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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治:中國第三股惡勢力——新聞媒體

在中國,老百姓把新聞媒體形象地稱爲第三股惡勢力,有些地方還提出了“防火、防盜、防記者”。第一股惡勢力是指政府機關,它們作威作福,騎在人民頭上拉屎拉尿;第二股惡勢力就是目前在大陸比較猖獗的黑社會惡勢力。把新聞媒體和黑社會惡勢力並列,的確恰如其分。我在中國西部一家新聞媒體做記者7、8年,耳聞目睹濃縮成一句話:他媽的流氓辦報、流氓報紙!在中國,新聞媒體也和其他惡勢力有著本質的相同──獻媚強權、欺壓百姓、爲虎作倀,十足婊子。下面是我從事新聞工作多年來所見所聞之一斑。

“不准報道”是中國新聞的第一大特色

衆所周知,中國沒有新聞自由。我們這些新聞工作者常常會接到許多通知──由新聞主管機關定期或不定期發佈的通知。這些通知,在省內通常由新聞出版局或者省委宣傳部發佈;全國則由新聞出版署或者國家宣傳部發佈。它們有的是由正式文件下發的,但許多時候是由領導人口頭通知或自己去領會理解的。這些通知就是富有中國特色的“不准報道”。它們涵蓋的內容非常廣:凡是被認爲有礙安定團結大好局面的,都在不准報道之列。

比如我所在的這家報紙,在2002年共產黨“70歲”的生日前,就接到從新聞出版署到新聞出版局的通知──批評報道一律不准報道。去年共產黨召開它的16大,也是如此。面對這種特別的指示,就連我們的主編也笑著說:“我都爲我們的黨感到臉紅。”結果,當“16大”剛剛結束的第1天,各種批評報道便充斥了我們報紙版面,令人涕笑皆非。

一般每隔幾天時間,省委宣傳部和出版局就要召集各報刊總編開會,傳達所謂的報道精神:有些只是指定範圍,有些則是很明確地說明某某事件不准報道。從2001年到2003年,我記得明確不准報道的有以下幾個事件:

(一)2001年,陝西省韓城市下浴關煤礦大爆炸,死傷多達60多人。本地的《華商報》剛剛報道了幾百字的新聞,在省內外起了強烈的反響。但省委宣傳部很快就召集各報社明令不准報道。不過,儘管陝西省如何遮掩,當時這一新聞還是在外省炒得不亦樂乎。(二)2002年10月份,陝西衡山發生火藥大爆炸,死傷80多人,也被禁止報道,後來實在遮掩不住,便被要求使用新華社的統一稿件。(三)“9.11”事件後,不准評論,統一用新華社稿件。(四)農民上訪、農村收費問題一律不准報道。(五)近年出現的退休幹部集體上訪一律不准報道。(六)2002年6月份,陝西省一家工廠幾千名工人截斷隴海線,同樣不准報道。(七)去年中國股市出現連續下跌,數家公司要求退市,也不准報道,害怕引起股市風波。(八)中國銀行在美國被告不准報道。(九)今年西安寶馬假彩票案剛開始也不讓報道,後來實在無法平抑彩民憤怒,迫於強大的輿論壓力,才允許報道的。不過,陝西內部還是不如外面報道的激烈、有分量。

從經濟、社會、到文化,不准報道的東西恐怕有上百條之多。
在中國大陸新聞界還有一個很特別的現象,就是對臺灣問題很敏感。有一個報紙曾經作了這樣一個廣告:某廠産品銷往全國各地,並配了一張地圖,因爲疏忽忘了標明臺灣,便如同捅了馬蜂窩,惹得那些無所事事的檢察官如蒼蠅發現腐肉似的,當即勒令該報寫檢查,給了個黃牌。

“必須報道”也是中國新聞的一大特色

和“不准報道”遙相呼應,中國的新聞還有一大特色,那就是“必須報道”的。象“7.1”建黨節、“申奧”、“國慶節”、“16大”、以及地方上舉辦的一些活動,都被要求留有一定的版面,在顯著位置上進行報道。

畸形的管理

中國的新聞媒體一直被稱爲黨的喉舌,雖然名義上屬於國有財産,但實際上卻有黨報和非黨報之分。黨報享受各種優厚待遇,包括一定的財力支援,在發行上也有便利條件,象攤派發行就是最明顯的優惠政策。而非黨報一般靠自籌經費,自辦發行。在這種情況下,辦報人使出渾身解數來圈錢,來搞發行,來拉廣告。我所在的報紙就屬於非黨報系統的。它先後同許多商人合作,而這些商人也希望通過報紙賺些錢。

有一句話叫做“資本都是急功近利的”。這一點在中國的報業中最爲明顯,因爲,投資報紙朝不保夕,主權又不屬於自己,隨時面臨著被收回的命運,商人一般都選擇賺一把就撤的路子。在這種心態的指引下,報紙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內容東拼西湊,絕大多數是從網上摘抄的,因爲不需要發稿費;同時又不擇手段地攫取廣告,有時一張報紙可讀的新聞很少,而廣告卻占了2/3。

畸形的機制、畸形的管理,必然産生畸形的員工。因爲都是低成本運作,記者們是連基本工資也保證不了的。而要維持生活,記者就靠拉廣告和敲詐勒索。有些記者出去採訪,就象惡狼一樣,使出了各種手段:有的狐假虎威,拉大旗作虎皮;有的威逼利誘‘有的敲詐勒索。我們報社就有一個姓張的總編,只要看到記者寫出一篇批評報道,立馬找到被批評物件,裝模作樣地讓對方看上一遍。對方當然明白是怎麽回事,便會給上一點錢財。他呢,就可以不顧當事人的痛哭流涕,抹掉受害者的傷痕,拿自己的良心去換取一點點利益。回來後,爲了遮人耳目,謊稱稿件寫得不好或者內容有問題不夠發表標準。記者哪敢再問呢?

有一個記者,到陝北去了一趟,直接開回了一輛小汽車。因爲那個地方打油井,塌方死了許多人。他要報道,油井的老闆不讓報道,當然要花錢消災。陝南一個記者生財有道:他經常到各地轉,找茬子,看到林區因爲亂砍亂伐造成水土流失,就記下來,等到機會來了,他就去找當地政府或責任者,威脅說要予報道。當然最後也是花錢消災。

在中國,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由於沒有背景和後臺,既要遭受政府機關的盤剝,又要遭受媒體的“監督”。媒體的監督,在許多時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敲詐。如前幾年非常紅火的“三株”就因爲沒有花錢消除“湖南常德事件”的影響,結果在媒體和政府雙重的打壓下,轟然倒臺。後來總結經驗時,三株的總經理就說:早知如此當時花1千萬都值。

媒體對企業的所謂的“監督”,使企業既恨又無奈,喊出了:“防盜、防火、防記者”,並認同媒體是第三種黑惡勢力。

誰來監督中國媒體

在中國,媒體因爲是黨的喉舌,這種性質決定了它們和政府穿一條褲子。據我瞭解,政府和媒體在許多地方達成了默契──媒體違法的,政府機關一般不管。媒體與媒體好象也達成了一種默契:凡是投訴媒體的,一般互相不報道。勞動侵權是中國的媒體經常發生的事。按照中國的《勞動法》規定,聘用員工時,單位應該和員工簽訂用工合同。但據我瞭解,在我所工作的城市裏,幾乎所有的報社都沒有同員工簽訂合同另外。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然而,在報社裏,許多記者拿的工資常常低於最低工資。記者戲稱自己是“新聞民工”。……

在我所在的城市,記者不但沒有三金─-失業救濟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就連基本工資都得不到保證。在報社,被拖欠工資是常事,《XX商報》就曾經多次拖欠工資,去年一次拖欠工資竟長達半年,至今未發。有一家報紙竟打出了這樣的招聘廣告:月收入數千元,月收入幾十元都不足爲奇。實際上這家報紙的員工工資高於數千元的基本上沒有,而低於數十元的卻大有人在。對媒體的這種肆意踐踏員工利益的行爲,你連告的地方都沒有。《XX商報》的許多員工爲了討工資到市勞動局去投訴,結果人家說,你們記者成天幫別人討工資,自己怎麽也要起了工資?我曾經到市勞動局去詢問最低工資的事,得到的回答竟然是:我們一般不跟媒體打交道,我們惹不起!

有這麽幾句順口溜:“起得比雞早,幹得比牛累,吃得比豬差,拿得比民工還少,聽起來比誰都好,其實熊不濟。”這的確是我們中國記者,尤其是“民營記者”的真實寫照。

中國的報刊很多,大約有上萬家。我所在的城市就有數百家。由於僧多粥少,各報刊競爭異常激烈。許多報紙開業不到1年就倒了。報紙開業時大肆招人,倒閉時自然要裁減人,根本不爲員工的生存著想,不負一點責任。

報紙倒閉後,失業人員湧向社會,這就造成了一種假像:編輯記者過剩。越是這樣,越能給一些流氓報紙製造耍流氓的機會。我所在的城市有的報紙1年要招10幾回人,平均每月來1回。是這家報紙真需要人嗎?不是,它是在節約成本。因爲它一可以通過招聘來設定試用期,而試用期是不發工資的;二可以通過招聘,把在職人員的工資壓得更低。

中國的報紙就是這樣的一種惡勢力,對外、對內都是流氓氣十足,是十足的“流氓辦報”和“流氓報紙”。

——民主網(11/8/2004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