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中學教學語言工作小組為文反擊 "校本分流" 建議

[原題黑體]

不分中中英中≠消除標籤 2005-03-29

[明報編按:檢討中學教學語言政策諮詢文件於1 月底公布,建議維持英文中學與中文中學二分,並設「轉車」機制。不少教育界則反建議由中學校本決定用英文還是中文教學。參與起草諮詢文件的工作小組成員張國華及戴希立特來函明報,回應教育界的部分反建議。]

自從教統會教學語言及中學派位工作小組發表諮詢文件後,不少教育界朋友都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小組不少成員(包括筆者本人)對98年時政府一刀切把中學分成初中英語教學和母語教學並不贊同,但為何經過年半的討論後,卻反過來提出維持中英分流這種格局。

筆者這篇文章,希望盡量解釋小組所處理的選擇,以及其中一些有關的思考過程。

校內分流的方案,對教育界出身的人,的確有很大吸引力。98年政府通過有關中英文分流,不少教育界朋友都反對政府一刀切把學校分為中文中學和英文中學。當時我和葉健源兄就提出容許學校分科分班多元的校內分流模式。我們當時的想法,就是政府的責任,只需扮演監管者的角色。因此,主動權應放到學校行政當局,學校應被容許按照所收到的學生、老師的各種狀况,提供他們認為適合學生的教學語言。政府的角色,只應防止所謂「掛羊頭、賣狗肉」的貨不對辦狀况。

我個人也是帶着這點想法參加工作小組。事實上,小組也有其他成員,對校內分流方案抱同情態度。小組亦曾參觀不同學校,得到的信息,是我們應朝向校內分流這個方向。

因此,小組早期的工作,的確是商討如何落實校內分流這項模式。但小組同時亦訂下了一些政策原則,這對日後小組放棄校內分流模式,起了關鍵作用。

校內分流問題多

首先,小組在教學語言政策和母語教學政策上作出理念上的澄清。

小組雖認同母語教學,但卻不能因為認同母語教學而要求任何人在初中實行母語教學。我們認為在初中強制實行母語教學,在社會和政治層面,並不可行;但更重要的是,在理念上,學生如果有能力透過英文去學習,而又不用付上學科成績,作為代價,政府不應加以反對。因此,在初中全面實行母語教學,從不在考慮之列。

其次,小組雖然認同學校自主的重要,但認為學校自主並不等同自由。

因此,回到80年代任何學校都可聲稱為英文學校,或使用英語課本,但學校可按他們的情况使用課室和考試用語的這種混雜用語情况,我們並不認同。在諮詢的期間,有朋友認為回到80年代政府不用強制分中中及英中,是消除標籤最好的方法;我們看來,這種方法有點自欺欺人。

因此,對小組來說,全面母語教學,或(假意地)回復全面英語教學,並不是可行的政策選擇。排除了這兩個選擇後,小組隨即在校內分流的具體落實花去不少精力;但經過長時間的探討後,我們的結論,是校內分流方案表面吸引,但在實行上會帶來不少問題,詳情下文分析。

張國華  (檢討中一派位機制及中學教學語言工作小組成員)【系列三之一】

校本定中英語教學 三大弊端 2005-03-30

昨文說到小組的結論,是在校本分流和校際分流之間,作出母語教學和英語教學最佳的平衡點。小組十分明白,對學校,甚至不少市民,校本分流有一定吸引力,但小組同時也認同,校本自主,並不等同校本自由。因此小組早期的工作,在於詳細討論政府98年訂下的三點中中/英中的條件,即:學生能力、教師能力和學校配套措施。我們的結論已在報告書詳述,因此筆者不會在此交代。

但同時間小組亦處理初中派位的檢討,因此十分明白中一派位的檢討,只會走向擴大家長選校這方向。不過大家心裏明白,擴大家長選校的權利,我們便要面對家長選校時對所謂中中和英中偏好這問題。

這其實反映了我們檢討教學語言政策所碰到一項根本的問題,就是一方面我們明白推行一項合適教學語文政策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我們又要照顧一些重要的政策考慮,如家長的確有權按他們為子女的教育意願去選擇學校等。

過去幾年,我參加不少家長升學講座,家長對英文中學近乎盲目的偏好,不少人都有同感。雖然過去幾年,我提出希望家長思考的,是如何為子女選擇合適的學校,而不是盲目追求英中;我雖然感到過去兩年的會考成績,的確說服了一定數目的家長,對中中和英中抱實事求是態度,但這只表示我們需要更長時間,向家長展示母語教學的成績。

尊重家長意願的另一必然後果,是家長選校的結果,必然會導致學校是否符合英中條件這一問題。我們的結論是,如果家長行使選擇權,這等同於任何中學,永遠有可能因為家長的選擇,從第二組別變成第一組別,或第一組別變成第二組別,兩者其實沒有分別。當然我們可以提議政府硬性規定某些為英中,以避免所謂轉車帶來的風險,但這等同於限制家長的選校權利,我們不能對此贊同。

無奈支持較保守方案

另外一個處理這問題的方法,就是實行校本分流。一間學校可以開多少英文科,取決於它有多少可以英語授課的教師和錄取多少可以英文作為學習語言的學生。我們在這方面的確花了不少心思,但最後的結論,就是如果一旦選取這方法,學校在家長的壓力下,會費盡心思,轉用英語教學。這將會導致下列後果。一、標籤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加強。報章以往報道兩組學校(中中和英中),會變成多組學校(由5班英文中一班到零班)。不但如此,報章更會報道多少學校由5班英文中一減到 4班,餘此類推。換言之,這是一種年年轉車的模式。二、在校內分流的模式中,學生不單要爭取中一開最多的英文班,更要爭中二和中三再開更多的英文班。教育當局如要維持收生條件,只有在中二、中三等年級,開設相應的公開考核制度,以保障收生條件,但這即把初中課程加以扭曲,真是英文何價。三、教師條件也是一項值得關注的問題。過去兩年,我在大學的課程,問過不少文憑和碩士班的學生,答案十分清楚。分屬老師的學生,大多不支持校本分流方案;分屬管理階層的學生,大多支持校本分流。道理十分簡單,老師認為教改工作已經十分繁重,他們不希望再有不必要的負擔。在過去幾個星期筆者曾參加的公開論壇,這點信息,十分清楚。如採用校內分流模式,學校一定要求所有老師,人人過關,我們對此十分擔心。

限於篇幅,只能寫上3點,因此小組的結論,是只能無奈地支持一個較保守但實事求是的方案,但也許由於我們原來的出發點,的確是希望減輕中中和英中的標籤,因此我們最後才提出15%的「自留地」,讓中文中學可以在現有的課程基礎上,進行各項教學改革,以及滲入英文教學。我們亦提出要用一個可反映出小學英語教學水平的方法,回應學生條件這方面的壓力。

無可疑問,小組現在提議的,相對上比較保守,但這亦反映我們並不希望這項檢討,再帶來不必要的衝激。我個人明白不少教育界朋友對這個模式的批評,但我亦必須指出,現在任何一個坊間所提的殊途建議,都比我們所提的,更為激進,這又是否我們所期望的?

張國華 (檢討中一派位機制及中學教學語言工作小組成員)【系列三之二】

看母語教學看四個數字 2005-03-31

教學語言政策檢討報告發表後,公眾對其中4個數字頗感興趣,各界爭相發表意見,工作小組主席也公開表示,希望多聽公眾對數字的意見。這4個數字包括:一、 40%升中學生以英語學習的障礙,是在可接受範圍以內;二、全校或每班需具85%能以英語學習的學生,才可進行英語教學;三、每6年檢視學校教學語言一次;四、最快在08年開始實施修訂後的政策。

工作小組曾在04年委託本地專家評定升中學生的水平,根據「Angoff釐定標準」方法顯示,約32%至40%學生以英語學習應無太大障礙。嚴格來說,這批學生大部分如用母語學習,效果應會更佳;而六成或以上其他的學生,不論以何種方式運用英語學習其他科目,不但有很大負面效果,英語也未必有進步。

其實這研究再次印證了70年代以來數個本地大型研究的結果,約只有三成學生能以英語學習。新加坡資政李光耀也曾透露,星洲也只有不超過三成學生能真正適應中英雙語教育。今次工作小組採用了較寬鬆的標準,界定四成學生具備條件透過英語學習。當然這數字並非一成不變,若小學語文教學進步將把數字推高,學生在初中打好基礎,高中時能力也會提升。但如果沒有其他研究支持,隨意任由「市場」決定多於四成升中學生能以英語學習,不但毫無根據,且會嚴重傷害學生學習效果。98年前相當數量的所謂「英中」學生的負面學習效果,以及實施母語教學後同等能力學生學習成績的提高,進一步論證了上述觀點。

有檢視機制 必導致「 轉車」

實踐證明,如果校(班)內差異太大,全校(班)以英語授課出現照顧上的困難;相反,要求全校(班)百分百學生都具備足夠能力,也缺乏彈性和不切實際。98 年以來政府均以學校有85%能以英語學習的學生為分界點,運作大致為學校接受,故工作小組建議沿用85%的準則,全校(班)才可以英語教學。目前有學校認為標準過寬,建議把數字提升至90%;也有學校擔心標準過嚴,建議把數字調低,這反而突顯了85%是中間落墨,並能維持6年以來改革的延續性和穩定性。

順便一提,有教育界人士指學校需具85%能以英語學習學生的要求,以及維持3個學能組別,是導致將來英中數目下降的主因。上述論點並不合理,假如在學童人口不變的情况下,只要升中學生水平沒有下降,大致能達標的英中數目應不會變。另一方面,現時已界定四成學生能以英語學習,這數字已比第一組別學生的數字 (平均為全港學生三分一)為高,與舊制下第一及第二組別學生的總和(40%)相若,因此有英中未來不能達到85%標準的內部原因,主要是吸引力下降與制度變動無關,但總學童人口下降及區域性學童人數變化,確實會減少英中整體或分區的數目,不過學童與學校數目的比例卻大致仍會維持不變,對家長的選擇並無太大影響。

平情而論,學童人口下降,長遠而言英中數目並能維持不變,除非政府硬性指定現時英中地位可永遠保持,但這又是否明智?

假若公眾基本上同意學生條件、教師條件和學校配套是學校可以採用英語教學的先決條件,那麼無論是由於學童人口或家長選擇的變化,一段時間後都會出現部分學校從原來符合先決條件,演變為不符合條件,同時亦會有學校由不符合變成符合條件,因而設立定期檢視學校是否「達標」的機制是合乎邏輯的。有檢視機制必然會導致學校「轉車」,否則就會出現有英中在不符合條件下,仍維持英語教學;同時亦會出現中中符合三項先決條件,卻無權選擇教學語言,相信公眾會同意上述情况並不合理。

有教育界人士指校內分流是解決「學校轉車」死結的靈丹妙藥。報告已詳細比較校內分流與中中/英中分流在技術層面的利弊,這裏不再重複。但必須指出,如要盡量發揮校內分流的「靈活性」,學校需要按每年收生的水平檢視校內中英分流所開設班級的數目,因而以班為單位的「轉車」年年皆要進行,而校內學生升班及要求轉車的紛爭也不易平息,教師人手配備及備課工作量均會造成學校莫大困擾,從這個意義上說,校內分流,是把轉車機制以另一種形式出現,問題可能更頻繁和嚴重。

校內分流 問題更嚴重

至於檢視周期應為若干年,其考慮點在於平衡一對矛盾,一方面要讓學校在較穩定的教學語言環境發展教與學,另一方面又要與時俱進地反映學校符合3項先決條件的情况,6年作為一個周期是否恰當?教育界可從長計議。由於學校「轉車」只影響新一批學生,對原來學生無影響,6年預告期也給予家長有充足時間選擇。

工作小組建議在07年改變升中派位機制,原因是希望能盡快及較公平地反映各小學升中學生的學能水平。由於決定學生語文能力與決定升中學生學能水平均採用相同的測試工具,因此工作小組建議與早於08年實施修訂後的教學語言政策,但其迫切性卻與升中派位制度改變不盡相同,因此讓「轉車」的學校作較長時間的準備亦無不可,而且這樣也可讓檢視機制能參考多次中學收生的數據,才作出首次「轉車」的決定。

教學語言政策既涉及方向的討論,同時又不能沒有方案的探討,希望公眾能對以上4個有關教學語言政策的數字多提意見。

戴希立 (檢討中一派位機制及中學教學語言工作小組成員)

【系列三之三‧完】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