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心臟被毀(悼黃靜,十之八)

  黃靜案漸漸水落石出,她的男朋友姜俊武承認曾於案發當晚強迫黃靜發生性行為,但因為黃靜反抗他在過程中便停止了。何以黃靜會於隨後死去?她的死跟強姦有沒有關係?她是因為暴力死亡還是自然死亡?由於強姦與死亡之間的關係並不明確,故此再需要進一步的驗屍。

  調查不經不覺已調查了一整年。在黃靜逝世一年的春節後,20043月底,司法部法醫鑒定中心的專家準備對黃靜死因做第五次司法鑒定時,卻發現黃靜心臟等因主要證據失蹤,後來負責保管黃靜器官標本的湘潭市二醫院病理科證實,黃靜的器官確實被該科的技術員譚國其醫生燒掉了。

  這位譚醫生辯解,由於冬天醫院送暖氣,加速了蒸發。他看見標本乾涸,嚴重變形,已無檢驗價值,而未經請示,將黃靜屍體標本送鍋爐房燒毀。

  事件發生後,黃靜家屬追究,國內傳媒亦感嘩然,後公安局發出《關於對黃靜屍體殘留生物檢材「丟失」情況的調查報告》,指公安機關應立即採取措施保存好黃靜的器官標本,但並未說明任何人需負上責任。

  心臟標本被毀,法醫唯有終止鑒定,而法院亦因此延期開庭。離奇事件越翻越多,譬如法醫指出黃靜的遺體沒理由只保存半年左右,便出現高度腐敗,明顯是因為遺體並沒有保存得好。在一般情況下,遺體保存一兩年也是可以做到的。此外,黃靜的一套內衣內褲,據說可能沾有姜俊武的精液,這關鍵的證物仔丟失了。

  雖然公安局報告指出如果發現標本及證物丟失事件是有人幕後策劃和指揮,必會認真查處,但事件後來依然是不了了之。(十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