員,包括張明慧,阿鐘及李太,指他們於6月3日的請願為非法集會,非法進入民居,若不「出來」的話,便告他們阻差辦公。示威人士質詢為何針對張,並拒絶交人,結果警察衝入示威群人,強行拖出三人.

上圖:以鐵馬圍著十多名聲援示威者

據了解,在拘捕張明慧後,警方曾要求她交出6月3日的示威者名單.

晚上十點,長毛辦的議員助理阿權,被正式落案控兩項襲警罪,現保釋,明天過庭;而 Raymond則可能被控一條非法集會,一條襲警罪.其餘三人依然被警方拘留.

一直以來,孫明揚與公屋的團體都有很深的矛盾,公屋凍租,領匯私有化等問題,爭拗不絶,七月份,孫明揚正式下台,對準張明慧落案.

上圖:近60名警察把十多名示威者包圍拘禁

示威者認為警方針對某些個人的檢控與拘捕,仍政治迫害,欲收緊既有法律的執行,打擊香港的遊行集會自由.而孫明揚,拒絶見市民的做法,不單傲慢,更枉為責任官員.接一封信,真的那麼難嗎?

(文章資料和圖片,均由 Plato提供)

晚上十一時,其餘三人保釋後查,近五十名聲援者亦散去.

回應

聲援者被跟蹤

今天早上八時半是第一次過堂, 各位聲援者在聲援之後均被便衣警察明目張膽地跟蹤。

白色恐怖、警察城市,與我們已經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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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圍人地架車, 就唔暴力, 你地比警察圍就叫暴力. 真係無得頂, 居民權益靠你地! 加油!!

支持?支持破壞司法精神?

痴線!有錯唔認重要聲大夾惡!

孫公的寓所為私人地方,未經業主許可,怎能許何閒雜人等進入?警察有責任防止他人強進他人私人地方,保障該大廈的住客。孫公有不出現不等於你們可以强行進入私人地方架!我想找你,你不出來,我唔通隨便踢開你屋企道門呀?

警民關係組的警員有乜責任要促進請願人士(野蠻人士)與孫公的溝通?更不恰當的是,請願人士(野蠻人士)無理要未經業主許可強進他人私家地方!!!

>>請問是誰先動手阻截請願者的行為呢??

不錯!是警察!警察有責任去保護他人財產,請願人士(野蠻人士)強入他人私家地方等同非法闖入!甚麼毫無理由?理由係請願人士(野蠻人士)強闖私人地方,警方有百分百的理由去保護他人財產!理論上,大業主有權控告有份闖入的請願人士(野蠻人士)強闖民宅!要負上責任的人應是那些不講道理、莫視法治的請願人士(野蠻人士)!

自己做錯,重要聲大夾惡反指執法者錯!是甚麼道理來的?遣法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真係完全把歪理變成道理,把法律變成兒戲的物體!

不知某些野蠻人士的腦袋有冇道德這回事?

...

衝就唔理智ga mei?

我們一直都有到禮賓府/特首官邸示威

孫明揚作為問責官員, 中央委任, 其角色與曾蔭權無疑, 都是 24 小時 on call. 好多公司 top manager 都是 24 小時 on call 的, 要佢接信有何不可?

想問

條片好似貼錯了,點解變了「盲光社」宣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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