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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laim or Reclamation!? Now or Never.

我們從小開始讀的教科書,以至歷史博物館和基建館,關於香港的故事,大致上可以歸納如下:香
港的歷史始於1841年的「開埠」,「從小漁村到轉口港到國際大都會」,由於「地少人多」的關係,為了「公眾的需要」,政府採取移山填海的方法,以增加香
港的土地供應。在這一個我們由細讀到大的「香港故事」中,香港是一個由「沒有」到「有」的「創造」式「神話」。

在這一套神話當中,「人」只是被安插在這個故事中,以所謂拚搏精神,串連著這個神話。如果香港真的缺乏土地,為了「公眾的需要」而移山填海的話,公
眾又是否在場呢?當我們翻查香港的歷史,我們知道,就在所謂「開埠」之初,香港的填海工程,都是集中在港島的西北岸,也就是中上環一帶。1852年開始的
「文咸填海工程」,填海的位置就在今日上環文咸東西街一帶,在上面建的,是政府部門和軍、商所用的港口設施,其目的就是要擴展維多利亞城。維多利亞城並不
等於香港,維多利亞城只是英國殖民政府的統治中心,是殖民政府發施號令的地方,其擴展的真正目的,並非為了服務人民,而是為了其管治與其行政需要。維多利
亞城的擴展,並不是包含人民在內的香港的發展,只是一種由上而下的管治的擴展而已。

在整個19世紀至20世紀初,政府所推行的填海計劃,都是集中在港島北部:殖民政府的統治核心。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殖民政府為了發展新市鎮,在新
界大量填海。甚麼叫新市鎮
?難道在新市鎮發展之前那裡沒有人居住?在教科書和博物館的述說中,新市鎮都被理解為政府為解決市區擠迫情況的德政;然而,當我們去翻查所有新市鎮的歷
史,我們都不難發現,在發展新市鎮的過程中,人都是被視為可處理的對象,集體地把人丟往一個「新」發展的地方(那裡原本就有人居住的歷史,也被當作不是歷
史一般),而人所需要的設施,卻是很慢很慢才有的。在這一種發展模式當中,在上位的政府,及整個利益集團並沒有把人當作人,而是物件和實驗品。

在整個由上而下決定的土地發展模式,人都不被尊重,被要求服膺於其行政方便以及財團利益之中。香港填海的歷史,也不是甚麼公眾需要下產生的,而是為
了服務政治(官僚行政)和商業的。及至今日,中環灣仔的填海計畫,其實也不是服務公眾,而是打造一個排拒公眾的軍警政金合體。政府選擇以填海的方法,明顯
地想「創造」一塊「新」的土地,使其不用面對原本土地上的一切,包括人,包括這些人的故事,也包括歷史;可是,為了這一塊「新」創造出來並排拒公眾的土
地,而要拆毀原有土地上的一切,趕走在上面生活和活動的人,甚至要消滅一切痕跡,是雙重的荒謬。由第一期的中環填海計劃「附送」了IFC,到第二期「附
送」了將要建政府總部的添馬艦,到第三期將要「附送」的摩地大廈,政府和財團再一次把海濱私有化了。

這一場由政府和財團帶動的海濱私有化填海工程,卻以公眾之名,綁架了公眾。公眾/市民可以選擇的,其實只有兩條路:一是讓填海工程
(Reclamation)繼續發生,而大家繼續被政府和財團蔑視、繼續被政府和財團綁架、繼續幫大財團埋單;第二條路,就是大家動起來,重奪(Re-
Claim)作為一個人應有的尊嚴,重奪大家應有的權力。Hong Kong SAR,究竟代表著Hong Kong Special Area of
Reclamation,還是Hong Kong Special Area of Re-Claim,就在大家的一念之間。

Re-Claim or Reclamation!? Now or 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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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 香港填海工程  文咸填海計劃

Wikipedia  Victoria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