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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逼良為娼之戰......不止舊痕,還有新傷

來源:新海峽時報(馬來西亞)
記者:Santha Oorjitham
日期:2007年8月12日(星期日)

專家們告知本文記者SANTHA OORJITHAM,把非法人口販運受害者拘留於移民部門的事應該已成過去。但是,最近卻有新的行動被揭發。馬來西亞現正積極採取行動以保護這些受害者及逮捕剝削他們的人。

本年較早時候,當意她(ITA)在她的家所擁有、位於爪哇東邊特冷加勒(Trenggalek)的稻田工作時,有一位陌生人向她承諾,她將會在馬來西亞一間餐廳得到一份月薪馬幣1,000元(約港幣2,380元)的工作。

她的「保證人」緊握著她的身份證明文件,迅速帶她通過柔佛新山(Johor)的海關。

27歲的寡婦意她憶述:「我再沒有看見我的護照。」

意她與另外三個婦女被關於巴生谷(Klang Valley)的一間屋內。

意她說:「我被迫『服務』男人,並未曾獲得薪金。」

六月,警察搜查該房屋,把她們救出並通知印尼駐馬來西亞大使館。

現在,意她像很多印尼非法人口販運受害者一樣,在印尼領事館綜合大樓的印尼早期勞工收容所中生活。泰國大使館、菲律賓大使館以及非政府組織「印尼早期勞工」也有開設類似的庇護所。

但直至「反人口販運行動」在7月26日對外公佈之前,很多從其他國家而來的受害者仍被關在拘留所之中,還被控非法闖入國家。

印尼大使館資訊及公共關係科首席秘書蘇里托(Eka A. Suripto)解釋:「當警察發現人口販運受害者,他們會通知我們。」

「但當受害者被Rela(人民自衛軍)或海關人員發現,他們會被直接送往拘留所。除非他們懷孕或帶著嬰兒,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會通知我們。」

當印尼受害者被送往拘留所,大使館只會在某些情況下才會接獲來自拘留所或「其他資料來源」的通知,有時還會太遲。

「有時候,當受害者被判非法入境,瀕臨被拘留的邊緣,我們才會接獲通知。」

在國會於五月底通過新的法令之前,人口販運根本沒有法定的定義。這樣使人很難識別受害者以及懲罰人口販運商人。再加上,沒有國家的統計數據,我們很難得悉問題究竟有多嚴重。

六月,美國政府發表一份與16個國家聯署的全球打擊人口販運狀況報告,其中馬來西亞的評級從2級被調低至3級。美國政府指,馬來西亞沒有付出明顯的努力去達致最低的標準。

新法令似乎意味著馬來西亞政府開始認真起來。它把人口販運的定義界定為「招募,運送,轉讓,匿藏,提供或接受一個人並用作剝削的用途。」

馬來西亞已於2002年簽署及在2004年正式認可聯合國反對跨國有組織罪行公約。

四月,首相部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Datuk Seri Nazri Aziz)說,在新法令通過後,馬來西亞可以正式確認相關的協議以防止及打擊人口販運。這對女性及兒童尤其重要,因為接下來就會為保護他們進行立法的工作。

新法令賦予執法人員遞捕及處決的權力,能判決犯罪者及對受害者提供支持。受害者會被安置於「庇護所」。

據家庭及社區發展部部長拿督斯里莎麗薩阿卜杜爾加利爾(Datuk Seri Shahrizat Abdul Jalil)所述,這些庇護所已經準備妥當。

「這些庇護所仍未有人居住,但內閣已盡了本份。接下來就只能由海關決定是否把受害者送過來。」

該法令也給成立國家反對人口販運委員會開了道路。該委員會將會由內務保安部常任秘書帶領。

除了其他內閣部門及政府機關的高層代表以外,委員會成員還會由最多三名有相關經驗的非政府組織成員擔任。

該委員會將會協調履行新法令的工作,還會制定政策及計劃以對付人口販運、保護受害者、教育公眾及收集資料。

它的其中一項工作將會是制定一個國家行動計劃。由六月起,馬來西亞國家人權委員會(Suhakam)已開始與相關政府機關及非政府組織(如婦女力量、全國女性組織委員會以及國際計劃生育聯盟)一起對此進行構思。

馬來西亞國家人權委員會成員拿督拉惹阿都卡林博士(Datuk Dr Raj Abdul Karim)說:「我們正在研究一個草擬行動計劃的細節。我們會把它送到內務保安部。」他同時亦為國際計劃生育聯盟(東及東南亞及大洋洲)地區總監。

馬來西亞是人口販運的來源、轉運中心及最終目的地。非政府組織婦女力量(Tenaganita)計劃統籌艾吉兒費德南斯(Aegile Fernandez)說,他們曾處理馬來西亞婦女被販運至台灣、香港、日本、加拿大、美國、英國、澳洲、德國及荷蘭的個案,這些個案包括性貿易及強迫勞動。該組織已把來自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越南、印度、斯里蘭卡、緬甸及中國的受害者拯救及送回本國。當中亦包括從沙巴(Sabah)及砂勞越(Sarawak)被帶到半島的內部販運人口受害者。

截至上月,印尼大使館庇護所一年內就收容了432名婦女及小孩,當中最少兩成是販運的。

去年5月至本年5月期間,婦女力量(Tenaganita)曾於幫助許多被販運的婦女及小孩,74名在半島,96名在沙巴及砂勞越。

在大部份的統計中,來自印尼的受害者佔最多。

蘇里托說:「印尼幾乎是一個『輸出』國,當中絕大部份是婦孺,主要被賣作妓女。馬來西亞,據定義來說,被視為『接收』國。」

印尼於四月通過其反販運人口法令並歡迎馬來西亞的新法律。

「這是很重要的一步。」蘇里托說。「最起碼,我們知道從前被視為非法入境者的人口販運受害者,將會受到保護。」

現在兩個國家均「有相同的法例介定誰是受害者及誰是犯罪者。」外交官期望打擊人口販運的合作會得到改善。

艾吉兒說:「該法令會改善本地、雙邊及地區性的跨機構合作,例如在辨認、遣返受害者及強迫勞工回國方面。」

婦女力量已經與東南亞國家聯盟的非政府組織一同成立專責小組,以幫助人口販運受害者及協助他們回國。他們正與亞洲、歐洲及北美洲的非政府組織建立關係網路。

馬來西亞國家人權委員會首長助理秘書卡馬拉皮萊(Kamala Pillai)說,他們亦正與其他在泰國及菲律賓的國家人權組織進行合作。

「我們希望新加坡及汶萊亦能參與其中。」

卡馬拉說草擬中的行動計劃「是非常有希望的,是商議的結果。全部關鍵人物均有參與其中。」

外界期望計劃會涵括受害者的辨認;在庇護所內的保護、照顧及支持;立法框架;政策發展;法律的實施;公民教育及對執行組織的培訓。

「該法令是一個起點。」卡馬拉說。「我們已經做了很多,但還有很多事需要做。例如資料搜集方面,我們需要一個焦點。」

婦女力量的艾吉兒對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及馬來西亞國家人權委員會正積極地合作打擊人口販運表示同意。

但她提到,雖然新法令對於剝削的定義包括強迫勞動,但是很多馬來西亞的家庭傭工僱主不只扣留僱員的護照,有時還扣留薪金。「我們認為這亦屬強迫勞動。」

25歲的DeDe就是一個例子。她是一名印尼人,也是在大使館庇護所的其中一員。她的僱主扣留著她的護照,有一年半的時間沒有向她支付薪金,還一直虐待她直到她被送到醫院。

但是,海關局長拿督華希德(Datuk Wahid Md Don)最近說,在九月,馬來西亞政府計劃開始向外國學生及工作者發放高度保安的身份證,「與國際護照一樣好。」

六月,在一個泗水舉辦的印尼官員與馬來西亞官員會議中,蘇里托說,該計劃的為了「萬一護照被僱主扣留,僱員最少仍有本地的身份證明文件,讓他們被人民自衛軍或其他執法人員抓到時,仍能得到保護。」

DeDe 可能是在新法令頒佈後,第一個把前僱主送到法庭的人。

「我經過四次手術後已不能再工作。」DeDe說。「這就是我採取法律行動的原因。」

但意她就想立即回家。她說:「我只想回到我七歲大的女兒的身邊。」意她雙眼充滿了淚水。